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法規定,2020年底以後,居民個人需要匯總2020年6月65438+10月1至2月1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扣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慈善。適用綜合所得減去速算扣除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計算出本年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的預繳稅額,得到應退或補的稅額,並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納稅額=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2020年預繳稅額
根據稅法規定,年匯算清繳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照規定選擇不納入綜合所得計稅的年度壹次性獎金等收入。
2.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納稅人。
經國務院批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的有關規定,已依法預繳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並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年度匯算清繳需要繳稅,但全年綜合收益不超過654.38+0.2萬元;
年匯算清繳所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
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壹致或不辦理退稅。
3.需要辦理年結的納稅人。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預繳稅額大於全年應納稅額,申請退稅;
全年綜合收入超過654.38+20萬元,納稅額需要超過400元。
4、可以享受稅前扣除
對2020年發生的下列稅前扣除項目,未申報或者未全額扣除的,納稅人可以在年度匯算清繳期間申請扣除或者補充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費用;
納稅人符合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費用扣除、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條件的;
納稅人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5.處理時間
年度結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並於2021,1年3月前離境的納稅人,可在離境前進行年度匯算清繳。
6.處理方法
納稅人可以選擇以下處理方式:
自行辦理年度結算;
代表雇主處理。
納稅人要求代理的,由單位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和退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與單位確認,並提供2020年度在單位外取得的綜合所得、相關扣除項目、稅收優惠等補充資料,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要求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單位不得代為辦理。
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受托人應當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書。
單位或者受托單位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有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者受托人更正,也可以自行更正。
7.處理渠道
為了方便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上辦稅渠道。納稅人可通過網上稅務局優先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如果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也可以通過郵寄或在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應當將申報表寄往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布的地址。
8.申報信息和數據保留
2020年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申報表。如需修改其基本信息,享受新的扣除或稅收優惠,也應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納稅人需要認真核對,確保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和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機構應當自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之日起5年內保存年度匯算清繳申報表和納稅人綜合所得、扣除、已納稅款或稅收優惠等相關資料。
9.接受年度匯算清繳申報的稅務機關。
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則,納稅人自行或者代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應當向納稅人工作所在地的用人單位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就業單位的,可選擇向其中壹個單位申報。
納稅人不為雇主工作的,應當向其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主要所得來源,是指納稅人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累計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單位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應當向本單位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10,年度退稅和補稅。
退稅
申請年度退稅的納稅人應提供在中國境內開立的合格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在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受理年度匯算清繳申報的稅務機關所在地就地辦理退稅。納稅人未能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後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納稅人獲得退稅,稅務機關在網上稅務局提供了年綜合所得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便捷退稅功能。納稅人可在3月1日至5月31日通過簡易申報單辦理年度退稅。
2020年申請退稅的納稅人,在2019年申請退稅、經稅務機關通知2019年納稅申報表存在疑點後,更正納稅申報表或說明相關情況後,應依法申請退稅。
補稅。
繳納年度匯算清繳稅款的納稅人,可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刷卡、銀行櫃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通過郵寄方式申報並補繳稅款的,納稅人應關註申報進度,通過網上稅務局或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繳納稅款。
納稅人未正確填寫申報信息,導致多繳稅款或少繳稅款,經稅務機關提醒後,納稅人主動或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按照“先違後罰”的原則,免予處罰。
11,年度結算服務
稅務機關推出壹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強年度匯算清繳的政策解讀和操作指導,分類編制納稅指南,普及解釋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提供提示和提醒服務,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12366納稅服務平臺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幫助納稅人解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難點問題,積極回應納稅人訴求。
為合理有序引導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主管稅務機關將分批通知納稅人,提醒其在壹定時間段內辦理。納稅人如需提前或延後辦理,可在年度匯算清繳期間到稅務機關預約或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對於老年人、殘疾人等獨立完成年度匯算清繳有困難的特殊群體,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清繳服務。
12,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第壹條第二款與本公告不壹致的,以本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