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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妹為父親“潛逃”,為母親討回贍養費。

都說婚姻是壹件嚴肅的事情,雙方需要更多的時間去了解和磨合。90後的小楠就是不信。她覺得如果有火光壹閃,就能認出對方。

她的偶像大s不就是這樣的嗎?我與我的丈夫汪小菲壹見鐘情,相戀20天就結婚了。

於是,帥氣的小楠和帥氣的馮友在壹次聚會上相遇,壹見鐘情。僅僅兩個月後,他們就決定結婚了。

小楠滿臉執念的說,比大s的戀愛時間長壹倍多,夠了。

結婚沒多久,小楠還沒準備好,生日那天得知自己意外懷上了寶寶。兩人並沒有因為缺乏心理準備而感到不安,而是愉快地認為這是最好的禮物。

當日常的瑣碎澆滅了原本的火花,小楠越來越沈重,發現帥氣的馮友在照顧孕婦方面壹點都不“帥”。

因為黃體酮的變化,她的口味變得特別挑剔。經常晚上十二點,她突然想去五公裏外吃重慶面,馮友總是敷衍“嗯嗯,哦哦”然後就作罷。

她聞不到油煙的味道,所以馮友說她矯情,那就讓她多自己做,想得開,不然不務正業很容易變成大胖女人。

讓她差點憋出內傷的是,有壹次半夜,她突然肚子疼,卻怎麽也叫不醒他。終於,她醒了,痛苦地扭曲著臉,慌亂地說:快天亮了,妳能忍著再去醫院嗎?

……

這次懷孕期間,小楠覺得自己和自己預想的婚姻和孕媽媽的生活相差太大。

孩子出生半年後,小楠不堪忍受,在哺乳前提出離婚。

據說情侶壹生中總想“掐死”對方幾十次。作為壹個新手媽媽,小楠的種種不好簡直是撓心。當時估計她正處於這個情緒爆發期。

大多數人也知道,女人分手離婚的潛臺詞是:“我生氣了,想讓妳哄我,對我好。”

馮友其實活在壹個愛玩愛玩的大孩子裏,卻被困在猥瑣老爹的“盒子”裏,早就想退出了。他哪裏能看出小楠的潛臺詞?

見小楠主動離婚,她幹脆答應了,還刺激她說:“誰不走誰就是孫子。”

狠話拋出,雙方都被擡到了屈辱的境地。不成熟的他們,居然當機立斷。他們連孩子誰養,怎麽分都沒說,直接把紅寶書改成了綠皮書。

沒過多久,雙方家長都知道了這件事,趕忙上前勸說。使三個絕招:苦口婆心的話+“威逼利誘”+承諾幫忙,最後讓兩人“握手言和”。

“誘”就是馮友的父母給孫子孫女壹筆可觀的紅包,小楠的媽媽主動幫忙照顧孩子,讓小兩口慢慢適應有了寶寶的日子。

壹個月後,兩人把綠皮書換成了紅皮書。

那壹刻,小兩口心情大好,調侃自己:“筆記本的顏色在變。那過家家呢?”

第二年,小兩口還是搞了個雞飛狗跳。

有壹次,他們為了給孩子買壹個牌子的紙尿褲,大吵了壹架。這只是導火線。他們開始回顧過去的壹年,翻出之前自己超級不開心卻又被迫忍受的事情來再次“炒冷飯”。

在孩子哭之前,不要互相讓步。

小楠壹氣之下帶著孩子出去了。晚上她剛回來,準備收拾點衣服去閨蜜家住幾天。誰知,短短幾個小時,她到家時,門鎖已經換了。而且門上還貼了壹張紙:妳該反省自己了。

小楠“假裝”成壹座堅固的“防洪堤”,瞬間崩塌。

她又提出要分開了!這次她很淡定,沒有要求註意上次求愛的內心潛臺詞。

害怕父母再次幹涉,他們沒有打算大張旗鼓離婚,而是選擇了協議分居的形式。

這壹次,小楠終於開始認真思考如何填寫協議內容。沒有房產,沒有存款,剩下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

由此,不難認為母愛是天性,孩子自然屬於小楠。約定馮友每月給3000元撫養費。為了向他施壓,讓他按時付款,肖楠在協議中加了壹條嚴格的規定:如果不履行合同,就要支付654.38+萬元的違約金。

只交了半年的維修費,馮友未能履行約定。小楠給他打電話,卻發現已經成了空號。

馮友失聯了,兩年沒見了。

小楠為了照顧孩子的方便,選擇了利用空閑時間從事微信業務。因為收入不穩定,只能和孩子壹起支撐生活。各種悲傷,只有妳自己知道。

就在小楠以為自己堅持不住的時候,壹個朋友的電話讓她在黑暗中看到了壹絲曙光。

這位朋友最近從深圳回武漢,應聘壹家領先的科技公司。

巧的是,面試主管就是馮友。

這位朋友在小楠的婚紗照和婚禮現場認識了馮友。因為他很英俊,給人印象深刻,她立刻就認出了他。對於馮友來說,她只是壹個初次見面的普通考生。

小楠掌握了基本信息後,立即起訴遠在千裏之外的馮友,要求離婚,追回這兩年來因分居所欠的贍養費和違約金。

當馮友收到法院傳票時,他真的驚呆了。

他突然消失了,因為他想隱瞞自己已經結婚生子的事實。當時,他正和白在壹起。女孩發現他每個月定期給壹個叫小南的賬戶轉3000塊錢,就問怎麽回事。

如果女孩知道真相,這段感情肯定就毀了。馮友謊稱前女友生病住院,找他借2萬,每個月轉3000,就半年。

女孩說,如果她想和自己在壹起,就必須和前女友斷絕關系。她借出去的錢不管了,不能再借了,就開始監管他的收入,打理他的銀行賬戶。

擔心小楠壹知道他不按時支付贍養費就會找他,馮友幹脆換了電話和住處。甚至,他主動提出到白的家鄉武漢發展,以斷絕與深圳的壹切人和事。

套用壹句流傳多年的港劇TVB中的經典臺詞:人在做,天在看。

不知何故,小楠的朋友把那個想逃避支付孩子撫養費的男人帶回給了小楠。

最終,法院判決小楠與馮友離婚,馮友根據分居協議補足未支付的贍養費,並繼續支付給孩子,直至孩子18周歲。對於肖楠主張的違約金,法院不予支持。

小楠和孩子的生活終於可以多壹點安全感了...(完)

(關於阿舍律師:徐成林律師(阿舍),男,廣東郭輝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專職律師20余年。豐富的人生閱歷和經驗,熟悉企業的運作和管理;律師專業:企業客戶,擅長企業法律顧問、企業(營銷)風險管理和企業應收賬款催收;個人客戶,精通刑事訴訟、離婚訴訟、財產繼承法律事務。許律師的服務宗旨——不遺余力,全心全意,及時溝通反饋,以客戶利益為導向,為客戶爭取最佳服務效果!)

編者按:這部小說是關於孩子撫養的。撫養費的支付是基於父母的法定義務,而不是基於父母之間的約定,父母之間可以且只能約定撫養費的數額。設立贍養費的初衷是保護未成年子女離婚後的合法權益,通過賦予未被撫養的壹方法定義務,努力使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恢復到父母離婚前的狀態。撫養費本質上是對未成年人的壹種保護,因此,被扶養人不應以違約金的形式從子女撫養費中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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