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考試網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姬發[2065 438]102號)文件精神,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招聘113工作人員。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從事教育教學及輔助工作。
壹、招聘對象
(壹)非農業戶口、人事檔案在京的社會人員,要求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北京市非農業戶口2014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符合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條件的非京籍學生(非農業戶口且未簽約)2014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壹)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職業資格、職稱及其他條件;具備招聘單位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2)年齡條件:
1.大專畢業生24周歲以下(1990 1後出生),碩士研究生畢業生30周歲以下(1984 1後出生),博士研究生畢業生35周歲以下(1)
2.社工年齡要求:男,40歲以下,指1974 1後出生者;女,35周歲以下,指1979 65438+10月1後出生的人。
(三)學歷(由教育部門出具)條件:
1.中小學教師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2.幼兒園教師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第三,招聘流程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1)報名時間:8月2016日至8月18日上午9:00-11:30;65438+下午0點-4點;
2.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報名地址。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各招聘單位資格初審。
4.報名需要材料(復印件按以下順序裝訂),每人限報壹個崗位,重復報名取消資格:
(1)登記表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戶口簿在集體戶的,須提交集體戶的個人頁、第壹頁和本人頁原件,復印在壹張紙上並加蓋戶籍管理部門公章;
(4)2065438+2004年全日制畢業生持:①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院校教育行政部門蓋章的所有已完成課程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③本科學歷,除音樂、體育、美容外,需提供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專業的,提交英語專業四級或八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師範畢業生持有高校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師範生證明原件;(5)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6.註冊卡原件及復印件;
(5)社會人員持《畢業生就業通知書》(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就業通知書》復印件(畢業生就業通知書復印件在人事檔案中),非應屆最高學歷人員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的信息原件;
(6)有教師資格證的,同時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教師資格申請表復印件;
(7)具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證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能夠證明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9)社會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必須在北京,提交備案單位證明信原件;
(2)面試:
1.面試人員範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
2.面試時間:8月14,2019至8月22日。
3.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形式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
(三)資格審查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範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60分)的人員。
2.2065438+2004年8月23日至24日,教委人事處統壹安排復審。合格的面試結果和復審結果在昌平教育信息網公布。
(四)考試和體檢
1.考核和體檢參加人員範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2.中小學教師體檢標準參照北京市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行(見教師資格證網指定醫院),幼兒園教師健康證標準參照幼兒教師健康證標準執行(體檢在區縣婦幼保健院進行)。
3.招聘單位負責對擬聘用人選進行綜合考核。
(5)宣傳
招聘單位根據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招聘結果在昌平教育信息網公示7天。沒有替代,沒有調整。
(六)辦理聘用手續。
1.公示期滿後,本人必須在7日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服從用人單位管理。聘用單位對無異議人員,按照事業單位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果他們不報告和不服從管理人員,用人單位有權終止相關程序,後果自負。被聘用人員上崗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期限壹般不低於5年,壹般社工試用期6個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不合格者不予簽訂聘用合同,檔案移交人才服務中心或職業介紹中心。非京籍畢業生須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後,到北京辦理相關手續。
2.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本人有意隱瞞應聘材料,壹旦發現弄虛作假並被確認,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其應聘資格,由此產生的壹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1)體檢或考核不符合要求;
(2)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用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告的;
(5) 2065438+2004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
(六)提供虛假材料的;
(七)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崗位
見附件1:昌平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2014年第四次公開招聘所需崗位及條件。
動詞 (verb的縮寫)有關註意事項
(壹)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因通訊不暢造成的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查詢,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參加下壹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還。
(三)社會人員不解決集體戶問題。
(4)招聘相關信息在昌平教育信息網(政務公開)發布。
(5)報名材料不全者不予錄取。
(6)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學歷要求同類別;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人員的學歷、專業不限,教師資格須與所報崗位壹致。具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證書者視為具有教師資格證,師範生證書視為具有教師資格證。
(七)必須服從教委的崗位調整,否則視為放棄。
(8)正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正在受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的人員,不得參加報考。
不及物動詞紀律要求
(壹)與招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紀檢人員全程參與,對公開招聘進行監督。
教育委員會人事處聯系人:段先生、孟先生。
電話:010-69742366
監督電話:010-69711471。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65438+下午0:00-4:30。
如有疑問,請向中國公立教育企業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