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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飛基金會

!!!房源已經終止,請盡快辦理確認手續!!!

基金洪飛:《基金份額的確認》登記指引寶盈資源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的確認》

寶盈資源優先股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代碼:213008(前端)、213908(後端))由洪飛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洪飛基金”,基金代碼:184700)轉型而來。洪飛基金於2008年4月15日終止上市後,原登記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份額將轉移至基金登記機構(基金登記機構為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盈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需對其原洪飛基金份額進行確權和重新登記後,方可通過其辦理確權業務的相關銷售機構進行贖回、轉換和確認。上述過程稱為“權利確認”。壹、2008年4月4日15: 00交易結束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洪飛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二、確認業務受理時間

本基金將在集中申購結束後開始辦理確權業務,具體時間另行公告。寶盈資源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營業網點可在開放式基金業務受理時間內受理(基金紅利權益登記日除外)。

第三,銷售組織

銷售組織如下:

(1)直銷機構

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二)代銷機構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萬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壹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聯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郭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者須在上述銷售機構網點開立基金交易賬戶,並開立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已經辦理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手續的投資者,無需辦理開戶手續。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情況增加或減少參與確認業務的代銷機構數量,並另行公告。

第四,確認業務流程

權利確認遵循謹慎性原則。如果不能通過本流程規定的方法核實投資人身份,則不予確認。

已辦理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手續的投資者無需辦理其他手續。基金管理人將在壹定期限內自動將洪飛證券投資基金轉換的寶盈資源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重新登記確認到其寶盈基金的開放式基金賬戶中。

投資者在多家銷售機構成功開立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基金管理人在確權時將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如果有寶盈基金的開放式基金直銷賬戶,基金份額先確認到其開放式基金直銷賬戶;

(2)沒有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直銷賬戶的,基金份額將與寶盈基金其他基金份額確認至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代銷賬戶。

(3)沒有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直銷賬戶的,在其他代銷機構開立的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中,有幾個賬戶有寶盈基金的其他基金份額或者所有賬戶沒有寶盈基金的其他基金份額,優先將基金份額確認到最近交易的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

尚未辦理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手續的投資者,持以下資料向本基金銷售機構申請開戶:

(1)個人投資者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與辦理持有基金洪飛的股東賬戶卡時提供的證件相同);

(2)委托他人的,還應提供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簽字確認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2)機構投資者

(1)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為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印鑒卡原件;

(4)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註意:以上資料必須提供原件,復印件必須清晰無誤。如果投資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及時,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基金管理人直銷網點和銷售機構受理投資者開戶申請後,首先要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的準確性、完整性、表面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實,核對申請人的投資者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是否正確完整、有無塗改,並提示申請人正確填寫聯系方式。銷售機構將投資者的確權申請資料發送給登記機構。各銷售機構將保留投資者提供的申請材料原件,以備查檔。

2.投資者在深圳開立證券賬戶時使用15位身份證號碼,但目前使用18位身份證號碼的,登記機構可以予以確認。

3.登記機構收到申請的電子數據後,將對投資者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對,壹旦核對無誤,將重新登記確認為寶盈資源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

4.投資者已登記的基金份額可通過其在寶盈基金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的相關銷售機構辦理贖回等相關業務。

5.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開立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具體程序,如有其他要求,以銷售機構的指令為準。

6.投資者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化,與原基金洪飛退市時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移交的持有人名單(以下簡稱“原持有人名單”)中的信息不壹致的,需提供變化的相關信息。

個人投資者需提供以下信息:

(1)因身份證號碼重復或其他原因變更身份證號碼和姓名的,需提供身份證管轄派出所出具的變更證明,交我司審核。

(2)因操作人員在開戶時錄入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客戶基本信息與原持有人名單不壹致的,應提供以下相關信息並提交公司審核:

①原開戶機構(或繼承人)出具的確認賬戶註冊信息填寫有誤並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確認函(見附件2);

(2)證明註冊信息填寫有誤的開戶證明原件(需加蓋開戶機構或繼承人印章);

(3)不能提供第(2)項證據的,指定證券公司應當提供賬戶中基金洪飛份額的所有權證明(見附件3);

(4)不能提供第(1)條要求的材料,申請變更證券賬戶註冊信息的,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確認法律文書或者公證機關的公證書。

機構投資者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營業執照記載的相關內容因歷史原因發生變更的,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變更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送公司審核;

(2)如因開戶時操作人員錄入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客戶信息與持證人名單不符,需提供以下相關資料並送本公司審核:

①原開戶機構(或繼承人)出具的確認賬戶註冊信息填寫有誤並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確認函(見附件2);

(2)證明註冊信息填寫有誤的開戶證明原件(需加蓋開戶機構或繼承人印章);

(3)不能提供第(2)項證據的,指定證券公司應當提供賬戶中基金洪飛份額的所有權證明(見附件3);

(4)不能提供第(1)條要求的材料,申請變更證券賬戶註冊信息的,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確認法律文書或者公證機關的公證書。

投資者須攜帶上述原始材料及《確認申請表》到深圳市福田區報業大廈15樓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註冊中心。

動詞 (verb的縮寫)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權屬確認及故障處理。

1.銷售機構受理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的開立,並不代表申請壹定成功,僅代表銷售機構受理了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的開立申請。申請是否成功以基金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對於T日交易時間內受理的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申請,登記機構將在T+1日確認申請的有效性。

2.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申請經登記機關登記確認後,投資者可於T+2日致電各銷售機構網點,或通過寶盈網站(www.byfunds.com)或撥打寶盈客服電話(400-8888-300)查詢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及確權事宜。

3.如果投資人提供的確權信息被登記機關確認有誤,屬於確權失敗。投資者在確權失敗的情況下,可撥打寶盈客服電話(400-8888-300)咨詢確權失敗的具體原因及後續處理方法,投資者需要重新申請確權。

4.權利確認後壹個月內,寶盈基金登記機構應當每日進行權利確認。確權後壹個月,寶盈基金登記機關不再每日確權。投資者如需確權,在成功開立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後,需提供以下文件並傳真至本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確認:

(1)個人投資者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與辦理持有基金洪飛的股東賬戶卡時提供的證件相同);

②深圳證券賬戶卡(含a股賬戶卡或基金賬戶卡,下同)原件及復印件;

(3)填寫並簽署確認業務申請表。

(4)委托他人的,還應提供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簽字確認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2)機構投資者

(1)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復印件;

②深圳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為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原始印鑒卡;

(5)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⑥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確認業務申請表。

六、確認業務規則

1.確權後壹個月內,投資者只需開立壹個寶盈基金的開放式基金賬戶,基金管理人即可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原洪飛基金的賬戶信息進行確權。確認後壹個月,投資者需要提交相關材料並傳真至寶盈基金登記機構進行確認。

2.原洪飛基金退市後,該基金進行了集中申購。集中申購結束後,將對基金份額進行拆分,使基金份額凈值為1.0000元。據此,登記機構將對投資者持有的洪飛基金原基金份額進行折算和調整後,計算寶盈資源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

3.原洪飛基金的投資者在本基金退市時未在寶盈基金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的,其持有的基金份額及由此產生的基金權益暫委托給登記機構。在投資者確權前,基金進行收益分配的,未確認的基金份額及其對應的權益份額(包括原持有的基金份額折算調整後的份額)將作為紅利再投資統壹分配,分紅後的基金份額將繼續全部委托給登記機構,直至投資者進行權利登記。

紅利登記日不受理確認業務申請。

4.投資者在辦理確認手續時,應選擇現金紅利或紅利再投資(即現金紅利將按照除息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換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如果投資者沒有選擇,在投資者確認成功後,基金進行收益分配的,登記機構將按照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即現金分紅,對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進行處理。

5.投資者確認成功的基金份額均為前端基金份額。

6.在辦理權屬確認登記時,登記機構還將登記洪飛基金的原基金份額及其相關權益,包括原基金份額、集中申購後調整的基金份額、申請權屬確認前本基金收益分配轉為投資的基金份額(如有)。

七、友好提示

尚未確權的投資者需要在退市前查詢原洪飛基金持有的基金份額數量。可在辦理日常基金份額托管的證券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中信大廈1093層)查詢原洪飛基金持有的基金份額數。投資者也可以撥打寶盈客服電話(400-8888-300),人工核對投資者的證券賬號和身份證號後,查詢原洪飛基金的持有量。但在確認成功前,這部分基金的數量並沒有體現在投資者的開放式基金報表中。

八。其他人

本確認登記指南的最終解釋權歸寶盈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300

傳真:(0755)83275119

網站:www.byfunds.com

附件1: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

附件2:確認函

附件3:證明

寶盈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

附件1:

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

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本機構)(被授權人)茲委托先生/女士(被授權人,附身份證復印件)根據與貴公司約定的委托方式,代表本人(本機構)辦理以下基金業務及相關業務活動:

1.辦理開戶、認購、申購、贖回、凍結/解凍、掛失/補發、轉托管、非交易過戶、提現賬單、數據修改、修改分紅方式、基金轉換、查詢、銷戶、確認業務、新增業務(如定期定額投資計劃)。

2.收集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發送的所有資料、文件和文檔..

3.通過電話(錄音電話)和現場簽字的方式確認和補充所有與基金業務相關的文件和附件。

4.解釋、說明和回答貴公司提出的詢問。

5.其他(請詳細說明):

本授權委托書自被授權人和被授權人簽字並送達貴公司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機構)提交新的授權委托書或銷戶為止。

我(本組織)鄭重承諾:

1.本授權委托書內容真實有效,被授權人具有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

2.被授權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和授權委托書有效期內所作的操作、說明和確認,均視為本人(機構)的真實意思表示,本人(機構)對該等行為和後果承擔壹切法律責任。但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權在考慮安全因素的情況下,依法決定接受或拒絕被許可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和授權委托書有效期內所作的操作、說明和確認;

3.如果本授權委托書中有兩個被授權人,則表示其中任何壹個人都可以代表他(該機構)辦理上述基金業務。

被授權人簽名:被授權人簽名:

(機構需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被授權人簽字日期:年月日。

附件2:

確認信

(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在(本公司)開立的證券賬戶(股東賬號(深圳)為),由於(填寫原因),將誤填為。當前方的申請將被更正為。

請處理它。

(我公司)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壹切法律責任。

附上開戶證明原件。

年、月、日(加蓋公章)

附件3:

證明

(持有人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為,(股東賬號(深圳))持有的證券賬戶已被(持有人姓名或名稱)使用。截至,賬戶中的以下證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稱)是在我公司營業部購買的。

證券代碼名稱證券編號(股/股)

特此證明

年、月、日(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