巖土工程師資格考試——考試介紹
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是指持有華民* * *土木工程師(巖土)證書和華民* * *土木工程師(巖土)證書從事巖土工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20024年,我部、建設部印發《關於印發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工程)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工程)資格制度考試實施辦公室、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工程)資格考試確認辦公室(建發[2002]35號)決定,我部實行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工程)資格制度。所有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都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所有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的巖土工程專業管理委員會考試應由建設部和外交部承擔。具體考試工作應由外交部組織實施。
巖土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遵守家庭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執業條件的中國公民,均須報名參加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考試。
()有條件者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或相近專業(指質量勘查、環境工程、工程力)本科及歷或職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經歷滿1分。
3.以工科專業本科學歷和巖土工程專業經歷或職位為1。
(二)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報考專業考試條件者:
1,取本專業博士學位,巖土工程工作累計2年以上;或者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項;或者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工作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班畢業,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班畢業,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5年。
4.取本專業本科日歷,巖土工程專業工作累計5年;或者拿相近專業的本科日歷去積累巖土工程6年的工作。
5、承擔本專業大學歷累計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者取相近專業大專歷累計巖土工程專業工作7年。
6、取得工科本科學歷或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8年。
(3)符合所列條件者,免於基礎考試,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及之前巖土工程專業碩士學位及經驗積累達到6;或者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7年。
2、1991且在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班畢業前,巖土工程累計工作滿7;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班畢業,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8年。
3、1989且考取本專業本科日歷前,巖土工程專業工作已達8;或者拿相近專業的本科日歷去積累巖土工程專業工作9年。
4.1987之前巖土工程專業累計工作已達9項;或者取相近專業大專歷累計巖土工程專業工作10以上。
5.1985之前,工科本科學歷,巖土工程經驗積累達到12。
6.1982之前,取工科專業,巖土工程專業9年工作積累。
7、1977前或1972前及1972前巖土工程專業工作已達到10。
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證書實行定期註冊制度。註冊期為2。資質證書持有人應按有關規定向計委或其指定機構辦理註冊手續。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資格註冊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關於做好2009年全行業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朱堅[2009]5號),要求切實做好我省2009年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
,考試機構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資格考試由省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各市建設主管部門和省直單位按照有關要求,認真組織本市、本單位的考試報名和材料核查工作。
二、考場和考試科目
2009年註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定於9月19、20日舉行。資格考試代碼見附件1,考試科目及間隔時間見附件2。
三、考試規定及報考條件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資格考試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應通過考試範圍內的全部科目。
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註冊根據專業歷、專業、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共設備工程師(暖通、給排水)、電氣工程師(發電、輸變電、供配電)、化學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選項,
所有專業基礎考試均為閉卷,允許考試使用和發放考試手冊(考試用),禁止攜帶其參考資料。各專業專業試卷允許攜帶社會出版的各種專業規範和參考書復習手冊。
回答《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中的所有客觀題;2.註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及其專業案例考試要求填寫答題卡,用試卷書寫答題卡。
拿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擦、音文編程計算器、草稿紙檢查驗收。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3。
四、申請材料
()第壹申請人的申請材料(1份)
1、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4),報考人員須在報名表封面註明報考類別、級別和專業(編號和名稱見附件1);
2.身份證原件及歷證復印件(原件核實後返還);
3.在安徽省考試網上打印報名表;
4、本單位有相關專業工作實踐限制證書;
5.符合要求的日歷成員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設計圖紙(本條僅適用於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
(二)復試人員申請材料(1份)
1、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必須在申報表封面註明報考類別、級別和專業(編號和名稱見附件1);
2.預審準考證和本身份證復印件(各市、各部門負責核驗原件並加蓋公章);
3、安徽省考試網上打印報名表。
五、報名、資格審查、繳費室及辦公室
()網上提交註冊信息
考試須於2006年6月25日65438起登錄安徽事務考試網(),按網站規定的程序填寫報名信息並上傳照片,下午12在網站查看照片。如果照片通過審查,應重新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後立即打印登記表。
各考區信息管理員應登錄安徽事務考試網進行照片審核,確保順利報名。
(二)報考資格審查
根據規定的申請條件,申請費與申請材料相關,登記手續原則上由各部門辦理。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於6月28日前完成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具體咨詢電話由各市自行確定,6月15前由安徽省考試網設置)。費省直單位提交的申請信息應於6月26日前提交,申請費支付給下屬單位和部門。6月29日至30日,初審人員申請材料、報考費、考試報名匯總表(附件5)應送省勞動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省考區現場審查,以省考試院接受考試名義提交材料的,取消資格。對弄虛作假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市級建設主管部門、省級主管部門和直屬駐皖甲級設計單位要認真審核申請材料,並承擔對申請人所在單位及其同級主管部門申請材料真實性的審查責任。設計單位將對弄虛作假負全責,設計單位擅自接受外單位成員註冊審查。需要辦理規定的歷證,使用身份證,申請人姓名和身份證或歷證按相關證件辦理。
(3)現場支付
通過資格審查,繳納考試費。報名考試費應在資格審查現場手工收取。各考區信息管理員登錄安徽事務考試網進行付費考試,作為人工付費標誌。
第六,考試費
根據冀辦價格[2000]299號、冀價格[2002]2546號、發改價格[2007]551號、發改價格[2009]1003號、皖價費[2006]240號、皖價費函[2006]。
二級註冊結構工程師基礎60
專業120
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金會102
專業151
註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和註冊環境工程師基礎84
專業130
註冊公共設施基礎,電氣,化學和土木工程師(港口和水路)84
專業100
各市按照各科目余額10元和省直及省直單位現場繳納的考試費用全額繳納考試費用進行考試資格審查。
七、考點設置和準考證處理
收集全省省考試院報名信息,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安排考場準考證號。考試於2009年9月15日至6月18日在安徽事務考試網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