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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環境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讀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情況,制定本章程。

(1)本章程適用於濰坊環境工程職業學院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招生。

(二)濰坊環境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三)濰坊環境工程職業學院招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濰坊環境工程職業學院。

學校地址:山東省濰坊市昌邑市學院中街217號

學院代碼:14710

第三條辦學層次、類型、批準日期及批準單位:濰坊環境工程職業學院是2020年3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專科層次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四條學院基本信息

學院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的高職院校,北依渤海萊州灣,東臨渭河。地處“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和“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兩大國家戰略的重疊地帶,處於衛青都市圈、濰坊國家職業教育創新發展實驗區等“五區”的重疊交匯處,氣候宜人,風景秀麗,人傑地靈。學院地處山東半島和山東內陸的咽喉地帶,交通十分便利。慶忌高鐵、濰萊高鐵、韋偃高鐵、慶忌高速、濰萊高速、吳榮高速貫穿昌邑南北,距昌邑高鐵站8.5公裏,距濰坊北站265,438+公裏,距濰坊機場30公裏,距膠東國際機場70公裏,形成20分鐘高速公路,高鐵30分鐘,距其60公裏。

學院占地510畝,投資6億元。已建成教學樓、宿舍樓、實訓樓等17棟,建築面積15.3萬平方米。所有建築都配備了中央空調系統,為教師和學生創造了舒適的學習環境。按照5G標準提前規劃智慧校園,實現了校園互聯網、校園監控網、校園廣播電視網的融合。配備觸摸壹體黑板、視頻系統、音響系統,滿足遠程教學、同步課堂、信息化教學的要求。

學院秉承創新、綠色、協調、開放、享受的發展理念,以培養服務於生態文明建設的大國工匠為目標,確立了“德才兼備、知行合壹”的校訓,塑造了“熱愛最好、勤學勵誌”的校風,“博學精研、善教求真”、“樂於學習”的教學精神,打造了全新的教學理念、特色的成長課程和讓學生健康快樂成長的教育體系。

學院以智能制造為基礎,以電子信息技術為支撐,以環保為特色,成立了三個專業群,設置了環境工程技術、環境監測與控制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物聯網應用技術、電子商務六個專業。建成了33個適應各專業教學的實驗室和實訓車間,圖書館藏書654.38+0.2萬冊,電子圖書600GB,滿足了學生學習、實驗和實訓的要求。

學院現有專任教師123人,其中副高級職稱以上教師41人,雙師型教師72人,研究生39人,兼職專家工程師30余人。中國工程院劉院士被聘為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大數據專家委員會委員蔣博士(中國聯通原副總裁)被聘為名譽院長。清華大學聶永峰教授、吉林大學方春生教授、中國農業大學巫迪文·梁文教授等專家受聘為學校顧問。引進了包括美國斯坦福大學康鵬博士在內的13名博士作為學院的學術帶頭人,高水平的師資能夠使學生接受高質量的教育。學院在做好專科教育的同時,加強本科、自考本科和國際本科、研究生教育,與30多家國企、央企等大型企業建立了人才就業基地,為每壹位學生的成長鋪路。

第三章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五條招生專業

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通過省級招生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學制:三年。

第七條山東省招生專業及計劃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其他省(自治區)以學生所在地招生辦正式公布的計劃為準。根據各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統壹部署,高校招生代碼和專業代碼詳見各省(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誌願填報指南》。

第四章入學條件和要求

第八條外語要求:各專業任意語種錄取。

第九條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條錄取批次:山東省普通常規批次。

第十壹條體檢標準: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門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紀檢監察部門參與招生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三條錄取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的錄取政策和指定的錄取分數線錄取。

1.錄取按照各省自願設置,投檔錄取的原則進行。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當第壹次填報誌願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後續)誌願考生。對於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先錄取第壹誌願報考學校的考生,當第壹誌願考生不足時,錄取後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

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按生源省招生部門有關規定錄取。

春季高考按照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2.專業分配原則。投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即優先錄取分數較高考生填報的專業,不能滿足全部專業誌願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分數由高到低調劑到計劃不足的專業;不能滿足所有專業誌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被退檔。分專業招生計劃為指導性計劃,根據各專業實際人數進行招生調整。

學校在招生和安排專業時,成績相同時,會參考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來選擇考生。

3.誌願者之間沒有年級差異,對相關科目沒有成績要求。

4.考生各種加分減分按上級相關文件執行。

5.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學院官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收費標準、獎學金貸款和貧困學生資助

第十四條收費標準:根據專業不同,學費為5000元/生/年-8000元/生/年;住宿費1200元/生/年。

第十五條退學學費規定:退費按照《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鄭路辦字第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對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除了采取措施減免貧困學生學費,學院還制定了《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七條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積極吸引外資留學或設立企業獎學金,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資格審查和證書頒發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後,學院按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政治、文化、衛生等方面的錄取資格審查。對復查中發現的考生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規行為的,將向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舉報,取消其錄取資格,將其檔案退回戶籍所在地,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畢業證書:濰坊環境工程職業學院對按教學計劃完成規定課程並經考核合格,符合學院其他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條學院地址和聯系方式

地址:山東省濰坊市昌邑市學院中街217號

郵政編碼:261300

電話:(0536)7030333 2079888

學校網址:/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壹條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輔導班、培訓班。考生和家長要小心上當。對於以學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學校此前關於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規定與章程有抵觸的,以章程為準;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濰坊環境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