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2016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指引》(20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現將2020年存。
壹.適用範圍
(壹)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註冊成立壹年以上,符合認定辦法第十壹條相關規定的居民企業。
(2)2019年通過優質認證的企業(含已更名的企業),需在今年優質資格到期時重新申請認證。
二、申報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采取集中受理和定期評審相結合的方式組織。由各市集中評審推薦,省評審辦按程序組織評審並報送備案。
第壹批申請截止時間:2022年6月10;
第二批申請截止時間:2022年8月30日。
三、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清單見附件1。
四。申請程序
(1)企業應用
1.企業自我評價。企業應根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南》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我評估。自評符合要求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2.註冊聲明。企業登錄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國家電網”,網址:/)進行註冊,審核通過後申報。企業應在網上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並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對於涉密企業,必須對高層申請材料進行解密,以保證涉密信息的安全。
3.檢查並確認。截止時間10天後,申報企業須登錄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綜合業務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網”,網址:http://61.190 . 35 . 98:801/AHI SMP/CMS)對上傳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對確認。登錄省網需要註冊,選擇市科技局作為註冊審核機構。
4.提交材料。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在公示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進入國家電網打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水印申請書,經簽字蓋章後,將紙質材料按附件1的順序裝訂成冊(紙質材料和網上材料必須壹致,壹式兩份),報送各市科技局,由各市科技局報送至省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
(二)中介機構登記
參加高新技術產品(服務)R&D費用收入專項審計或核查的中介機構,須在省網註冊,上傳中介機構承諾書(見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見附件1)。如果註冊的中介機構需要更新證明材料,用原用戶名和密碼重新登錄,上傳提交。
(3)市政當局的審查和建議
市科技局會同所在地市財政局、稅務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認真做好轄區內申報企業的審核推薦工作,形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格式見附件4),在申報截止前報送省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有條件的市可組織人員赴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對現場核查中發現的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不得推薦申報。在市科技局提交的省級網絡申報信息中確定推薦企業。
動詞 (verb的縮寫)相關要求
(1)申報企業應為法人企業,提供的財務報表不包括下屬法人企業的合並報表,其他資料不包括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資料。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在申報範圍內。企業名稱變更的,需在申請認定前完成企業名稱變更。
(2)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所有人必須是申報企業。受讓、受讓、合並取得的知識產權,應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其有效期應覆蓋高有效期;以及在過去壹年中與企業R&D活動和高科技產品(服務)的關系必須詳細說明。在高有效期內,企業申報使用的知識產權必須保持有效,所有權不發生變化。
(3)企業申報的研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應與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末位目錄相對應,並在《研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表》中予以說明。
(四)參與企業R&D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應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R&D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意見。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要求的,其出具的專項審計或鑒定報告在認定過程中不予受理。
(五)企業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應當與《認定辦法》中高認定的八項條件進行比對,並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企業在國家電網的申請信息必須與紙質材料壹致,系統中上傳的所有證明材料必須為PDF格式;確認申請必須通過國家電網打印,條碼保持完整;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申請材料的相關數據應壹致或符合邏輯,否則相關數據不予受理;最近三年的專項審計或者鑒證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加蓋騎縫章或者由中介機構在每頁上加蓋騎縫章;企業提交的紙質材料應標註頁碼,書脊應註明企業名稱、申請年份和所在市、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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