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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2年學前和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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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教育局所屬相關中小學、幼兒園:為深入推進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2022〕1號)、《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2022〕14號)

1.保證學位供給。

各地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把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招生與構建優質教育發展體系、助推“雙減”政策實施、建設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促進當地社會經濟發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機結合起來。根據人口變化趨勢和城鎮化發展步伐,特別是要解決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部分學校學位供需矛盾、學前教育階段公辦園入園難等問題,調整優化學校結構布局,加大項目建設力度,提高學位供給能力,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學”和“學”的熱切期盼。

2.嚴格的招生行為

各地要建立常住戶籍適齡兒童調查制度,加強生源分布分析,提前做好招生規劃,提前做好風險研判和應急預案。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要求,科學合理劃定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範圍,保持相對穩定。因客觀條件變化確需調整的,應當及時啟動重大事項決策程序,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根據學校設計規模和實際辦學條件,統籌編制下達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大班額和關鍵大班額比例高的學校招生計劃,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和大班額。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統壹管理,嚴格落實市民辦同步招生和現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規模只減不增的要求,堅決杜絕提前和“掐點”招生。嚴禁以提前發現、意向報名或預約等任何形式爭奪生源。所有學校的招生時間不能早於5月。存在辦學基本條件不達標、學校規模大、班額大等問題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酌情減少招生計劃;辦學條件嚴重不達標的,責令停止辦學。

3.優化報名方式

各地要完善公開招生制度,制定招生政策、具體措施、咨詢電話、投訴信箱等。通過教育行政部門門戶網站和當地主流媒體及時向社會公開,暢通反映問題渠道,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從便民出發,按照非必要不提供材料、非必要不收集信息的原則,推動建立招生相關信息部門,加快建設“小學招生壹件事”招生平臺,逐步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錄取,切實做到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學齡證明等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不是入學的必備條件,開學後可以及時提供。學生相關信息應在招生時壹次性收集,包括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收集學生家長的職務和收入信息,不得使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重復收集學生相關信息。

4.保護特殊群體

各地要充分發揮當地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的作用,開展殘疾兒童教育評估鑒定,做好“壹人壹案”教育安置工作,優先組織隨班就讀。對於不能上學的嚴重殘疾兒童和青少年,有必要送他們回家。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要向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開放,避免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實行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地方,應合理設置積分條件,確保符合《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辦法》的規定:《辦法》的基本要求是,隨遷子女應當量入為出。隨遷子女申請轉回戶籍所在地學校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統籌安排。在學前教育階段,要特別關註和重視已建檔入園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和貧困家庭子女,協調幼兒園學位,創造條件確保其進入普惠性幼兒園。要按規定落實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的優待和照顧政策,不得隨意擴大優待和照顧政策的範圍。

5.規範學籍管理。

各地要按照《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規定,督促學校及時為新生建立和轉移學籍檔案,做到“公民身份壹致,人隨腳步走”。不得為未滿年齡或實際不在校的不合格學生建立學籍。對於確實達到規定入學年齡,但因特殊原因沒有戶籍的新生,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對接,規範入黨申請。充分發揮學籍管理制度在遏制義務教育大班額過多方面的作用,嚴格轉入入學門檻,切實降低關鍵大班額和大學校比例。跟進小升初畢業學生的去向,尤其是遷出升學的學生及其真實出勤情況。發現初中未被錄取、學籍未及時轉移的,要及時跟進,查找原因。發現退學的要做好勸退工作,按規定及時報到,確保畢業生100%升入初中。落實專人負責,健全完善學生註冊制度和實際學生正常比對機制,精準排查輟學學生,推動輟學控制由動態零向正常零轉變,防止學生無正當理由長期請假造成事實輟學。

6.加強過程監管

各地要按照國家、省、市招生工作要求,認真研究制定2022年學前和義務教育招生計劃,在秋季開學後兩周內組織開展招生工作專項檢查。加強學前和義務教育招生全過程監管,嚴格落實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十個嚴禁”(見附件1),暢通舉報渠道,核實群眾投訴,嚴厲查處違規招生和亂收費行為,提高管控和防範違規招生能力。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前和義務教育招生納入縣級教育督導評估體系和責任督學的日常督導範圍,及時對轄區招生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檢查,營造良好的教育生態。請於7月15前將招生工作計劃及招生聯系單(見附件2)報三明市教育局備案。招生工作專項檢查報告(包括招生政策落實情況、信息公開情況、存在的困難和下壹步工作建議)於9月20日前報送三明市教育局小學與幼兒教育科。聯系人:肖xx,聯系電話:8223041,電子郵箱:cjk8223041 @ 163.com。

7.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十不準”

1.嚴禁以任何形式組織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2.嚴禁學校之間混招生、混班級,或招生後違規轉學。

3.嚴禁以選拔學生為目的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各類考試,或將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成績作為招生依據。

4.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學費、虛假宣傳等手段爭奪生源。

5.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掛鉤的贊助費和跨學期學費。

6.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者等級證書作為招生依據。

7.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

8.嚴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招收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

9.嚴禁出現分離國籍、空登記、偽造登記等現象,以及為非法跨地區招生和非法轉學的學生辦理轉學登記。

10.嚴禁公布、宣傳和炒作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8.相關附件

附:三明市各縣(市、區)學前及義務教育招生聯系方式壹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