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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悅悅事件的社會心理學分析6

1.從人本主義心理學角度分析小被打事件。

妳好:有沖突。

因為人文主義並不關註潛意識,它更關註的是找到壹個人自身的積極力量,朝著更好的個人期望努力。所以壹般可以理解為自我實現。

所以妳下面提到的三個問題中的第壹個和第二個,根本就不是人文主義的關註點,更不用說從人文主義的角度去分析這種現象了。妳希望別人怎麽回答?小悅悅事件,最好的分析角度,還是放在社會心理學和行為心理學上比較好。

因為這是明顯的旁觀者效應導致的現象。不僅僅是壹種社會文化習俗的影響,更是集體休息情況下個人責任的缺失。

關於第壹點,路人選擇救還是不救,不是因為壹個人認為或者應該,而是因為壹個人判斷壹個行動的價值。過去也有過很多路人受傷,別人出手相救的案例。此外,壹些司法機構在判斷事實和認定違法行為方面存在壹些問題。所以人們很清楚,在某種情況下什麽都不做就好。

這裏不存在潛意識和意識的問題,是壹個行為價值判斷的問題。如果社會不能給我們提供足夠的安全空間來進行壹種有意義的行為,那麽這種行為就會處於壹種可能和不可能的狀態。

是否會發生,取決於當事人對當時環境中因素的判斷。舉個例子,如果當時只有妳壹個人面對壹個受傷的人,那麽現在首先考慮的就是這樣的行為會不會因為沒有目擊者而讓妳處於劣勢。

可以回到小悅悅事件。在這個事件中,很多路人只是旁觀者。大家都知道,真正打傷小悅悅的人不是救人者。在這種很多人見證的情況下,施救者不會因為施救而冒大的風險。但是,壹個人要不要救,取決於個人的自主選擇,因為救不救是壹個決策過程,有很多善舉。我們要不要行善,不是由我們的潛意識決定的,而是由我們的意識決定的。

畢竟潛意識驅動行為是精神分析的壹個理論。在這種情況下,只能理解為潛意識決定我們的行為傾向,而意識決定我們是否執行。另外,由於旁觀者效應,大家都認為即使我不救,也會有人救。

人越多,越能這樣想。這就是責任被很多人分散後,大家都覺得自己不需要承擔不作為的責任。

社會價值觀應該從兩個方面來理解。壹方面是社會提供的環境和氛圍,另壹方面是社會對某些道德觀念的推動。

就像現在,從上到下,大家都在學雷鋒。但是,我們要學雷鋒嗎?不壹定。

有人學,有人不學。有的人做只是因為現在已經成為官方的呼籲,有的人不做是因為不喜歡做這樣的事情。

雖然社會和人之間有很大的聯系,但是涉及到道德問題的時候就有很大的區別了。道德是壹種軟性的東西,既沒有約束能力,也沒有引導能力。它是社會對人們自覺行為的壹種期待。

對社會的期待更符合個人的生活經驗和個人內心訴求,所以這個人受社會影響形成的超我更傾向於社會期待。當我們無法接受另壹種生活環境中另壹種社會習慣的影響時,每個人的超我都離不開自己的生活經歷和自己的生活環境。

因為經驗是在相對環境的相對經驗中積累的。超我是各種因素自我組合的升華,我和他都是。

但是,社會本身就是壹個矛盾體,因為壹方面它強調某樣東西是好的,但另壹方面社會體中的某些階層的人卻違背了它認為的好,所以社會體本身的矛盾也會影響到個體。這是我們認為好的,我們不壹定去做。

我們認為不好的,可能對我們更有吸引力。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社會價值觀只是部分影響了個體,而不是完全塑造了個體。

因為我們要註意,信息的相對開放比絕對封閉更容易讓壹個人擁有超我的多重屬性。只和社會有關,不壹定絕對。

妳可以在信息封閉的情況下觀察華北人的思維和行為模式,然後在更廣泛的文化影響下觀察南方新生代的思維和行為模式,再考慮官方電視臺經常宣傳的那些東西。妳會發現,社會價值觀,有時候,並不是真正的社會價值觀。可能只是壹些人想要的東西而不是適合個人的東西。

所以超我是經歷的積累塑造出來的。因此,超我的形成與相對環境中的社會經驗和相對環境中接受的社會信息有關。

它的形成是我們的影響和我們自己的選擇形成的。人文主義更傾向於人性本善的理論。

他認為憐憫、同情和幫助他人是人類本性的壹部分。人們對實現更好的自我有積極的傾向。

然而,我們應該明白,這樣的說法是不充分的。因為有實現自我的傾向,這個更好的自我是被認為是當事人,還是被認為是社會的壹員?有人認為有錢是更好的自己,有人認為無償幫助別人是更好的自己。

哪個更好?我們壹般很容易理解第二個人好。然而,這是好的,只是因為如果這樣的人存在,我們將受益於這樣的人。

而善良,對別人來說,就是壹個人是否付出了他想要的東西。好與不好,對於有關個人來說,表明壹個行為是否是他願意實施的。

那麽換句話說,善與惡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我們甚至分不清壹種行為。

2.從大眾傳播心理學角度分析小悅悅事件。

這又是壹起讓人心驚膽戰的車禍。2歲女童被冷血的面包車司機和小貨櫃車司機碾壓,給幼小的生命帶來了嚴重的威脅和傷害。據醫生介紹,車禍已經造成小月悅特頭部嚴重受傷,接近腦死亡,預後非常不好。最樂觀的估計是她處於植物人狀態。

不得不承認,這真的很殘忍。突如其來的災難像噩夢壹樣從天而降,對小悅悅的家庭將是致命的打擊。無辜的小悅悅遭受如此摧殘,體現了司機的冷血。

也許說到底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危機,因為人與人之間的各種誤解和想法導致彼此信任度降低,多不如少的心態也隨之滋生。就像現在在街上摔倒的老人,沒人敢去扶他,因為扶者怕他被敲詐,做了好事不討好。壹個好人很難有所作為,這可能會成為每個人面對突如其來的危機時糾結和猶豫的壹種自我保護象征。面對別人的生死,他們不敢再輕易出手相助,選擇了冷漠和漠視。

3.希望對小悅悅事件的評論能詳細壹點。

小悅悅事件反映了社會對他人的普遍冷漠。2歲女孩無人幫助。我們在為這個女孩感到惋惜的同時,也在批判18冷漠的路人,只是我們沒有好好問問自己。如果當時妳是目擊者,妳會幫忙嗎?妳是不是在想,總會有壹個好人把姑娘留給自己?因為法律沒有規定不救人是違法的,所以沒有考慮任何道德和不道德。這種只考慮自己不顧別人的心態是很可怕的。長此以往,肯定是迷失方向的人無可奈何。如果18的路人都像19的路人陳仙梅壹樣去救小嶽躍,這樣的悲劇還會發生嗎?大概不會。如果是第1個路人救了小嶽躍,就不會有第二輛卡車碾過她了。小月月的生命被18路人無視387秒。這段時間,小月月不知道什麽是“冷漠”,什麽是“愛”,也不知道如何珍惜自己的生命。小月月的人生還沒正式開始就以最痛苦的方式結束了。四品課堂不是有關愛生命的課嗎?這種對生命的關愛,不僅僅是關愛自己的生命,也是關愛他人的生命。如果那些18路人也懂得關愛別人的生命,那就不會再有悲劇發生了。在別人有困難的時候幫助他們,這不也是關愛生命嗎?

不要停止喊叫和咒罵。這件事可以說是假道德&;;真正的技術問題。小悅悅的父母排在責任第壹位。雖然沈浸在悲痛中,但讓壹個兩歲的孩子獨自走在他能開車的市場路上。是為了省事還是為了省錢?建議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個司機(肇事逃逸,必須嚴懲!)第三起事件所在的建材市場經理。(允許機動車通行的建材市場內無人陪伴兒童/老人的規定,場內道路是否有明顯的警示標誌。)彌補以上三個不足,可以有效減少悲劇的再次發生!做第四件事。第四個18路人。只做第四件事,可以讓大家輕松獲得道德優越感,但這樣的事件還是會不斷發生。沒用的!醜聞能讓所有參與者輕易獲得道德優越感。所以大家都下意識的熱衷於傳播和談論醜聞。相反,人們不願意談論積極的事跡,因為這往往會讓所有的人感到自卑,是壹種壓力。呵呵,媒體感受到了這個規律,於是打著“揭露”和“公眾知情權”的旗號,報道了很多“社會醜惡”現象(減少正面報道)。事實上,它還增加了大量的點擊率和收視率。。廣告收入大增。。為什麽不做呢?於是我們的生活就“浸泡”在各種“醜聞”中,世風日下!有些“憂國憂民卻缺乏智慧”的名人得了抑郁癥,但別忘了,社會的醜惡,世界的沒落,妳我都有份!中國古代先賢很早就知道這壹點。根治的方法是“抑惡揚善”和“默默拒絕”

現代社會高速發展,各行各業似乎都存在誠信問題。就像現在流行的網購行業,相信很多人在收貨的時候都在壹定程度上嘗試過“貨不對板”、“質量問題”、“售後服務問題”...這就是網絡環境帶來的不安全感,讓很多人“畏懼網購”,無疑拖累了電子商務更好的發展。所以建立壹個相對完善的信譽和安全的網絡環境是必然的!

聽朋友說“聖多”,是壹家以愛文化起家的電商企業,在行業內信譽度高,效率高!卓越的服務,Santo告訴所有網購者,維護網上交易的利益是他們的社會責任,網購也能體驗到最貼心的服務,也是電商行業的承諾兌現!聖托無疑給不敢看互聯網的網民打了壹針強心劑。聖托人壹直以自己的毅力、努力和耐力,慢慢建立起“安全高墻”,讓需要網購的人卸下精神盔甲,在裏面買到自己需要的東西。

4.“小嶽躍事件”反映了哪些社會問題?

南方日報:自焚立法中有太多問題值得探討。至於from ruin的立法,是否是對當下麻木狀態的根治,值得討論。

從根本上說,用法律來控制道德問題是站不住腳的,而且可能會帶來壹系列不必要的混亂。但是,當道德無底線,醜陋無止境的時候,法律似乎成了唯壹的希望。

即便如此,個人認為,免於破產的立法還是應該謹慎。以小悅悅為例。事故現場恰好有壹段視頻,這幾乎是最直接的證據。但在這18個冷漠的路人中,我們又有幾個能真正證明他真的“看見了”和“死了”呢?只要他堅持沒看到,他能接受幾何嗎?至於其他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沒有拍到的場景,那就更公平了。

對於這種“怦然心動”的規定,立法能否做到條件明確,條文巧妙,從可能的情況出發預設更多的前提,決定了立法的成敗。其次,我們國家目前最大的情況不是不能依靠。關鍵是我們是否真的考慮執法。

“只說不做”的法律不在少數,法律制定了,但執法主體不明,執法程序不清,執法態度不公正。結果老百姓不信,恐怕連立委自己都不抱希望。為免於破產而立法是退而求其次的事情。

但是,如果妳沒有信心和能力解決上面提到的這些立法問題,那還不如不立法,省得老百姓質疑司法的公信力。麻木:法律,真的能促使人善良嗎?“小悅悅”事件發生後,談判小組迅速作出決定,對救助小悅悅的阿姨陳仙梅進行獎勵,並將她的家人列入“救助”名單,幫助陳仙梅及其家人今後的工作和生活。

此舉是為了讓大家知道好人有好報。悲劇發生後,對愛心人士的支持不是壹盞孤燈,輿論和公眾幾乎壹致為救人的大媽歡呼。

10 10月17日,廣州市政協委員曹誌偉給陳仙梅送去5000元獎金,她幾次婉拒,幾經勸說才勉強接受。在贊美善的同時,懲惡找因的爭論還在繼續。

壹個現實是,我國現行法律沒有規定路人有救助義務。冷眼旁觀是道德問題。

面對嶽事件的冷眼旁觀,南京彭宇案自然被揭開。似乎正是這個被打翻的潘多拉魔盒,成為了壹系列“集體旁觀者”事件的原罪。似乎過度的自我保護成了很多不願意看到別人有危險的人的“保護罩”。

在談判者的眼中,“小嶽躍”事件與過去沒有得到幫助或受到委屈的老人摔倒是不壹樣的。“不存在受委屈的問題,冷血到了極點。”這暴露出社會上的某壹群人不僅不關心,反而麻木了。

學者郭認為,彭宇案帶來的輿論和風氣影響不足以解釋“小的遭遇”的成因。“如果彭宇案的影響能這麽惡劣,是不是18的人被抓被判刑了,以後遇到這種事人們還會伸出援手?”郭說,任何人誰主張這種邏輯有壹個非常簡單的解決辦法,所以有另壹個案件,以抗衡彭宇案在司法和影響人民回來了。

問題是,這行得通嗎?網友“張集大智英”說:如果壹個人不幫忙,那就是道德敗壞;壹群人不幫忙是社會的悲哀。然而,在譴責《起死回生》18路人的同時,很多人開始審視自己:如果當時在場,他們還會救人嗎?郭認為每個人都應該問自己這個問題,這也是每個人都無法回避的問題:選擇冷漠還是幫助?期待:德國,什麽時候會成為壹種習慣?壹項網上調查顯示,當遇到類似“小悅悅”的事件時,大多數人會選擇求助者、報警或呼叫急救。

彭宇案後,我們在觀看壹系列事件的同時,也看到了處處可見的善良之花:在杭,最美媽媽吳菊萍,在女孩墜樓時伸手扶起;在沈陽,壹對70歲的老夫婦在壹個街道井蓋被汽車壓壞時豎起了警示牌;在佛山,拾荒阿姨撿到的女孩是第19位路人;在街上行色匆匆,有些人仍然會給乞丐錢和東西,有些人會幫助摔倒的老人...他們所拾起、持有、給予、幫助的,首先是自己的良心。談判者認為挽救道德標準已經成為社會面臨的最緊迫的問題。我們應該以“小嶽越”這壹標誌性事件為契機,立法懲治自甘墮落的行為,獎勵見義勇為者,比如讓大媽安享晚年,相信比政策更有效。

“如果有利益沖突,人如狼;沒有利益沖突的時候,人對人就像草木。這裏面肯定有很多方面的問題,”郭說道。在農村,孩子遇到類似的問題,自然會有壹些鄰裏幫助。

然而,佛山的五金市場卻沒有壹個社會支持系統。這壹幕太可笑了。人來人往的地方,就像是在荒山。似乎沒有人見過壹個在死亡邊緣掙紮的孩子。

郭認為,在國家、城市、經濟都在發展的同時,我們卻沒有認真地構建壹個社會網絡,這讓人們的生活更有風險。如果孩子離開父母的視線,他們可能會被殺害,這是不正常的。

“我們缺少的是壹個支持系統,在有人遇到風險的時候能夠形成救援。不能說缺乏法律、責任等。以前,農村有這樣的社會救助體系。”郭說,要重建這個體系,每個人都應該盡力而為,問問自己能做些什麽。

學者陶認為,將小悅悅事件歸結於社會風氣的敗壞,法律條文或相關案例的負面作用,於事無補。如果每個人都“從我做起”,像小悅悅這樣的遺憾和悲劇就會少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