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Xi安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
(1)申請批準程序
1,社區接受度
2、街道辦事處、區住房保障中心審核公示。
3、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資格審查和備案。
(2)申請流程
1,申請人持身份證和戶籍卡原件提出申請;
2.符合申請條件的,由Xi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申請審核表》壹式三份。
備註:無論現在是否有房源,請先去社區登記領表,審核資格,有房源後再申請相應的保障房。
《Xi出租房屋資格申請審查表》自批準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提示:目前國際港區除了高新區可以網上申請公租房,其他區縣都要去社區登記領取表格審核資格。
資格審查申請表接收地址:
(1)Xi安六區戶籍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社區或人才交流中心;
(2)Xi安五區兩縣戶籍的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社區;
(3)非Xi戶籍的,在居住證所在社區。
領表時要帶的材料:壹般需要準備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承諾書(單身準備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區縣每個社區要求不壹樣,建議去社區詳細咨詢。
備註:
1,承諾書必須由當事人填寫並按手印。
2.未婚身份的起始時間為法定婚齡;離婚或喪偶的起始時間是離婚或喪偶。
提示:在Xi安本地寶的微信號對話框中輸入“區縣+經適房”,即可通過手機查詢各區縣經適房、限價房、公租房、廉租房資格審核公示名單,如:雁塔區經適房。
二、Xi安租賃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
1,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7平方米)。
2.在本市1年內捐贈或轉讓住房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申請,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無店鋪或辦公場所。
4.單身須18周歲,在本市有穩定工作和收入。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車輛的,需提供車輛購買發票。
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住房的,需提供房產證。
7.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有工商登記的,需提供營業執照;
8.收入標準: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
(1)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保障家庭和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家庭,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為1300元,二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為1430元,單人為1560元。
(2)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600元,二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860元,單身人士月收入3120元;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為3250元,二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為3575元,單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為3900元。
9、《Xi出租房屋資質申請審查表》自批準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重要提示:
1,公租房(廉租房)等經濟適用房,只租不賣,入住五年後沒有購買產權的政策。
2.Xi住房保障中心是全市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查的主管單位,區住房保障中心、街道辦事處(人才交流中心)、社區是資格審查的法定承辦單位。不得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機構或個人進行資格審查。
3.公共租賃住房(廉租房)資格審查采取三級審查兩次公示六門聯考的方式,領取資格審查表及所有審查過程均不收費。
三、申請出租房屋需要的資料
1、《Xi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壹式三份(市內六區戶籍居民在其戶籍所在地社區免費領取並申請;具有城六區集體戶口的居民,在人才市場或集體戶口所在地社區免費領取和申領;非城六區居民在其居住的社區免費領取和申請)。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未成年家庭成員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婚姻狀況證明。城六區居民:申請人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申請人未婚、離異無子女或喪偶無子女的,出具婚姻狀況承諾書;申請人離婚有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復印件、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婚姻狀況承諾書;申請人喪偶有子女的,提供喪偶死亡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和本人婚姻狀況承諾書。非城鎮居民:結婚證或婚姻狀況承諾書。
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車的,提供購車發票。
7.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房產的,提供房產證。
8.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有工商登記的,需提供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