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協調局的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議、機要文件、檔案、安全保衛、新聞宣傳、信訪、應急管理、機關資產、車輛和後勤服務;負責綜合性稿件的起草;負責組織處理市政府督辦事項;制定本局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按照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指導城鄉建設檔案工作。
人事科
負責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局黨委管理範圍內的公務員和幹部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組織和勞動人事具體工作;配合職稱主管部門開展職稱評聘工作;指導行業的勞動工資、社會養老、醫療保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和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局系統人力資源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規劃和財務科
組織編制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規劃;參與財稅價格政策的研究和建設;負責行業規劃和統計;負責各種建設資金的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並進行內部審計;承擔全市城市建設利用外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
政策和法規科
代表市政府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政策和制度;研究分析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重大問題;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監督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CPPCC提案。
工程建設科
制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建設監理、合同管理、工程風險管理、竣工驗收備案等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和監督全市建築業、裝飾裝修業、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費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建築業勞動安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監督建設監理和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的實施;指導和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定額和費用、建設工程招投標;負責全市建築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負責工程機械的行業管理;承辦有關涉外事宜。
科教設計科
擬訂建築節能和墻體材料革新的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工程;組織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發、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和引進項目的創新;引導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組織和指導本系統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發展的政策和制度並監督實施;管理工程建設標準的設計;組織編制城鄉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和勘察設計咨詢單位資質標準的執行;負責施工圖審查機構和施工圖審查的監督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審批和管理。
城市建設管理科
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的規劃和改革措施;指導城市供水、節水、排水、燃氣、熱力和市政設施建設;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城市汙水處理設施和管網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風景名勝區工作;會同文物等相關部門負責世界自然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城市防洪排澇工作;負責市政公用事業和市政公用施工企業資質的審批。
村鎮建設司
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為進城落戶的農民提出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承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推進城鎮化;承擔城鎮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住房和房地產科
指導和規範全市住房建設;組織編制全市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制定穩定房價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承擔指導城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的相關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引導和推進全市住宅產業的現代化;組織實施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和房屋中介機構資質標準;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的建設。
退休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