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3
金融支持政策
1,信息產業部發展基金
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可以申請“信息產業部、財政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其支持方式分為無償補助、貸款貼息、資金投入三種。
壹是無償補助:主要用於中小企業研發和試點階段的必要補助。壹般每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單個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400萬元。而且項目承擔單位必須有同等金額以上的自有配套資金。
二、貸款貼息:這種方式主要用於具有壹定技術水平、規模和效益的項目單位,以支持其利用銀行貸款,擴大生產規模,推廣技術應用。壹般按照承接企業申請的項目貸款金額年利息的50%-100%確定貼息金額。每個項目貼息金額壹般不超過200萬元,單個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400萬元。
三、資金投入:資金投入主要用於少數技術起點高、成長性高的電子信息產業項目。資本投資的主要目的是引導其他資本投資,投資額壹般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的20%。(信息產業部、財政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
2.北京市產業振興局扶持政策
壹是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條件下,可以申請“北京市產業發展基金”。資金來源有三種方式:貸款貼息,使用銀行貸款進行技術改造時,可以申請貼息資金;投資入股用於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吸引多元化投資者或增資擴股等。政府股份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的30%,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撥款補貼用於企業技術開發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財政補貼。(北京工業發展基金)
二是可以向在北京電子行業有貢獻的企業申請貼息貸款。目前沒有最高貸款額度,每年都可以申請。
3.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的支持政策
經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科委)認定的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以下簡稱R&D機構)可以申請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自主創新專項資金。支持範圍主要包括:研究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核心技術成果,並應用於經濟建設或社會發展,取得顯著經濟或社會效益;采取有利於科技資源高效利用和優化配置的自主創新機制和模式,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開展研發或成果轉化活動,效果顯著。獲得的資金將用於* * *機構的研發和合作項目的再投資。(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自主創新專項資金實施辦法)
4.北京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心優惠政策
經市科委認定的孵化基地和在孵企業,自認定之日起三年內獲得財政專項資金支持。財政專項資金作為孵化器種子資金,用於孵化基地建設和對在孵企業的項目貼息、投資、補貼等支持。(北京孵化基地優惠政策)
5.北京知識產權局優惠政策
可以申請北京市專利實施資金。資助範圍主要包括:資助具有市場前景的專利技術產業化;組織和資助科技含量高、創新性強的專利技術產品開發;組織和資助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專利技術實施管理。資助金額:除重大專利發明外,實用新型專利不超過20萬元;發明專利不超過30萬元。
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6.項目方被認定為科技企業後,將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從獲利年度起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免稅期滿後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7、高新技術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當年發生的費用和單臺試制關鍵設備及檢測儀器價值低於654.38+萬元的費用,可壹次或分次攤銷進入成本;購買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專利所發生的費用,經稅務機關批準,可在兩年內攤銷。(北京市關於進壹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定)
8.對北京市政府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自認定之日起三年內,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地方所得由財政部門安排專項資金予以部分支持,後兩年減半支持。重大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之日起五年內繳納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地方所得,由財政部門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持,未來三年減半征收。上述財政安排的專項資金80%用於相關企業技術創新,20%納入技術創新資金集中使用。(北京市財政支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等財政專項資金實施辦法)
9.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比上年實際增長10%(含1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按當年技術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北京市關於進壹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定)
個人所得稅優惠
10.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市購房、購車、參加培訓,按上壹年度繳納的個人工資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80%給予獎勵。(《北京市吸引高級人才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京發[2005]57號)、《關於北京市吸引高級人才管理規定的通知》(京發[2005]18號))
11.對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做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並給予獎勵,獲獎款項免征個人所得稅。(北京市關於進壹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定)
人才政策
12.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需要外省市的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經市人事局批準,發給工作居住證,享受本市公民待遇。持有《工作證》滿三年的,由用人單位推薦,經有關部門批準,辦理進京調動手續。(北京市關於進壹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定)
13.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高級人才引進工作。對在區內工作的高級人才(含配偶及隨遷子女),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優先辦理戶口進京手續,人才交流服務部門優先協助推薦其配偶就業。如果本人居住在開發區,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開發區教育管理部門可以幫我聯系開發區相關學校;接受其他教育的,按照本市有關規定辦理。(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鼓勵高級人才入區的規定)
企業培訓政策
14.開發區組織具有專業水平的學校和培訓機構為項目員工提供企業培訓;通過開發區企業協會,按照國家最新政策對項目方高層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入口服務策略
15.為協助項目方盡快開工建設,開發區將派專人協助辦理相關手續,並在項目方入區後繼續提供優質服務。
政策1:北京市關於進壹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幹規定
政策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鼓勵高級人才入區的暫行規定【2006 54 38+0】2654 38+06號】
政策三:京開黨[2004]27號《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廣義貢獻獎實施辦法》。
政策四:信息產業部和財政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
政策五:北京市工業發展基金,聯系單位:北京市工業促進局。
政策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補充醫療保險辦法
政策七:《北京市吸引高級人才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京發[2005]57號)。
政策八:《關於北京市吸引高級人才管理規定的通知》(京政辦〔2005〕18號)。
政策九:北京市科技研發機構自主創新專項資金實施辦法
政策10:北京孵化基地優惠政策
政策11:北京市財政支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等財政專項資金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