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性能檢驗
(1)申請並填寫《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檢驗申請表》。
(2)提供的隨附文件和資料。
1.生產包裝容器的生產標準;
2.生產包裝容器的工藝規程及相關資料。
(三)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性能檢驗。
(四)領取檢驗檢疫證明
檢驗檢疫機構對空運、海運出口的危險貨物包裝容器進行性能檢驗合格的,申請人應當領取出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檢驗檢疫機構檢驗不合格的,申請人應當收到《不合格出境貨物通知書》。
二、使用“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
《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中的危險品包裝檢驗結果顯示,本單所列包裝容器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符合《國際海運危險規則》或《空運危險規則》的規定。結果表有以下用途:
1.出口危險貨物的經營單位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出口危險貨物質量檢驗時,必須向當地檢驗檢疫機構提供運輸包裝容器性能檢驗結果單,檢驗檢疫機構憑正本單接受其質量檢驗。
2.出口危險貨物的經營單位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時,必須在原件的基礎上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使用鑒定結果單。
3.當按合同規定或客戶要求簽發《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性能檢驗證書》時,可憑《出口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正本)向出口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換發《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性能檢驗證書》。
4.同壹批號、不同用戶的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可在性能檢驗結果單有效期內,向單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分證。
5.經檢驗檢疫機構性能檢驗合格的地方運輸包裝容器銷往異地裝載使用時,必須附有地方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使用地檢驗檢疫機構在接受出口危險貨物檢驗時,憑《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正本)或另單(正本)接受質量檢驗或使用鑒定。
三、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檢驗。
(1)按要求填寫《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檢驗申請表》。
(2)所附證件和提供的材料。
1.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
2.其他相關信息
(三)檢驗檢疫機構開展使用鑒定。
(四)領取檢驗檢疫證明
檢驗檢疫機構通過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的,申請人將收到《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檢驗檢疫機構未通過鑒定的,申請人將收到《出境貨物不合格通知書》。
四、使用“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
《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顯示,該單所列包裝容器經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貨物按照《國際海運危險規則》或《航空危險規則》的規定包裝。結果表有以下用途:
1.外貿管理部門憑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對危險貨物進行驗收。
2.口岸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安排出口危險貨物的裝運,並嚴格檢查包裝是否與檢驗結果單相符,是否有破損、滲漏、汙染、嚴重腐蝕等情況。包裝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庫和發運。
3.當按合同規定或客戶要求簽發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檢驗證書時,您可以憑《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鑒定結果單》向出口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包裝容器檢驗證書。
4.對分批出口的同批次危險貨物包裝容器,在使用結果單有效期內,可憑結果單在出口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分證。
五、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應註意的事項。
1.外貿經營單位采購出口危險貨物時,應當向危險貨物生產單位索取《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2.空運、海運出口的危險品包裝容器,應當按照《國際海運危險規則》和《空運危險規則》的規定,接受檢驗檢疫機構的強制檢驗。檢驗不合格的包裝容器不得使用或出口。
3.《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和《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都有壹定的有效期,出口的危險貨物應在有效期內出口。對超過有效期的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和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檢驗檢疫機構不予受理報檢和換證手續,口岸主管部門不予辦理裝運手續。
4.《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是出口公司向口岸主管部門辦理出口裝運手續的有效憑證。對未通過鑒定並取得《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的貨物,口岸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出口裝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