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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師大2020強基礎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的意見》(教〔2020〕1號)等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充分發揮文理基礎學科、教育科學和綜合學科的優勢。在近30年國家理科基地、國家文科基地人才培養經驗和10年國家“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點計劃”人才培養經驗的基礎上,經教育部批準,我校將於2020年啟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又稱“北師大強基計劃”)。該計劃以“為國選才、育人”為宗旨,探索多維度評價模式,選拔壹批有誌向、有興趣、有才華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項培養,使他們成為德才兼備、誌向遠大、興趣濃厚、基礎紮實、能力突出、勇於創新的拔尖學生,為他們成為未來引領人類文明進步的自然科學家和哲學社會科學家奠定堅實基礎。

壹、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報名條件、有誌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專業興趣濃厚的以下兩類高中畢業生,可申請報名:

A類:綜合素質優秀,成績優秀的考生。

B類: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或生物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壹等獎(金牌)和二等獎(銀牌)的考生。

報考我校強基礎項目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其他大學的強基礎項目。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1.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專業團體

招生專業

高考科目

各省高考綜合改革要求

文科組

歷史

文學和歷史

歷史還是地理

哲學

文學和歷史

無限的

科學部

數學和應用數學

理工科

物理學

物理學

理工科

物理學

化學

理工科

物理或化學

生物科學

理工科

物理或化學

考生只能選擇壹個專業組報考,填寫該專業組的招生專業。根據考生所在省份的具體招生專業,文科專業組可填報壹至二個專業,理科專業組可填報壹至四個專業,填報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2.強基計劃招生省份及計劃

針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雲南、陜西、寧夏、新疆等省份,強基計劃招生120人,擇優錄取。

三。註冊方法和選擇程序

(壹)報名時間和方式

5月13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錄我校強基礎計劃報名系統(網址:/jcxkzs/sch/10027),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參加統壹高考

(3)入圍學校考試方式

對於A類考生,根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省、專業組計劃數4倍的比例確定學校考核入圍考生名單(最後壹名可入圍), 且高考成績必須達到學生所在省份同壹學科第壹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壹定分數(簡稱“壹本線”,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執行):

家庭的

超過分數線的要求

北京、山東、天津、浙江

全面改革

70

其他省份

理工科

110

其他省份

文學和歷史

70

B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學生所在省份同壹本科第壹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可入圍學校考核。

7月26日,學校確認並公布校考入圍名單。

(4)學校評估

8月1-3日進行學校考核(包括筆試、面試、體育測試)。

1.筆試為綜合能力測試,占學校考核成績的50%。

2.面試是綜合素質評價和專業知識考核,占學校考核成績的50%。面試采取專家和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對學生進行全面深入的評價考核,核實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全程錄音錄像。

3.體育測試項目包括坐姿前傾、仰臥起坐(女)、引體向上(男)、50米跑,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體育測試成績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無故缺席體育測試者,取消其資格。

4.學校評估工作計劃將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情況進行調整,另行通知。

(五)錄取方式

1.綜合分數的換算方法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和學校考核成績組成,其中高考成績占85%,學校考核成績占15%。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是:綜合成績(滿分750) =高考成績(滿分750) *85%+學校筆試成績(滿分300) *2.5*7.5%+學校面試成績(滿分100) *7.5*7.5%。

對於高考成績不是750分的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績按比例折算,計算方法為:折算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本省高考成績滿分*750。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A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專業誌願和省、專業組人數確定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成績、學校考核成績、體育測試成績。

B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A類考生最低分數線者錄取。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由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審定,報省級招生辦審核後方可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可按高考誌願錄取規則參加後續批次誌願錄取。

學校在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和錄取標準。

第四,培訓計劃

北京師範大學遵循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成長規律,在“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探索出的“壹制三化”(導師制、小班化、國際化、個性化)等有效培養模式的基礎上,實施“夯實基礎、跨學科融合、科教融合、研學融合”的四位壹體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1.優化課程體系,夯實基礎學科能力和素養。構建由通識教育課程、基礎學科課程和專業選修課程三大課程模塊組成的課程體系;加強課程體系的整體設計,改革教學內容;加強數理基礎課、生物化學基礎課、哲學基礎課、文史基礎課和研究方法等課程建設,提高學生選修相關基礎課的深度和廣度,培養學生知識整合和遷移能力,激發學術興趣。

2.配備壹流的教師,組建高水平的教師和導師隊伍。堅持校內校外並重、水平與責任並重的原則,建設壹支學術水平高、責任心強、熱情投入、樂於奉獻的壹流教學團隊。組建“首席導師、新生導師、學術導師、人文導師”四位壹體的導師團隊,在人生指導、興趣激發、學業指導、素質提升、科研等方面給予學生全方位指導。

3.改革教學方法,改進考核方式。構建小班研討,以高質量的交流互動,充分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推進探究式教學和自主學習,以啟發式、討論式教學方式引導學生積極參與教學、自主深度學習和自主構建知識體系,激發學生的主體學習精神。豐富探究、征文、報告、答辯等作業評價方式,增強課程學習深度。加強課內外、線上線下對學生學習的評價,加強閱讀量和閱讀能力的考查,增強課程學習的廣度。

4.師徒相連,學術高端人才培養階段前移。建立本科教育階段銜接、碩士和博士培養階段融合的學術型人才培養機制。打通本科研究的課程設置,形成相互銜接、循序漸進的課程體系,優化課程建設標準、閱讀要求、選課方式、教學管理等環節,充分考慮學生學習的基本規律和內在潛力,與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融為壹體設置課程、組織教學,構建和完善本科與研究生教育相銜接的培養體系。從優秀本科生中選拔直接生。

5.提倡跨學科,鼓勵學生自由探索。多學科知識結構是創新型人才的核心素養,鼓勵和支持學生學習跨專業、跨學科的輔修和雙學位課程。課程主要集中在輔修領域的核心課程上。創造交叉學科研究條件,依托科研教學實驗室,組建高水平交叉學科教學團隊,設立交叉學科研究項目,支持學生參與項目研究。建立教學科研實踐多層次融合、多學科融合、全球化多方向融合三大融合機制,為學生跨學科學習、研究和深造創造條件。

6.搭建合作平臺,促進科教協同教育。搭建學校與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戰略平臺,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和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優勢互補,相互合作,共同開展人才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和短缺領域輸送後備人才。各專業將根據自身特點和特色,利用好國內外高水平科研平臺,推進科教協同教育。

7.實施動態準入,完善質量控制機制。以學習成績為基礎,以綜合素養、學術興趣、創新潛能為核心,每學期對學生進行全面考核。每年進行壹輪形成性考核,對學生進行多科目、多維度、多視角的綜合素質評價,分流壹部分不適合強基礎計劃的學生。建立正常的教學質量監控機制,完善教學質量反饋和改進機制。

(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見附件。)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解釋

(壹)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壹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向招生高校提供考生電子綜合素質檔案。未建立省級統壹信息平臺省份,匯總當地中學入學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2)對偽造綜合素質檔案或在高校考試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強基礎計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其三年內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處理,畢業後發現的畢業證、學位證壹律取消。中學要認真核實發放的材料。如有欺詐行為,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3)原則上,被強基礎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本科階段轉專業範圍僅限於我校強基礎計劃招生專業。

(4)選拔測試期間,考生交通、住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試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可負擔的差旅費和住宿補貼。

(5)報名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專業的要求和要求。

(六)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和培養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執行。政策如有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7)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相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不及物動詞監督保障機制

(壹)在北京師範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北京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我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的組織實施。我校在執行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了招生計劃公開、選拔方式公平、錄取標準公開。

(2)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不具備入學資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三)北師大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由北師大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接受社會監督。電子郵件:jubao@bnu.edu.cn。

七。咨詢方法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

郵政編碼:100875

招生咨詢電話:010-58807962

傳真:010-58800562

電子郵件:zsb@bnu.edu.cn

北師大招生網: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師範大學紀檢監察室:電話:0105807862。電子郵件:jubao@bn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8.本簡章由北京師範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

北京師範大學招生辦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