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廣大考生全面了解招生政策,合理選擇誌願,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2年高級中學招生工作的意見》(京教考〔2022〕9號)和《北京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22年高級中學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考〔2022〕3號)的有關要求和規定,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編制了。本章詳細講解招生的政策法規和辦法,詳細公布各校的招生計劃。請仔細閱讀,結合自身情況科學選擇誌願學校。
壹、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高級中等學校:
(壹)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的初三年級學生。
(2)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的18周歲以下(2004年9月1日及以後出生)往屆學生。
(3)隨點而動的孩子。
(四)無本市正式戶籍,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本市初三年級學生,可報考相應學校。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報考普通高中、中專、職業高中、五年制高職和技工學校:
(1)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北京市上山下鄉知青子女”的考生;
(2)經國臺辦認定的“臺灣同胞子女”的考生;
(3)具有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出具的介紹信和《博士後研究人員入職備案證明》(有效期至2021 12 31)的有博士後子女的考生;
(4)經解放軍有關政治部門認定的“隨軍子女”考生;
(5)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至2021 65438+2月31)子女的考生;
(6)父親(或母親)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考生;
(7)中建二局第壹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認定的“中建二局第壹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職工子女”的非農業戶籍考生。
2.被首鋼礦業公司認定為河北省戶籍的“職工子女”考生,可報考從石景山區、首鋼技師學院、黃莊職業高中招收的普通高中。
3.被中國化工第六建設公司北京分公司認定為“華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且非本市戶籍的考生,可報考通州區普通高中、中專、職高、五年制高職、技校。
(五)符合市教委等四部門制定的《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62號[2012])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參加升學考試並通過資格審查的隨遷子女考生,可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含在校生)不得報考。
二、應用方法
本市初中學生在學籍所在初中報考。學籍和戶籍不在同壹區的考生,可以在學籍所在區或戶籍所在區報考,但只能選擇壹個。回戶籍的考生,如果參加面向全市的市區學校特長生招生,必須屬於市區或郊區。
具有外省市正式戶籍的在校生和往屆學生,在本市升學時,必須到戶籍所在地的區辦理報名手續。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成績公布。
2022年繼續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畢業考試與中考相結合。
(壹)考試科目及分數
2022年北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堅持以學為主,不斷提高命題質量。按照“統壹命題、統壹考試、統壹考試、分區閱卷”的辦法進行。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文化考試科目的命題工作,制定評分標準和細則。
語文試卷總分100,數學試卷總分100,外語總分100(試卷60分,聽說40分)。聽說考試采用計算機進行,與筆試分開,有兩次考試機會。
物理(含開放式科學實踐活動10)、化學(含開放式科學實踐活動10)、生物(含開放式科學實踐活動10)、道德與法治(含社會綜合實踐活動10)、歷史(含社會綜合實踐活動10)。
體育與健康科目40分,其中現場考試30分,過程考試10分。
(2)錄取總分的構成
中考總成績(以下簡稱“錄取總成績”)為660分(不含加減分),計入總成績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歷史、地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其中歷史地理、化學、生物以高分入選。
(三)考試時間
英語聽說考試:2021 12 18。
2022年3月26日
體育野外考試:6月
文化考試:
(四)公布結果的時間
英語聽說考試成績:1,12,21四月份。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65438年7月5日+02:00。
第四,誌願填報
誌願填報時間為7月6日8:30-7月5日1-17:00,考生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www.bjeea.cn)網站填報誌願。
(壹)提前招生
1.高端技術技能人才通過培養計劃招生
具有本市正式戶籍且錄取總分須達到490分的考生,可報考高端技能技術人才直通項目(以下簡稱“直通項目”)。
通過項目提前招生* * *設置8個誌願,每個誌願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
報考需要專業加試的通過項目的考生,須在加試前與學校聯系,向招生學校提供《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報告單》(以下簡稱《報告單》)和《北京市2022年高級中學招生體檢表》(以下簡稱《體檢表》),在規定時間按招生學校要求進行專業加試,經加試合格後方可填報相關誌願。
2.項目外的其他學校會提前招生。
參加直通項目以外的其他學校提前招生的考生,不需要在網上填報提前招生誌願。考生須在加試前與學校聯系,向招生學校提供《報告單》和《體檢表》,在規定時間按招生學校要求參加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完成後,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通過專業測試的學校中確定1所學校,並向擬錄取學校提供《北京市2022年高級中學提前招生登記表》(招生學校提供)和本人及家長(監護人)簽字的《成績單》,作為報考學校的依據。
提前招生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和進行專業測試的日期為7月6日-9日,“特別說明”欄不再單獨標註;特殊情況以“特別說明”欄公布的內容或學校要求為準。
(2)學校招生名額。
學校招生包括市級統籌和學校招生。* * *誌願8個,每個誌願學校可填報2個專業。
具有普通高中升學資格且連續三年在同壹所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參加市級統籌和學校招生。往年、回戶籍、外省回京考生不能參加市級統籌和學校招生。
錄取總分570分,綜合素質評價為B的考生,可填報市級統籌和學校就讀相關誌願。
(三)統壹招生
統招* * *有八個誌願,每個誌願學校可以填報兩個專業。
通過項目申請統招的考生必須具有本市正式戶籍,錄取總分必須達到490分,方可填報相關誌願。
經批準參加專業加試的統壹招生學校(專業)於7月6日至9日參加“加試”,“專項說明”壹欄不另行標註。特殊情況下,以“特殊說明”欄公布的內容或學校要求為準。
參加統招專業入學考試的考生,須在入學考試前與學校聯系,向招生學校提供《報到證》和《體檢表》,在規定時間按招生學校要求參加入學考試。只有通過入學考試的人才能填報相應的誌願。
(4)特殊說明
必須填寫統招首選的學校(專業):
1.符合市級三好學生、集訓隊員、我校直管生、集團直管生條件的考生,須在統招第壹專業欄填寫學校招收此類考生的普班專業,方可錄取為本校直管生。
2.體育、藝術、科技類專業的學生經考試合格後,錄取到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藝術教育特色學校、科技示範學校,學校招收的普通班專業填寫在統招第壹專業欄,作為特長生錄取到學校。
3.符合宏誌生條件的考生須填報北京市宏誌中學宏誌班、北京市廣渠門中學宏誌班、北京市大禹中學宏誌班、北京市房山區房山中學宏誌班、北京市延慶區第二中學宏誌班作為統壹招生的第壹專業。如果想報考上述兩個或兩個學校的宏誌班,必須從統招第壹誌願開始連續填表。考生須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2年北京市弘之聲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監二〔2022〕6號)取得資格後方可進入考試。
4.以外交部子女身份報考北京二中、清華大學附屬中學、清華大學附屬實驗學校、清華大學附屬中學朝陽學校、北京二十七中的考生,必須填報上述學校的專業作為統招的第壹選擇(北京二十七中也可作為連續填報的第二選擇);以外交人員局子女身份報考北京市第五十五中學的考生,必須填報外交人員局子女學校的專業,作為統壹招生的第壹專業。
5.報考“專升本”“特長生”等學校的考生,必須在統招生第壹專業欄填寫該類考生對應的專業,然後才能以該類專業被該校錄取。
動詞 (verb的縮寫)相關政策
(壹)參加招考的考生均需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2)獲得市級“三好學生”證書的學生,可直接升入我校高中。
(三)加分和優惠錄取規定:
1.烈士子女入學時加20分照顧;通過加10分照顧因公犧牲民警子女、壹至四級殘疾民警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因公犧牲民警子女和壹至四級殘疾人員;對歸僑(僑眷)子女考生、臺灣省省籍考生和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區轉入本市就讀小學中等教育階段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予以照顧。
2.根據《北京警備區政治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13年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京政聯[2065 438+03]1號)要求,對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考生實行加分政策。
3.根據《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京鄂發[2065 438+09]32號)要求,對符合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實行加分政策。
4.駐外使領館現職人員子女(初中回國)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5.如果有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享受其中壹項。已享受加分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駐外使領館現職工作人員子女,在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不再享受優先錄取權。
6.考生加分和優先錄取信息將於5月25日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
(4)扣除往屆學生5分後錄取。
(5)根據市教委相關文件精神,2022年將全市優質普通高中不低於50%的招生計劃分配給普通初中。統籌優質教育資源配置,落實校額政策,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六)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2年通過培養培養高端技術技能人才的通知》(京教職成〔2022〕5號)精神,貫通項目類別分為高級貫通和高級貫通,最低錄取分數線為490分。
(七)五年制高職院校,前三年招收的學生實行中等專業學校管理辦法,不接收轉學生;高等學校學籍管理辦法在四至五年級實施。完成中等職業學校教學計劃並考核合格的,可以取得中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完成五年學習任務並經考試合格者,可獲得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學生入學後,前三個年級按照國家規定的中等職業學校不同專業收費標準繳納費用;四至五年級按國家規定的高等職業學校不同專業收費標準繳納。
(八)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的通知》(京教綜[2012]3號)精神,市教委確定的中高職銜接試點學校招收的學生,按教學計劃完成規定課程並經考核合格,可按班制參加相應高職院校(列入當年自主招生計劃)自主組織的過渡考試,淘汰率壹般。
(九)根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殘聯關於修訂實施北京市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國家獎學金政策的通知》(蔡京教育[2065 438+02]3118號)精神,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十)已在普通高中就讀、中等職業教育入學的學生,繼續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記錄為“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成績,不提供小分查詢,不再參加征集誌願和其他招生。
六、錄取方式
2022年北京市高級中學招生分為提前招生、學校招生、統壹招生三個階段。前壹階段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壹階段的錄取。
(1)提前錄取
提前招生分為直通項目提前招生和直通項目外其他學校提前招生。
突破項目錄取是根據招生學校的各類突破計劃,按照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考生誌願順序錄取。直通項目的錄取在其他提前招生學校之前進行。通過項目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其他後續錄取方式。
直通項目以外的其他提前招生方式,根據招生計劃、考生錄取總分和專業測試成績,以及各專業確定的錄取原則和標準。
(2)學校的學位分配
向學校錄取學額包括市級統籌和向學校錄取學額,在提前招生之後、統壹招生之前進行。
市級統籌錄取是根據優質高中市級統籌計劃和初中分配的市級統籌名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生自願的順序錄取。
向學校錄取學額采取校內選拔的方式,根據優質高中學額向學校的計劃和初中分配的學額數量,按照考生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考生自願的順序進行。
(三)統壹招生
統招錄取是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生自願的順序錄取。
統招階段未滿的學校可申請誌願招錄,學校(專業)錄取條件、範圍、錄取方式與統招相同。有加試要求的學校(專業)不能再組織加試。北京教育考試院公布了參加誌願招募和錄取的學校、專業和計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征集誌願,填報有加試要求專業的考生需通過加試。誌願征集* * *共有6個誌願,每個誌願學校可填報2個專業。錄取是根據學校的誌願招收計劃,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及考生的誌願順序。
(四)錄取總成績相同。
在招錄過程中,錄取總分相同的,按以下原則錄取: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不享受加分的駐外使領館現職工作人員優先錄取;然後依次將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和計入錄取總分的其他四門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如果四個成績還是壹樣,就按照隨機數從小到大的順序錄取。
七、考生體檢
(壹)參加招聘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區組織的體檢。
(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招生就業體檢項目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 438]12號)精神,不進行中考體檢,招生學校不得以學生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為由拒絕錄取。
(3)考生在填報誌願時,應仔細閱讀“特別說明”和“體檢限制的專業”壹欄中公布的對考生身體的特殊要求(見誌願填報頁面),根據自己的實際身體情況選擇填報誌願。
八。相關解釋
(1)招生學校代碼由六位數字組成,左起第壹位數字為學校類別代碼:“1”代表示範性普通高中,“2”代表普通高中,“4”代表中等專業學校,“5”代表技工學校(技校),“6”代表職業高中,“8”代表高等學校。學校代碼前帶“T”的學校是提前招生學校。
(2)在統招部分,如果“招生地區及人數”壹欄標有“√”符號,表示該專業在本地區招生。本專業所有帶“√”號的招生人數之和等於本專業“總”欄公布的人數。凡標有“(居住地)”的標誌,表示本專業或本專業錄取的所有考生均住宿在本區域。
(3)統招部分,普通高中“特長生”壹欄中所列數字為“專項說明”壹欄中招收本專業各類特長生計劃數之和。特殊情況以“特殊說明”欄目公布的內容為準。
(4)“特別說明”欄指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豐臺區、石景山區、海澱區;郊區是指門頭溝區、燕山區、房山區、通州區、順義區、昌平區、大興區、懷柔區、平谷區、密雲區、延慶區和經濟開發區。
(五)在市級統籌中,除“特別說明”壹欄對住宿作出特別說明的學校外,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原則上可在入學後申請住宿。
(六)公辦普通高中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物價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調整普通高中學費借讀費標準的通知》(京教(R)字[2000]254號)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開展綜合高中班試點工作的職業高中按照普通高中標準收費。其他學校(專業)的學費標準在各學校(專業)“專項說明”壹欄註明。其他收費項目和標準,請在考前咨詢招生學校。
(7)提前招生項目和統招中“是否參加考試”壹欄中標註為“是”的學校(專業)必須參加專業考試。
(八)各區、各招生學校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批準的招生花名冊為新生建立學籍。學校將在學生入學三個月內對其進行審核,不符合入學條件或程序者,經審批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9)考試成績和錄取結果可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查詢。
(十)錄取通知書由招生學校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