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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是考生填報誌願非常重要的參考信息。以下是Xi安汽車職業大學2021綜合評價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

Xi安汽車職業大學2021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保證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和招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

2021 Xi安汽車職業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報誌願非常重要的參考信息。以下是Xi安汽車職業大學2021綜合評價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

Xi安汽車職業大學2021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保證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和招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

2021 Xi安汽車職業大學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考生填報誌願非常重要的參考信息。以下是Xi安汽車職業大學2021綜合評價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

Xi安汽車職業大學2021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為保證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和招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我校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采用綜合評價招生模式。這項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充分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範、有序進行。

第二章?學校簡介

規則三。學校全稱:Xi安汽車職業大學

國家標準代碼:13738

陜西招生代碼:8059

辦學類型:全日制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Xi安汽車職業學院證書類型: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證、學位證、高職(專科)畢業證。

第四條?Xi安汽車職業學院創建於1987,2019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高校。由Xi安汽車技術職業學院更名為“Xi安汽車職業學院”。學校自成立以來,以創建中國汽車教育特色名校為目標,以“培養壹流專業人才,振興民族汽車工業”為使命,精心培養汽車運輸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為國家培養和輸送了1.3萬多名優秀畢業生,畢業生就業率遙遙領先。學校現有汽車工程學院、新能源汽車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交通運輸工程學院、智能制造工程學院、文理學院、軌道交通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汽車改裝與賽車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人文學院、設計藝術學院等12個二級學院,開設15個本科專業和34個高職(專科)招生專業。其中,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等5個專業被陜西省教育廳評為省級重點專業。汽車電子技術專業是陜西高職院校壹流的專業培養項目。有國際標準F3賽道及新能源賽車試驗基地、汽車新技術研究院、實驗實訓中心、職業技能鑒定站、駕駛培訓中心等教學輔助機構,其中汽車培訓中心、汽車營銷培訓中心為陜西省省級示範實訓基地。

第五條?學校位置:

臨潼校區:

Xi臨潼區秦王壹路1號

學校網站:

/

第三章?組織和職責

第六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是招生工作綜合評價的領導機構,下設學校招生辦、黨政辦、教務處、學生處、財務處、後勤處、保衛處。招生辦主要負責制定招生計劃、宣傳咨詢、學生組織、錄取宣傳、報名等工作。教務處主要負責考試命題、考場準備、考試組織、閱卷評分等工作。財務部主要負責保障經費、審批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等。學生處主要負責開通“綠色通道”,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後勤部門主要負責校園環境的綜合整治和食堂、宿舍的保障服務;保衛處主要負責考點和報名現場的安全保衛;宣傳部主要負責設計印刷宣傳資料和媒體宣傳;黨政辦主要負責招生期間的綜合協調和招生組織管理、決策程序、決策執行和招生紀律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臨潼校區省立三棟。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

/?

招生咨詢電話:

029-62520000 400-029-1987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我校2021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教育廳批復為準。

1,我校擬招13類,如財貿、城市軌道交通、道路運輸、電子信息、公共管理與服務、航空裝備、機電設備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與制造、計算機、教育體育、汽車制造、鐵路運輸、文化藝術等。

2.目前我校招生專業未備案,考生最終錄取專業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20?年份)為準。

第九條?我們的招生綜合評價只在陜西省開展。

第五章?入學申請和評估方法

第十條?報考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已報名參加陜西省2021高考或陜西省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

第十壹條?大學申請

1,2021 3月4日至3月5日,考生登錄陜西省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查詢我校招生章程、計劃、專業視頻,做好報考準備。

2.2021 3月6日9時至3月6日10時18+07: 00,本人登錄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根據我校公布的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及本人意願,向我校申請入學。

第十二條?已在網上申請我校錄取的考生,可在申請次日至3月2021、11期間,登錄Xi安汽車職業大學招生網綜合評價考試招生系統,打印準考證。

第十三條考試形式

2021年度陜西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采用“文化素質+專業職業適應性(技能)”的考核方式,考試成績為600分。其中文化素質測試300分,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300分,測試時間50分鐘。

(壹)文化素質測試

普通高中學生利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對“三校生”及其他不具備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進行文化素質測試。於3月2021、1 -13、3月21 -22日到我校臨潼校區以計算機題庫形式隨機測試。

(二)專業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

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參加專業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是觀看不同行業的計算機測試視頻,並於3月11至3月13日和3月21至22日來我校。

第十四條20265438+3月25日17:00前,我校通過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在我校參加考試的考生成績。

第十五條2021,17: 00前,我校通過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省教育考試院上報第壹批預錄取考生名單,並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公示預錄取名單。

第十六條首次預錄取的新生於2026年4月2日17: 00前到我校臨潼校區和我校招生辦報到。逾期不辦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2021 4月3日9:00至4月9日17:00,已在我校參加考試且未在任何高職院校辦理報名手續的考生,可在我校參加補充預錄取。

第十八條?補錄預錄取的考生於4月16日20217: 0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臨潼校區和我院各地招生辦報名。逾期不辦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招生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生。

第二十條?評分方法

1,普通高中生評分法

綜合評價總分600分,其中職業適應性測試300分,折算高中學業水平測試300分。

根據A=50?分,B=45分,C=40?分,D=35分法則,6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含通用技術)折算成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總分。

綜合評價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評價總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三校生”及其他考生(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考試成績的考生)計分方法

綜合評價總分600?分,包括文化素質測試300?300分,職業技能測試。

綜合評價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評價總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報考同壹專業,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不同的考生,分別按壹本線錄取。

4.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淘汰比例為3%。

第二十壹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對高考成績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預錄取或錄取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按照陜西省發改委、陜西省教育廳和CC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八章?對困難學生的獎勵、助學貸款和資助措施

學校承諾不讓任何壹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積極建立多種方式的獎勵和資助制度,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內獎學金、勤工儉學、社會專項獎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在新生入學註冊時開通“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所有獎助學金每學年評定壹次,受益面廣。

第二十三條?符合國家和學校獎勵、助學金申請條件的考生,入學後可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審核後可獲得相關獎學金、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年;

國家助學金:2800元/年(壹般貧困),3800元/年(特困);

學術獎學金:壹等獎1500元/年;二等獎1000元/年;

三等獎500元/年。

第二十四條?學校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工作,並支付壹定報酬。

第二十五條?貧困家庭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第二十八條?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招生政策為準,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