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收高中畢業生的普通中專學校(以下簡稱中專)是指高中畢業以上或同等學力(初中畢業三年以上)的考生。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畢業證書(含同等學力)或高考準考證、身份證,通過“河南省普通中等學校招生服務平臺”報名,也可直接在普通中等學校報名。
4.報考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也可以報考“五年制”、“3-2”和小中專。考生可通過“河南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或“河南省普通中等學校招生服務平臺”填報誌願或直接在招生學校報名。
二、信息收集和歸檔
準確采集考生基本信息是做好普通中學招生工作的關鍵環節。各級招生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學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努力提高招生信息管理水平,充實人員,加強培訓,提高信息采集的準確性和有效性。招生學校要對考生高度負責,要求學生持二代身份證到學校報到,並使用二代身份證閱讀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確保新生信息準確無誤。
招生學校在收集信息的同時,要建立新生檔案,按照新生類別加強檔案管理。具體要求是:
“五年制”和“3·2”新生的檔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記表(由省直管縣(市)招生辦公室提供);(2)初中畢業證復印件;③考生身份證復印件。
中小學新生檔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記表;(2)初中畢業證復印件;③考生身份證復印件。
高校新生檔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記表;(2)高中及以上(含同等學力)畢業證書或高考準考證復印件;③考生身份證復印件。
第三,招生的任務和計劃
普通中學招生工作繼續實行責任目標管理。今年省教育廳確定的普通中學招生規模為27萬人。根據今年初中畢業生總數,招生任務已分省、市、省直管縣(市)(附件1)。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將招生任務分解到縣(市、區),簽訂責任書,確保招生任務完成。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編制普通中等學校和五年制及“3-2”分段高職院校招生計劃的通知》(豫發改[2065 438+09]33號),五年制和“3-2”的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確定,學校應根據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安排招生。在招生過程中,如確需根據學生情況調整招生計劃,由。普通中學招生計劃實行屬地管理。省級廳局和行業所屬學校應與學校主管部門充分溝通,根據社會和行業人才需求,科學合理確定學校的招生規模和招生專業,並將正式文件報送省級招生辦(註明已與主管部門溝通確認)。市管(含縣、市、區)學校和民辦學校的中專招生計劃必須經當地教育局計劃部門批準(附件2)。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申報中等職業學校跨省招生計劃和校外教學點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的通知》(教辦誌成[2065 438]136號)文件精神,跨省招生以初中畢業生為主,經生源省和計劃招生省主管部門備案,教育部批準後方可招生。外省學生不得在我省報考。
省外學校在河南招生,必須經教育部和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下達跨省招生計劃,經河南省教育廳批準並報省招辦備案後,方可安排招生。
除了少數學校,所有招生計劃都是面向全省的。醫療衛生、教育和司法服務機構的設立必須經教育部門批準備案。
各招生學校要在4月23日前將各類招生計劃通過“河南省普通中等學校招生服務平臺”上報省招生辦,由省招生辦通過該平臺發布河南省普通中等學校招生計劃,同時打印《河南省普通中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免費發放到各初中學校。
第四,考試
報考“五年制”、“3·2”和中專(參加省內高中招生文化課考試)的考生,文化課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和成績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執行。
各省、市、縣(市)招生辦公室要高度重視普通中等學校考試工作。單獨組織普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招生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考前培訓、試卷安全保密、考場管理和評卷等工作,嚴防泄密、大規模群發舞弊和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安全事故。
各省轄市、各省直管縣(市)招生辦應於7月14日前將本轄區參加高中教育招生文化考試的所有考生成績上傳至“河南省普通中等學校招生服務平臺”和“河南省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
動詞 (verb的縮寫)準許進入
錄取工作應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考生意願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五年制”和“3·2”招生,考生須參加省級高中教育招生文化課考試並達到省級分數線。學校應優先錄取第壹次報普通中學的考生。中小學校應當優先安排參加中考的考生填報普通中學誌願。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以接收報考其他高級中學的考生或招收初中畢業證新生。
“五年制”、“3·2”和省屬學校普通中學錄取由省招辦負責。市屬學校普通中學錄取工作由省轄市、縣(市)招生辦負責。錄取工作全部通過“河南省普通中等學校招生服務平臺”進行。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招生辦應於7月26日前將經審核的已填報誌願考生信息上傳至“河南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服務平臺”,招生學校根據錄取信息發放新的錄取通知書。學校自主招收的新生,經核實成績符合錄取條件的,可以發放錄取通知書。
招生學校要對所有實際到校報到的新生進行認真登記,逐壹審核學生身份證原件,並使用二代身份證閱讀器采集10前新生基本信息,上傳至“河南省普通中等學校招生服務平臺”。
長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考生,須提供《河南省流動人口居住證》(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的通知[鄭宇[2065 438+06]76號]),可按我省學生辦理入學手續。
全省計劃於6月中下旬10集中辦理新生入學手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招生學校要提前做好信息核對、人員培訓、技術準備、招生宣傳和集中錄取安排等工作。春季入學的學生,與6月中下旬10壹起辦理入學手續,不再單獨辦理。集中錄取後,原則上不再辦理普通中學入學手續。各類新生招生名單由生源省轄市和直屬縣(市)在集中招生時統壹打印蓋章。“五年壹貫制”、“三二制”和省屬普通中學學校記入的新生名冊由省招辦審核並加蓋省招辦錄取印章;市屬學校備案的普通中專新生花名冊,由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生辦審核蓋章後,報省招生辦備案並加蓋省招生辦錄取印章。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調整我省五年制普通高等教育三兩階段高等職業教育錄取數據報送方式的文件通知》(教統字[2017]118號)精神,我省五年制普通高等教育學生高二年級電子數據由省招生辦報送教育部。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五年制”和“3·2”專升本段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招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錄取手續。考生信息采集和數據填報要求按照《河南省招生辦關於做好五年制普通高等教育三二段制高職院校錄取數據填報工作的通知》(科[2018]16號)執行。有關學校要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和工作要求。升轉考生須具備當年“五年制”和“3·2”的正式錄取手續,經高職院校選拔後才能確定升轉資格。所有考生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采集信息。對於擬被學校錄取的考生,我會在審核後打印段新生的招生名單。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指導當地五年制、“3·2”學校做好提升期信息采集和數據上報工作,“3·2”聯合普通中學要主動與聯合高校溝通提升期事宜,確保數據按時準確上報。
不及物動詞工作要求
各級招辦和學校要增強普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責任感,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範招生管理。(壹)嚴格資格審查,對新報名條件涉及的年齡、學歷、戶籍、年級等信息要逐壹認真審核。(2)嚴格新生信息管理。所有信息必須通過“河南省普通中等學校招生服務平臺”上傳審核。入學手續壹經辦理完畢,新生信息不得隨意更改。(三)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未經批準的招生計劃,不得安排招生。(四)嚴格執行入學程序,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入學工作,所有入學手續及修改信息僅在當年集中入學辦公時間辦理。(五)嚴肅責任追究,對在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違反紀律、不作為的,由紀檢監察部門依紀依規給予嚴肅處理;對違規學校,由教育行政部門分別給予減少下壹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向社會通報的處罰。
七。宣傳和服務
各級招生部門和學校要把宣傳作為中專招生的重要環節和突破口,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宣傳普通中專招生的相關政策,引導初中畢業生和其他社會人員接受普通中等職業教育,提高自身素質。各級招生辦要熱情為招生學校的招生宣傳提供服務,努力搭建學生與學校之間的橋梁,讓每壹個初中畢業生都了解普通中專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報考途徑,同時加強對考生填報誌願的指導和服務。要采取多種形式,暢通服務渠道,讓每壹位考生都能及時報考,不得幹預學生自主擇校。招生學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學校招生服務平臺”的宣傳功能,及時發布招生信息,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學校優勢學科專業、畢業生就業等情況,以優質的服務和突出的辦學特色吸引考生報考。
八、支付費用
根據豫教財字[1998]102號文件規定,普通中專招生學校應當按照每生50元的標準繳納招生費用。“五年制”、“3·2”和省屬學校小中專、大專招生費用向省招生辦繳納。市屬學校小中專和大專的招生費用由學生所在省、市、縣(市)直接管轄的招生辦公室收取。
根據豫財辦[2005]50號文件規定,普通高等學校網上錄取收費,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的五年壹貫制和“3-2”分段高職學生,應按每生30元標準向省招辦繳納網上錄取費用。
收款名稱:河南招生辦,銀行賬號:411061200018170346764,開戶行:交通銀行河南省分行鄭州市南陽北路支行,交款時請填寫備註:普通中專入場費或五年制“3 2”專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