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生及錄取條件
(壹)應聘人員:2015高校畢業生及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和離崗人員。其中,2015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等崗位要求的證明,憑證明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按崗位要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及其他具有國家承認資格的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關證書者,不得進入下次考試或被拒絕,由此產生的壹切責任自行承擔。
(二)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之間(1978年8月24日至1996年8月24日之間出生),201973年畢業的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職)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73年8月24日)
4.品行良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關於回避的規定;
8.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註冊: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禁止期間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違規違紀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人員;
5.軍人;
6.正在就讀的非2015高校畢業生;
7.法律禁止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
上述人員相關時限為2014年8月24日(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第壹天)。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2014下半年市* * *公考招錄公務員130人(指管理人員),其中區市縣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79人,鄉鎮機關20人,司法輔助人員31人。
招聘要求的具體範圍、對象和條件見廣安2014下半年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公開考試職位表。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24日至8月29日2014 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在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要求,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報名和資格審查按下列程序進行:
(1)網上報名
1.選擇壹個位置。考生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招聘崗位表》,了解招聘崗位的範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相關政策規定、要求和註意事項,然後結合自身實際選擇完全符合要求的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應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報名,壹個部門(單位)只能選擇壹個職位。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2.填寫信息。請報考人員按照網絡提示進行報名,真實準確地填寫《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表2014》的全部內容,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在。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根據網絡提示。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申請人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資格初審。廣安市考試指導中心根據考生網上填報的材料和報考職位的要求,進行網上資格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審查不合格的,應當說明理由;如果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應提示申請人重新上傳照片。
報考人員請於8月24日至8月30日2014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須按資格復審的網絡提示打印《2014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表》壹式兩份。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
考生如對網上報名的技術問題、資格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內容有疑問,可按本招聘公告提供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2)付款確認
資格初審合格、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於2014年8月24日至9月1日8:00前登錄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按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試費每科50元)。網上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確認支付的具體程序按照網絡提示進行。
戶籍在雅安市雨城區蘆山縣、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和邛崍市高河鎮、天臺山鎮、道佐鎮、火井鎮、南堡鄉、夾關鎮的考生,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鄉家庭考生,由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證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由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證明,農村貧困家庭和特殊困難證明;父母為烈士或壹級殘疾軍人,父母雙亡,生活十分困難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的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的壹級殘疾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死亡證明等有效證明,於2065438+29、2006年8月24日前的工作日內,向廣安市考試指導中心(廣安區步雲街29號)提出減免筆試考試費的申請
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減免資格。
⑶工作地點差價調整數
筆試報名人數與擬聘用崗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於5: 1。報名繳費工作完成後,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安排,相應核減或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並予以公告。對於因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比例而被取消的職位,報考該職位並確認繳費的人員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壹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同類職位,不想調劑確認繳費的人員由四川人事考試網直接退款。相關信息將及時在廣安黨建網(www.gadj.gov.cn)、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gadj.gov.cn)、廣安人事考試網(www.gadj.gov.cn)公布。
(4)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照片質量合格並成功完成繳費確認(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須於9月22日至9月26日(2014)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A4紙打印,黑白彩色,確保字跡和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準考證,影響考試的,考生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滿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壹)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滿分100。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本人準考證。
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和第壹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政策: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人員,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市(州)機關和省直機關表彰,筆試成績折算為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算後為1.5分。
《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在“4.20蘆山抗震救災”中受到表彰的人員,筆試成績折算後獲得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不累加,可按加分項目累加。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於2014年9月28日前將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立功獎勵證書、表彰文件)原件及復印件、聯系電話寄至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二科(廣安區紫金街209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提交的證明材料不真實的,不加分。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並被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在本次招考中不再享受同壹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各科筆試成績於10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公布。由於閱卷工作采用自動評分處理系統,不存在人工閱卷和核對流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的閱卷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要申請查分的,應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含公布之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成績核對結果將於10月下旬在網站201165438公布。
5.筆試總成績及職位排名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於2014 11、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人事考試網公布。
筆試等效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政策性加分。筆試總成績不四舍五入。
(二)資格審查
2065438+2004年2月2日前,65438+2004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的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並通過網上公告方式公布;筆試缺考或違紀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如果最後壹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則壹起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數不足3倍名額的,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考生應攜帶2014四川省公開考試報名信息表復印件(附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有明確招聘範圍的職位)及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和手續,各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類特殊申請人還必須符合以下程序:
1.2015、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學生證(沒有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院系、專業等證明)。
2.新入職企業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試用期)內未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公安部門、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保密部門的人員,由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證明。
4.最低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在職公務員,由工作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按幹部管理權限出具證明。
5.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證明。
6.委托生和定向生必須經原委托和定向單位同意。
7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出具服務單位和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其辦理報考手續的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8.從香港、澳門和國外留學歸來的人員報考,出具我國駐外使領館的相關證明材料。
9.國家另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關手續和證明,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經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後,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壹次。替補人員在進入面試前需要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復審的具體事宜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廣安黨建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市人事考試網公布。
(3)面試
資格復審通過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面試,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交納面試考試費80元並領取面試通知書,然後憑本人準考證、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2014 12 11至14。面試詳情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廣安黨建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市人事考試網公布。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30%。考試總分不四舍五入。
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面試結束後在廣安黨建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市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動詞 (verb的縮寫)體檢和調查
(1)身體檢查
面試結束後,根據招聘的崗位和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確定;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在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中按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聘用名額3倍的崗位,擬進入體檢人員的總成績不得低於本次公開招聘中已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總成績。
體檢原則上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民部發〔2005〕1號)、《體檢手冊》、 以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433號《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438+02號)和《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修訂內容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438+03號)。 本次公開體檢從公告到實施,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02]65號)要求,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標準的,當天安排復檢;交界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性早搏(經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標準的,應當場安排復檢。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當天或當場未復試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試,復試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壹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招錄機關將給予拒絕錄用處理。與體檢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者要求他人代替體檢、在體檢過程中調換或者更換化驗樣本的考生,體檢結果無效,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凡缺席者未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不予復檢。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而出現的空缺,經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後,按招考公告的有關規定依次在面試人員中遞補。如無符合條件的人選,則相應取消或減少聘用名額。
體檢具體項目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廣安黨建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市人事考試網公布。
(2)調查
體檢合格者將被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錄機關組織考察。考察的內容、標準、程序、要求和紀律將按照我國有關規定和《廣安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廣安人社發[2013]154號)執行。
凡未按要求參加檢驗的,視為自動放棄檢驗資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資格而出現的空缺,經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後,按招考公告的有關規定依次在面試人員中遞補。如無符合條件的人選,則相應取消或減少聘用名額。
第六,宣傳
合格人員由負責考察的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在廣安黨建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市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人應當實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七。錄用審批和試用期
(壹)擬錄用人員名單公布7日後,如無問題或問題不影響錄用,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參加初任培訓後組織辦理錄用手續;反映問題嚴重,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舉報存在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核實或否認,則暫緩錄用,待核實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其中,此前報考其他事業單位並因未被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被其他事業單位錄用為公務員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試,報考人員不予錄用。
被錄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絕報到者,取消其應聘資格,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在公示期、聘用審批環節和試用期內,因各種原因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取消聘用資格後出現的空缺不予遞補。
(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後,經招聘機關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內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的,取消聘用。縣級機關(參公管理單位)新錄用無基層工作經歷的公務員,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其到基層工作兩年。
(3)根據省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鄉鎮幹部隊伍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知》(川編辦〔2014〕30號)規定,新招錄的鄉鎮公務員、司法助理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八。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並設立監督電話。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如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壹經查實,將依據《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126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報名及資格初審電話:0826-2399920、2392200。
政策咨詢電話:0826-2334731,2678966。
聯系電話:0826-2393328,2331722。
九。相關事項提示
1.由於本次招聘的筆試報名、資格初審、筆試繳費均在四川省人事考試網進行,為避免因報名人數多、報名時間集中造成系統擁堵或無法報名的問題,建議廣大報考人員盡量錯開報名高峰,合理選擇報名時間,以免耽誤報名。
2.本次招錄過程中,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項,如調劑、補充、提示,以及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公告,均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廣安黨建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市人事考試網上進行。請考生按要求及時關註網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時關註網站信息和公告而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3.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者,將視情節輕重,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通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環節的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所有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與這次考試有關的。請提高警惕,不要上當受騙。
X.本公告由廣安市委組織部、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