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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廳規劃

安徽省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學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為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以下簡稱《語言文字規劃綱要》),進壹步謀劃和推動今後安徽省語言文字事業科學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壹章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安徽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尊重語言文字發展規律,積極適應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 大力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科學保護全省各民族語言文字,加強語言文字基礎建設和管理服務,增強語言軟實力,提高公民語言能力,構建和諧語言生活,服務教育現代化,促進語言文字全面科學發展,充分發揮語言文字在建設“三個強省”、建設美麗安徽進程中應有的作用。

第二章目標和任務

到2020年,全省基本普及普通話,社會應用漢字基本規範,漢語拼音發揮更好作用。語言文字規範化能夠實施並滿足社會需求,信息化水平進壹步提高。語言文字社會管理服務能力全面提升,社會管理服務體系基本建成。語言文字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的作用進壹步發揮。全省語言實力顯著增強,公民語言能力顯著提高,社會語言生活和諧發展。

大力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建立健全語言文字法律制度實施體系,增強法治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培訓、測試和評估力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全省基本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規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強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範化意識,提高公民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提升全社會語言文字規範化水平,增強全省文化軟實力。

繼承和發揚優秀傳統文化。充分發揮語言文字在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建設中華民族的精神家園。

積極構建和諧的語言生活。不斷創新語言文字工作新理念、新體制、新機制,把語言文字工作融入全省改革發展大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需求,積極結合教育、文化、傳媒、信息、商務等領域的建設和發展,堅持監督檢查與服務社會並舉,及時反映和妥善處理語言生活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促進語言文字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促進社會語言生活和諧發展,推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第三章重點工作

壹是大力推廣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宣傳教育。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納入全省普法教育內容,增強教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範和法制的認識,使全體公民樹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意識。

(2)語言文字規範化。壹是繼續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工程。根據國家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項目標準,結合安徽省實際,完善省市級示範學校項目標準,將示範學校創建工作作為教育質量監控、高校教學評估、各級示範學校評估的重要內容。二是繼續推進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價。堅持“重在建設、重在過程、重在實效”的原則,調整完善評價指標體系,對尚未達標的城市加強指導、檢查和督促。二級城市2015完成達標驗收,三級城市2020年完成。建立城市評估復檢制度,促進已達標城市保持並不斷提高標準化水平。推動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納入文明城市創建和各級政府及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範圍。三是開展區域語言文字標準化工作。以縣為中心,輻射帶動農村,促進區域語言規範化水平的整體提升。四是推進重點行業語言文字標準化。推進學校、事業單位、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公共服務行業語言文字標準化工作,適時開展行業標準化示範單位創建和評估。

(三)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訓。首先是教師和校長(校長)的普通話培訓。新教師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教師資格規定的普通話水平要求。對普通話水平不達標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校長(校長)進行普通話培訓,使其達到規定的標準。所有教師都應該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開展國學經典誦讀教育骨幹教師國家級和省級培訓。二是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訓作為學校、事業單位、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和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內容,加大培訓力度。開展多層次語言應用能力培訓,滿足不同職業和崗位的業務培訓需求。第三,農民工普通話培訓。推動用人單位、勞動就業服務部門和農民工輸出地、輸入地相關部門對農民工進行普通話培訓,提高其就業能力。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普及程度。到2014年,城市基本普及普通話,農村以教師、學生和青壯年勞動力為重點,漢字社會應用基本規範;到2018,安徽省基本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第二,基礎設施建設

(四)支持和參與國家語言文字標準和體系建設,建立熟悉語言文字標準的人才隊伍,加強我省國家語言文字標準的培訓和推廣。

(五)參與國家語言文字標準數據庫和語料庫建設,承擔國家語言文字數據庫和語料庫建設中分配給我省的相應任務。啟動安徽省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采集驗收工作,完善安徽省有聲數據庫建設。

(六)支持和參與國家語委開展全國語言文字調查和我省語言文字調查;進壹步加大對我省合肥方言、徽州方言、六安方言的類型、分布區域、使用者及變化情況的調查和普查力度,推進我省方言的保護和研究。

第三,檢查服務

(七)支持國家語委完善社會語言生活檢測平臺和漢字學習平臺建設;參與國家語言文字規範監管平臺和認證體系、國家語言文字咨詢服務平臺和語言文字應用服務體系建設,進壹步加強對我省語言文字社會應用的監督、檢查和服務。

(八)建立我省語言應急服務和援助機制。以我省語言專家和國家、省級普通話水平測試員為主體,建設全省語言能力人才庫和語言誌願者人才庫,吸引雙語、多語人才,為社會提供語言援助和應急服務。

(九)加強國家通用手語和盲文標準的培訓和學習,結合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改革使用和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盲文。在特殊教育基礎較強的市縣,在教學實踐中加強手語和盲文規範標準研究,重視手語和盲文人才培養,培育發展手語和盲文社會服務機構,為聽力和視力殘疾人提供國家通用手語、盲文翻譯、語音朗讀和提示等服務。

第四,能力提升

(十)開展語言應用能力評價。

繼續開展普通話培訓和測試。根據《普通話水平測試大綱》,加快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化建設和資源建設,推進全省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的科學管理。加強普通話水平測試員和測試站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完善普通話水平測試服務體系。以黨政機關、新聞媒體、學校和公共服務行業為重點,廣泛開展面向社會不同人群的普通話培訓和測試,適時開展中小學生普通話水平測試。結合全省方言調查,做好各地區語言有聲語料的整理和保存工作,開展課題研究,編寫具有地方特色的普通話學習教材。加強漢字應用水平考試和漢語水平考試推廣,開展中小學規範化漢語寫作能力評價。

(十壹)提高學校師生語言運用能力。

提高教師的語言應用能力。明確教師資格標準中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要求。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教師培訓重要內容,納入中小學和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條件,開展語言文字工作骨幹教師培訓,開展鄉村教師普通話培訓,全面提高教師語言文字應用能力。

提高孩子的普通話水平。在幼兒園營造自由、輕松的普通話交流環境,引導幼兒學會用普通話聽、說清楚,培養閱讀興趣,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

加強學生語言應用能力的培養。中小學應當按照語文課程標準組織教學,加強讀寫能力、口語交際能力、閱讀能力和寫作能力的教學,加強中小學語文規範化寫作教育,註重語言文字的綜合運用,全面提高中小學生的聽說讀寫能力。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應當科學設置語言文字相關課程,重點提高語文鑒賞能力、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與交流能力,全面提高學生的語文素養和語言文字綜合應用能力。開展“當前中小學生漢字書寫能力調查及對策”課題研究,將口頭表達和漢字書寫納入語文教學與評價範圍。

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教育督導評估指標,進壹步完善省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園區)評估辦法和標準,創建各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園區)和規範漢語寫作教育特色學校,推進高校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建設。

(十二)增強全社會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全面提高黨政機關、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公共服務行業等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語言應用能力,加強培訓,組織評估,使其工作人員普遍達到國家規定的語言應用能力職業標準。促進省內公民多語種能力的發展。

動詞 (verb的縮寫)文化傳承

(十三)開展誦讀中華經典、弘揚中華優秀文化行動。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加強經典誦讀和漢字規範書寫教育,廣泛開展閱讀、書寫、講解中華經典的教育教學活動、社團活動和校外活動。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立省級專家庫,舉辦省級骨幹教師培訓,組織省級專家下基層活動,為師生提供指導。加強讀、寫、說的研究,包括讀、寫、說與語文教育、養成教育、青少年成長、人文情感培養的關系和作用的研究。基於中國經典讀寫教育探索讀寫說教育的教學方法。

搭建省內國學經典背誦、寫作、演講的社會參與平臺。繼續舉辦中華經典誦讀、規範漢字書寫比賽等系列活動。舉辦傳統節日讀書活動。通過對傳統節日經典詩詞和民俗的梳理和篩選,挖掘傳統節日的文化內涵,以多種形式呈現,提升傳統節日的吸引力和影響力。

建設全省中華經典誦讀與講座資源庫。選取反映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革命傳統、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經典詩詞和詩詞,反映傳統節日和民族文化的優秀篇章,以閱讀、書寫、講解等形式記錄、保存、展示、傳播,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和革命文化傳承體系建設。

(十四)加強與港澳臺和海外的合作與交流,傳播中華優秀文化。服務港澳同胞普通話學習培訓測試。選拔內德加省德高望重、技術過硬、普通話教學測試經驗豐富的優秀普通話水平測試員組成普通話培訓測試項目專家庫,為港澳同胞普通話學習、培訓和測試提供支持和服務。指導、鼓勵和支持普通話學習、培訓和測試的科學研究工作,協助國家語委開展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相關的科學研究。

促進兩岸語言文字業務交流。舉辦安徽省與臺灣省語言交流研討會,逐步拓展活動內容,創新活動形式,促進兩岸交流。協助和支持國家兩岸合作項目的實施。

推廣國際漢語教育。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開展對外漢語教學研究,提升中華文化的國際影響力。鼓勵華僑和外國人來安徽學習漢語,為他們參加普通話學習、培訓和測試提供服務。在安徽舉辦“紮根母語”海外華人兒童夏令營活動。

提升華人的國際地位。堅持語言文字的主權地位,推動漢語成為相關國際組織在安徽工作和召開會議的官方語言。

第四章工作措施

壹是創新思路,拓展工作內容

更新工作理念,轉變工作思路。適應時代發展,積極培養和樹立新的語言文字觀念。語言文字是國家的戰略文化資源。促進語言文字科學發展,是推動我省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迫切要求。語言文字工作要拓寬視野,融入發展促進發展,主動融入國家和全省發展大局,主動爭取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支持,主動與包括教育在內的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努力探索事業發展新的增長點和著力點,在提供支持和服務的過程中實現自身價值,促進自身發展。

拓展工作內容,履行基本職責。以“大力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為基本職責,努力拓展工作內容,進壹步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能力,創新服務方式,做好全省語言文字社會咨詢服務工作,堅持監督檢查與社會服務並重;註重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註重提高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質量水平,加大投入,紮實推進農村和邊遠地區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註重語言文字在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機制。

完善和發展全省語言文字工作“政府主導、語委統籌、部門支持、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進壹步明確各級政府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責任,切實加強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和支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語言文字部門)要切實履行統籌職能,充分發揮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作用,積極爭取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支持,建立健全分工協作、講求實效的工作機制,從體制機制上保障語言文字工作有序開展。

建立健全語言文字委員會討論機制,積極開展語言文字方面的活動。完善語言文字委員會全體會議、語言文字委員會成員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學術團體、專業機構、專門工作組等制度或組織。充分依靠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或組織,充分發揮專家組的智慧和作用。

三是加強綜合管理,提升服務功能

依法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綜合執法機制。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範要求納入地方各級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範圍,完善和細化綜合執法程序和標準,切實加強依法監督檢查。充分尊重和依靠人大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完善語言法規監督實施機制。

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協調監督機制。將語言文字工作要求納入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年度工作總結和相關幹部考核範圍。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將語言文字規範要求納入精神文明建設、普法宣傳教育、公文寫作規範、教育督導、新聞出版編校質量、廣播影視制作播出質量、工商行政監察、市容管理等範圍,建立相應的機制或制度。

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和服務方式。加強和改進行政監督的方式方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果。探索運用法律、行政、教育、科技、自律等綜合手段,推行監管新體制,實施科學有效的監督檢查。通過合作機制或聯席會議制度,為經濟、民政等部門提供語言文字服務。加強與學校、學術團體、社會組織等單位的合作,為相關行業的專業培訓、職業培訓、評價檢測提供服務。通過各種渠道宣傳國家語言文字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供語言咨詢服務和應急救助。推進政府信息語言文字工作體系建設。結合我省文化產業發展,重視語言資源開發,支持語言產業發展,為社會提供多樣化的語言服務。

第四,構建合作機制,擴大對外開放。

擴大語言文字工作的開放性。通過各種渠道加強語言文字的對外交流與傳播,積極推薦對外交流工作,拓展對外交流的領域和深度。

建立和完善與相關涉外機構和對外傳播機構的合作關系和機制。通過孔子學院教學、海外文化中心活動、高校來華留學生教育、對外漢語培訓、外媒和新媒體宣傳報道以及節目交流、民間外交、青年交流活動等多種方式方法,積極傳播包括語言文字在內的安徽文化,展示安徽良好的投資環境,為建設美麗安徽發揮積極作用。

五、加強隊伍建設,強化人才保障。

創新管理團隊培訓方法。建立培訓制度,實施中青年骨幹海外培訓計劃、語言管理幹部在職培訓和專題培訓,完善測試人員培訓,開展專兼職語言管理隊伍在職培訓和定期輪訓,建設高水平、專業化的管理隊伍和測試人員隊伍。依托現有資源建立省級培訓基地。

加強專家培訓。通過科研資助、出國考察和重點培訓等方式,定期選拔培養壹批優秀語言專家,改善工作條件,完善聘用機制,建設全省語言專家人才庫,進壹步發揮專家學者在學術理論和政策研究、標準制定和咨詢服務中的作用。

完善獎勵制度。對發展國家和省語言文字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每三年按照我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整合科研資源,提高科研水平

發揮科研的支撐作用。圍繞我省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範標準,以及社會語言生活中的重大熱點問題,開展戰略性、前瞻性、對策性研究,為語言文字工作改革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和智力支持。

加強科研管理和機構建設。積極整合相關研究力量,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提高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重視研究成果的享有和社會應用。

加強應用語言學的學科建設。註重培養和支持學術帶頭人和領軍人物,支持他們開展學術和業務研究創新。提升學科地位和學術影響力。推進語言學研究方法和手段的現代化。鼓勵跨學科研究和協作創新。

七、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創新宣傳方式。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學習宣傳納入普法規劃和教育。繼續開展全國普通話推廣周活動,創新活動內容、載體和方式,推動農村、邊遠和民族地區普及普通話。編寫語言文字、省級語言文字政策、法規、標準等系列通俗讀物。

構建宣傳體系。加強我省語言文字網站、報刊、出版物等宣傳陣地建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創新宣傳手段,加強輿論引導,註重對社會關註的語言文字熱點問題的宣傳解釋,營造有利於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社會環境。

八、多方融資,保證資金投入。

建立健全語言文字事業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對語言文字事業發展的投入,將語言文字工作重點推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對農村、邊遠和民族地區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的投入。落實相關政策,鼓勵省內各市(縣)之間建立對口支援和互利合作關系。設立全省語言文字發展基金,支持多渠道籌資,鼓勵企業、組織和個人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