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費用不包括在開辦費範圍內:
1,取得各項資產發生的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及相關的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承擔的費用。如差旅費、咨詢費、招待費等。投資者為設立企業進行考察和洽談所發生的費用。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支出,不得列為開辦費。
4.投資者以投入資本自行籌集資金所支付的利息,不計入開辦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5.將外幣現金存入銀行所支付的手續費由投資者承擔。
新企業所得稅法於2008年6月5438+10月1日生效,以下文件國〔2009〕98號第九條規定:新稅法中營業費用未明確列為長期待攤費用,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當年壹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關於長期待攤費用的規定處理,但壹經選定,不得變更。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視為長期待攤費用的費用,應當自費用發生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於3年。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開辦費可壹次性扣除或攤銷不少於3年,但攤銷方法壹經選定,不得變更。
擴展數據:
1,編制人員費用。
(1)編制人員勞務費:具體包括編制人員的工資、獎金等工資性費用,以及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準備期發生的福利費如醫療費,準備期短的可據實列支,準備期長的可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職工福利費。
(2)差旅費:包括當地交通費和外地差旅費。
(3)董事會費和聯合委員會會費
2.企業登記公證費用:主要包括登記費、驗資費、稅務登記費、公證費。
3、籌資成本:主要指融資支付的手續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匯兌損益和利息。
4、人員培訓費: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引進的設備和技術需要消化吸收,準備期間送部分員工出國學習的費用。
(2)聘請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
5.企業資產的攤銷、報廢和毀損。
6.其他費用
(1)籌備期間發生的辦公費、廣告費、應酬費。
(2)印花稅
(三)投資方確認的、由企業承擔的可行性研究費用。
(4)與籌備有關的其他費用,如資料調查費、訴訟費、文件印刷費、通訊費、慶典禮品等。
未列入開辦費範圍的支出
1,取得各項資產發生的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及相關的人工費用。
2、規定應由投資各方承擔的費用。如差旅費、咨詢費、招待費等。投資者為設立企業進行考察和洽談所發生的費用。中國政府還規定,中外合資企業洽談過程中請外商洽談業務所發生的招待費,不得列為企業開辦費,由邀請企業承擔。
3.為培訓職工而購建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支出,不得列為開辦費。
4.投資者以投入資本自行籌集資金所支付的利息,不計入開辦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5.將外幣現金存入銀行所支付的手續費由投資者承擔。
準備期的確定
我國企業籌建期的確定受稅法影響很大。如《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規定,“外資企業的籌建期自企業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之日止”。上述“批準籌建日期”具體指企業簽訂投資協議後的日期和合同獲得中國政府批準的日期。
上述“開始生產經營(含試生產)之日”,具體是指從企業設備開始運轉,開始制造產品或銷售同壹首件商品之日起,企業準備期結束。其他企業可參照此規定。
開辦費攤銷
開辦費壹般五年攤銷,新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壹次攤銷。
開辦費的會計處理方法
《企業會計制度》(財稅[2000]25號)的規定和《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的有關規定已經失效。新企業所得稅法已於2008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實施。
國稅函〔2009〕98號文件第九條規定,營業費用在新稅法中未明確列為長期待攤費用的,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當年壹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稅法關於長期待攤費用處理的規定處理,但壹經選定,不得變更。
企業在新個稅法實施前壹年未分配的開辦費,也可按上述規定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視為長期待攤費用的費用,應當自費用發生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於3年。
開辦費會計處理實例
因此,開辦費的會計處理與2008年之前相比發生了較大變化。企業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法進行賬務處理。
壹是開辦費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自費用發生當月的次月起,按照不少於3年的期限分期攤銷。
例如:
某股份公司於2011年7月開始生產經營,6月份發生的開辦費總額為96萬元,分5年分期攤銷。
月攤銷額為96萬元÷5年÷12月=1.6(萬元)。
7月份攤銷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攤銷654.38元+60萬元。
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65,438+0.6萬元。
開辦費的納稅調整分類帳的設置如下:
組織費用的稅前扣除分類帳
單位:萬元
賬戶填寫說明:
1.年:攤銷日期,指開始生產經營的年、月,以後各年依次類推。
2.會計攤銷額:指開辦費在會計核算中壹次攤銷的總額。
3.稅前扣除:指根據稅法規定,允許在本年度稅前扣除的金額。
4.納稅調整:納稅調整=會計攤銷-稅前扣除。結果是正數是增加的收入,負數是減少的收入。
5.未扣除金額:指未來年度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第壹年未扣除的金額按本年度納稅調整數填寫,以後年度未扣除的金額=前期未扣除的金額-本年度稅前扣除。
二是費用發生時,可以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款:銀行存款/現金
需要註意的是,在籌建(開辦)期間,需要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和需要計入在建工程的材料費用是不能計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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