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業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
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普通、藝術類專業招生。
文章
學校全稱: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
學校代碼:GB代碼1085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代碼為準。
高校性質:省屬高校
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本科
學校地址:
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學城陽山北路1號(總部)
南京市秦淮區軍農路14號(天堂校區)
第四條?學校面向多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專科生。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授予我校畢業證書;授予學生學位的條件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內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體制
第五條?學校招生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委員會。
第六條?招生辦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機構。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等多重監督機制,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和辦學條件的實際情況,結合我校近幾年生源計劃的編制情況,通過綜合分析確定學校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劑網上聯考生源不平衡。招生計劃根據學生情況需要調整時,由學校向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實施。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條?符合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高考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
第十壹條?各專業錄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外語。根據學校的教學要求,新生的外語課程教學將安排在英語授課。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認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全國高考加分,並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提供的成績進行投檔。
第十三條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數,結合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批次順序誌願投檔,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20%以內;根據平行誌願投檔批次,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四條入檔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安排以成績優先確定。外省同分考生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提供的排名錄取。未能提供排名:以文史或歷史為首選科目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理工科或物理作為首選學科的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的成績;高考綜合改革“3+3”模式依次比較語文和數學之和、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成績;美術考生對比美術部統考成績。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要滿足填報專業選修科目的要求。
第十五條江蘇省高考錄取實行以下規定:
(1)考生首選科目和復選科目必須符合所選科目對專業的要求。
(2)選考科目要求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告為準。
(3)入檔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安排以分數優先確定。普通班錄取時,對於入檔分數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和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最高分。藝術生錄取時,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分、語文和數學科目之和、語文或數學科目最高分、外語科目最高分、首選科目最高分、復選科目最高分。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審和體檢。復試或復試有問題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公辦學校收費標準執行。學費按蘇加費[2065 438+04]136號文批準的標準收取,學生公寓住宿費按蘇加費[2002]369號文批準的標準收取。
第十八條?學校有多種獎學金,優先考慮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助學貸款幫助他們完成學業。
第十九條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學校的相關招生信息將及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或相關招生資料上公布。
第二十條
學校郵寄地址: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學城陽山北路1號。
郵政編碼:210023
聯系電話:400-080-1136。
學校網站:
官方微信:南京工業大學
招生網站:
招生微信: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
監督電話:025-85864053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壹條?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學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各種媒體摘編刊登的章程內容如有誤解,以我校刊登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章程與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