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吸引、留住、儲備人才,為企業發展、項目落地、城市公共服務體系持續健康運行提供有力保障,意見稿包含19項措施,包括保障不同層次住房需求、多渠道增加住房供應、保障服務等。《辦法》正式下發後,有效期三年。
在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湖裏區對高層次人才和急需高層次人才實行“壹事壹議”政策。其中,市級以上R&D創新平臺或承擔上級重大科技項目的核心R&D人才、重點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給予工作期間免費租住A類人才公寓,有突出貢獻者可享受每人最高200萬元或每月最高654.38+0萬元的補貼,租房補貼期限最長為五年。
在企業骨幹人才和優秀高校畢業生住房保障方面,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骨幹人才、重大投資項目人才、緊缺高校畢業生可免費入住本級三類人才公寓,租賃價格分別為每月3500元、2500元、1.500元,最長入住期限為2年。符合產業發展需求、年齡在30周歲(含)以下、具有非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技師職業資格的青年技術骨幹人才,可按實際工作地點給予5000元至8000元的租賃補貼,也可按市場評估租金50%優惠租住人均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的實物配租租賃住房,保障時間最長5年。
教育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湖裏區對新引進的高層次教育人才(含教育名師、外省教育部直屬優秀應屆師範生)分別給予654.38+0萬元、8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的資助。廈門市教育局在校內招聘的非廈門籍新教師,博士、碩士、本科生分別給予每月3000元、2500元、2000元的租房補貼,廈門籍新教師每月1500元的租房補貼,補貼期限最長為5年。
衛生人才住房保障方面,對區屬、區管醫療機構新引進的高層次衛生人才,按當年相應級別分別給予6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壹次性補助。對區級醫療機構新引進和培養的專科醫生,給予每年最高3萬元的住房補貼,最長5年。
在社工住房保障方面,對新認定的高層次社工給予壹次性補貼20萬元。取得國家中級及以上社會工作專業水平證書,在湖裏區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從事專職社會工作服務滿4年的高級社工,每年最高給予1.2萬元的住房補貼,補貼期限最長為5年。
在臺灣省青年住房保障方面,在湖裏就業、年齡在18歲至45歲之間、在湖裏區租住自有住房的臺灣省青年,每月可享受最高2000元的租房補貼,補貼期限最長為3年(就業者2年,創業者3年)。
對於正在實習和求職的高校畢業生的住房保障,正在湖裏區實習的大學生或正在湖裏區求職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經申請可免費入住湖裏區“燕萊公寓”最長壹周。
在企業普通職工住房保障方面,支持企業委托社區承擔職工租房服務。試點由社區集體公司承擔企業招聘、員工出租等綜合服務,掛牌“社區服務綜合服務基地”,啟動扶持資金5萬元,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年給予3萬元業務補貼。
在城市重要公共服務群體住房保障方面,結合環衛設施、公交車站、社區服務設施等新型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綜合體,為城市重要公共服務群體提供臨時住房。
《意見稿》提出,湖裏區將穩定人才公寓供應,與市場化長租公寓經營者合作,提供不少於500套酒店式人才公寓,並視情況逐年增加公寓數量。
湖裏區將推出壹定數量的區級公租房。按照《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房的意見》及其系列配套政策,通過新建、改建、盤活等方式拓寬保障性租賃房供應渠道。積極爭取規劃轄區地塊,規劃生成區級公租房項目。
同時,湖裏區支持國有企業大規模租賃住房資源。區內國有企業利用好閑置安置房和委托管理公房,探索大規模出租社會存量住房,為這壹政策對象提供房源,科學管理房地產資源市場化運作。支持企業自主改建職工保障性住房,設立租賃住房改造項目專班,為企業提供包括申請受理、跟蹤服務、物資流轉、竣工交付、後評估、資料歸檔等六個階段的代理服務,建立協調、高效、便捷的租賃住房改造項目代理機制。
廈門市湖裏區委人才辦表示,該措施涉及購房補貼、安置補貼、人才公寓等優惠政策,不受廈門現有住房限制;住房補貼相關優惠政策對廈門現有住房人員減半發放;租房補貼、燕萊公寓相關優惠政策應滿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廈門無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