規則壹。為進壹步規範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於Xi交通大學2012年本科招生。
規則二。學校的全稱是Xi交通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國家重點綜合性研究型大學,國家?211項目?也是首批七所重點大學之壹?985工程?首批九所重點大學之壹,擁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代碼為10698,英文名為Xi?安交通大學.
規則三。學校位於陜西省省會xi市,分為興慶校區(東校區,Xi市鹹寧西路28號)、雁塔校區(西校區,Xi朱雀街205號)、曲江校區(Xi項燕路99號)。
第四條?Xi安交通大學的招生工作怎麽樣?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分類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
第二章?組織及其職責
第五條?Xi交通大學成立了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中的重大問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副校長、紀委書記、招生辦主任組成。
第六條?Xi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本科招生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Xi交通大學的招生和日常工作。
第七條?Xi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招生組;招生組負責本地區的招生宣傳和高考咨詢;招生組組長由招生辦任命。
第八條?Xi交通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第九條?2012 Xi交大堅持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綜合考慮各省學生數量和質量等因素編制省級計劃,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各地區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或考試院公布的《2012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條?Xi交大預留計劃,作為機動指標,主要用於錄取以下考生:(1)通過Xi交大選拔,取得自主選拔、文藝特長生、體育特長生、藝術設計、藝術設計(書法方向)資格,符合我校錄取條件的考生;(2)經我校選拔並符合相關錄取條件的考生;(3)轉入預科的少數民族學生和被新疆內地班、西藏內地班錄取的考生;(4)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Xi交大招生的不均衡性。
第十壹條?2012年,Xi交大繼續在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定向招生,主要包括:(1)在解放軍總裝備部就業的國防生。報考標準、政審、面試、體檢按照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執行;(2)本科學生在邊遠地區、艱苦行業重點企業就業,報考條件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3)定向招收特殊困難連片特困地區考生參加全國統考。
第十二條?Xi交大部分學院繼續按大類招生,並實行它來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科研能力,創新能力?以“研究型”為目標的研究型人才培養新模式。在校兩年後,考生可根據學習成績、本人意願和學校相關規定,在所學專業類別內選擇專業方向;考核不合格者將被淘汰。
?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Xi交通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統壹組織下,遵照?學校負責,當地招委監管?開展錄取工作的原則。
第十四條Xi交大按理工類(含醫學專業)、文史類、藝術類、少數民族預科生、內地班和定向生、國防生類別錄取。
第十五條Xi交大根據各省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實行非平行誌願的地區,投檔比例壹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實行平行誌願的地區,提檔比例壹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第十六條對列入《教育部招生工作規定》的照顧和優惠對象,Xi交大原則上按照省屬高校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但要求考生實際高考成績不得低於當地壹本線。現役軍人子女或因公犧牲烈士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在投資比例範圍內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體檢合格,高考成績(含加分)達到本地區Xi交大分數線(單科成績應達到及格水平)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實際高考成績(不含加分)和填報的專業誌願,從高到低排序,按當地專業計劃數確定專業。專業之間沒有年級差異。實際高考總成績相同時,考生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順序確定專業。在投檔範圍內,理工類專業已滿,醫學類專業未滿時,先錄取填報醫學類專業誌願的考生,不足部分按考生成績依次錄取。
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如會計、建築、工業設計、軟件工程等,優先考慮填報專業誌願的考生。
數學與應用數學(實驗班)和應用物理(實驗班),只錄取報考本專業的考生。
第十八條?根據江蘇省2012高考錄取計劃,凡報考本省Xi交大的考生,應符合以下學業水平考試要求:理工科考生,考試科目必須有壹門為物理,水平要求在A以上,其他科目在B以上;文史類考生,選考科目必須有壹門是歷史,成績在A以上,其他科目在B以上;其他類別考生(含自主選拔錄取)按江蘇省規定的基本水平要求執行。在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合格且投檔成績達到江蘇省Xi交大分數線(單科成績應達到及格水平)的前提下,以數學、語文、外語原始成績總分(滿分480分)加加分確定錄取專業。考生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排序。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較高的考生。
第十九條堅持優先選擇報考Xi交通大學的考生的原則。在第壹誌願人數不足的情況下,錄取符合條件且高考成績不低於已投檔第壹誌願考生平均分的非第壹誌願考生。
為了實施?平行誌願?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填報Xi交大為A(第壹)檔的考生(以所在地區招生機關提供的電子檔案為準),在高考成績達到本地區Xi交大分數線(單科成績應達到及格水平)的前提下,享受加5分確定錄取專業的優惠待遇。
第二十條?獲得Xi交大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第壹誌願須報Xi交大,專業有調整。高考成績(含單科成績)符合Xi交通大學2012自主選拔錄取實施方案要求的,政審、體檢合格者,在高考錄取時享受加分或減分優惠待遇。具體優惠級別為“Xi交大2012自主選拔”
對於要求填報誌願提前選擇高校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將與考生簽訂錄取協議。
第二十壹條?對通過Xi交通大學專業測試並簽訂《Xi交通大學招收文藝生協議書》的考生,學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享受高考錄取時降分的優惠待遇。具體錄取優惠待遇以協議為準。
第二十二條?對經Xi交通大學特長生考試合格並簽訂Xi交通大學特長生協議的考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在高考錄取時給予降分或免試。具體錄取標準以協議為準。
第二十三條?對於通過全省美術統考並通過Xi交通大學美術專業考試並取得專業證書的考生,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Xi交通大學2012藝術設計專業招生簡章》的具體要求,按照計劃人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對於合格生不足4人的省份,分省份、分專業招生計劃暫公布為0。報考我校的合格考生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將根據校考專業成績,使用預留計劃選拔1名學生。
第二十四條?報考我校國防生的考生,壹經錄取,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必須與部隊和學校簽訂國防生協議書。入學後,政審、體審合格者,經批準後可正式成為國防生。
第二十五條?Xi交大作為壹個國家?專項扶貧計劃?部分高校將在全國15省(區)招收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實行單獨誌願、單獨批次、單獨評卷。原則上在當地壹本批次最低控制線以上錄取。
第二十六條?Xi交通大學招收的定向就業本科生壹經錄取,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如果不能在當地提檔分數線上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可在20分以內及提檔線以上擇優錄取。定向就業招生計劃仍未完成的,就地轉入非定向計劃。
第二十七條?為了讓希望學醫的考生明確自己的學習誌向,Xi交大在陜西省實行醫學專業等專業的招生,在河南省實行護理專業的提前批次招生。
對於高考成績高於我校理工類第壹批提檔線,但被醫學類專業錄取的陜西考生,第壹年不得申請跨醫學學科專業調劑,第二年可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高考成績低於我校理工科並被醫學專業錄取的考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跨醫學學科調劑專業。
被河南省高考分數高於我校理工類的護理專業錄取的考生,第壹年不得跨醫學學科申請調劑專業,第二年可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高考成績低於我校理工類的考生,錄取到護理專業的,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跨醫學學科調劑專業。
第二十八條?Xi交通大學執行教育部、衛生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體檢要求的相關規定。符合高考條件、身體殘疾但生活能自理、符合教育部頒布的體檢標準的考生正常錄取;我們學校將對所有錄取的新生進行體檢。考生作弊或不符合教育部發布的體檢標準,壹經查實,取消其體檢資格。
第五章?費用和其他
第二十九條?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必須交學費和住宿費。Xi交通大學收取的費用:
理工類普通專業(含醫學、外語):4950元/年;
科普類理工科專業(含醫學類專業):5200元/年;
文史(不含外語)專業:3850元/年;
藝術類專業:9900元/年;
會計學(ACCA,國際註冊會計師)專業:新生除了交4950元/年的學費外,還需要壹次性交39000元的資料費和培訓費。
科普理工科(含醫學)專業有:電氣信息、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微電子學、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建築學、生物醫學工程、生命科學與技術基礎、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軟件工程等。軟件工程後兩年學費按教育成本收取(暫定1.5萬元/年)。
住宿費收費標準:根據宿舍條件,住宿費800 ~ 1200元/年。
第三十條?學校有獎學金、助學貸款和各種勤工儉學崗位。同時,為了幫助貧困家庭的學生完成學業,學校專門設立了?春雨獎學金?此外,對部分經濟困難學生的學雜費可按規定減免或補助。
第三十壹條?凡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德、智、體全面合格,達到學校本科培養計劃和培養目標要求的學生,由學校授予Xi交通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授予相應的學位。
第六章?附?規則
第三十二條?Xi交大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招收保送生、少年班學生、文藝特長生、體育特長生,實行自主選拔招生。具體招生方式請參考各項目招生簡章。
第三十三條?Xi交通大學藝術設計(含書法方向)專業根據章程和藝術類專業特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章程中涉及的加分和降分優惠錄取政策,針對的是高考滿分750分的省市區。對於滿分不等於750分的省、市、區,優惠政策中的加分和加分項目按比例折算。
第三十五條?Xi交通大學將英語作為本科教學的第壹外語。日語、俄語等小語種考生要認真填寫。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Xi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
(電話:029-82668320)
?招生網站: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受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