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拓展和規範CPPCC民主監督的具體內容。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和當前人民群眾反映的實際情況,壹是發揮CPPCC委員人才濟濟、專業特長、人脈廣泛的特點和優勢,註重對決策和執行的監督,註重勤政廉政;二是認真研究和加強對政府經濟運行和重大改革、工程項目規劃、招標、建設的監督;三是認真研究和探索黨委“選人、用人、管人”的監督;四是認真研究和重視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特別是對黨政領導幹部執法、服務部門工作人員的履職行為、履職程序、履職質量和履職效率的監督;第五,認真研究和參與監督黨委政府制定和頒布的各項政策法規。同時,要認真關註人民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社會保障、查處腐敗等人民群眾特別關註的熱點問題。
(3)創新CPPCC民主監督的形式和方式。近年來,CPPCC各級在實踐中逐步創造和積累了壹些好的做法,通過定期召開CPPCC會議、視察、調研、提出建議、反映社情民意、民主評議等方式,開展民主監督。隨著形勢的發展,要不斷探索和創新CPPCC民主監督的新形式和新途徑:壹是積極開展專題座談會活動。選擇壹些“黨政關註、群眾關心”的社會民生問題,經過專題調研,舉辦有專家學者、有關部門負責人、群眾代表參加的學術論壇活動,為黨政機關決策提供前瞻性的意見和建議;二是建立健全委員聽證制度和咨詢制度。即請有關黨委政府負責人和有關人士向CPPCC委員介紹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通報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聽取他們的意見,回答他們的問題;第三,與新聞輿論監督有機結合,提高民主監督的力度和有效性;四是開辟和建設CPPCC民主監督載體網上平臺,創新民主監督渠道。嘗試開放CPPCC委員的電子郵箱,開通博客等形式溝通民意,反映群眾訴求,參與社會事務討論,履行職責,增加CPPCC的社會影響力。
(四)建立CPPCC全國委員會對口聯系制度,促進信息暢通。CPPCC的專門委員會是CPPCC成員進行調查研究、參與和討論國家事務的工作機構,在履行CPPCC職能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CPPCC各專門委員會與黨政有關部門建立對口聯系制度,是CPPCC履行民主監督職能的重要渠道。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對建立CPPCC對口聯系制度的目的、範圍、內容、方式、形式和基本程序作出具體規定。政協各專門委員會要積極開展對口聯系活動,溝通信息,了解信息,根據有關黨政部門的工作情況,組織委員和專家開展調查研究、視察調研活動,積極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議和意見,幫助有關黨政部門改進工作。
(5)加強和推進多向合作聯動體系。目前,在我國,已經形成了包括CPPCC民主監督和紀檢部門的黨內監督、人大的權力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在內的多層次、多角度的社會主義監督體系。權力監督是“剛性”監督,CPPCC的民主監督是“柔性”監督。CPPCC的民主監督與黨委的政治監督、人大的權力監督、政府部門的行政監督、司法監督、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社會公眾的群眾監督有機結合,相互配合,相輔相成,形成合力,* * *協同工作。只有這樣,CPPCC的民主監督才能積極、穩步、紮實、有效地向前發展。民主監督與人大合作,CPPCC的民主評議結果將作為NPC評價壹府兩院及相關部門工作的重要參考,從而使軟監督變得硬。民主監督和輿論監督的配合可以提高CPPCC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增加監督的影響力。
(六)加強民主監督的制度化、規範化。要組織和保障民主監督,建立專門的民主監督機構,切實履行職能,處理日常事務。要完善CPPCC提案、意見和建議的跟蹤反饋制度;要建立健全民主監督及其相互支撐的運行機制,形成長效機制,通過制度為民主監督提供廣泛的社會支持,營造寬松和諧的政治環境,通過制度確保民主監督渠道暢通,有章可循。使民主監督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