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豐富的本地衛星定位?
利用高科技管理技術建立先進、高效、穩定、可靠的車輛監控調度系統,是出租車公司提高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的有效途徑。該方案利用GSM通信網絡和GPS建立GPS車輛調度服務系統,實現車輛實時調度和監控、防劫防盜報警等功能。通過該系統,企業可以提高車輛的有效利用率,提高車輛運行的安全性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從而提高公司的管理和效率,增強公司的競爭力。
功能列表
1.跟蹤和定位
用GPS定位車輛,用GPRS/SMS回傳位置,讓出租車管理/調度中心隨時知道車輛的位置。
監控
出租車上安裝了攝像頭。通常,客人上車時會拍壹張照片,並存儲在本地的GPS設備中。壹旦有報警,立即將拍攝的照片發送到後臺,幫助公安部門查找嫌疑人。可保存照片三天左右(可根據公安部門需要增加存儲容量),並可通過特定時間段遠程查詢,符合條件的照片可上傳。這樣加強了對犯罪嫌疑人的威懾力,從而提高了司機的人身安全,也有助於公安事後破案。
3.報警功能:
司機連續按下報警按鈕三秒後,攝像頭對該車進行拍照,並將報警信息和照片發送給調度中心/操作員。核實報警真實性後,告知110報警車輛行駛位置、路線等信息。這些照片將作為公安機關收集的犯罪現場證據。同時,面向窗戶的LED會閃爍:“我被搶劫了,請報警”,使劫匪處於監控中心和公眾的雙重監控之下,可以更有效地遏制、避免和打擊違法犯罪。
4.乘客/空車狀態監控:
車載終端具有與儀表的空車指示燈的控制線連接的接口,以獲取乘客/空車狀態並將其作為GPS信息的壹部分上傳。當中心接到電話時,可以利用該功能快速找到離客人最近的佩戴車輛的高度,既幫助了客人又減少了空載。
5.攝影功能:
當司機按下“空車”標誌時,乘客被拍照。如果車處於正常狀態,照片會被系統自動刪除。調度中心/操作員可以發出拍照指令,立即查看車內情況。(此功能可自行設置)
6.日程安排:
為了降低出租車空駛率,減少道路擁堵和環境汙染,增加出租車收入,壹般發達城市都安裝了集群通信系統,每個司機都配備了對講機。該系統為出租車調度系統奠定了基礎。當然,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的移動網絡也可以完成調度功能。
7.遠程信息發布:
運營商可以遠程控制和發布LED顯示屏信息,包括商業信息、公益信息、政府政策、交通信息、天氣預報等信息。與市面上現有的出租車GPS系統完全不同,該功能將壹個簡單的車載GPS終端變成了壹個媒體平臺。操作員可以控制內容、顯示時間、刷新屏幕的方式等等。
關於規範幹部信息公開的意見?
壹、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循依法行政、依法公開、註重實效、有利於監督的原則,規範政府職責,增強行政活動透明度,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進壹步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建立公正、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2)基本原則。政府信息的原則是公開,不公開除外。政府信息公開應當遵循合法、及時、真實、公正的原則,並建立必要的內部管理制度。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行使獲取政府信息權利時,不得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包括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以及國家秘密和社會利益。
行政機關提供政府信息壹般不得收取費用,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關於自願披露
(壹)政府信息公開的公文應納入正常的公文流轉。認真界定公文的公共性。起草文件時,文件起草部門以“不公開例外”為原則,在文件處理標簽的“公開屬性”欄中選擇“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暫時不公開、不予公開”的屬性。文件起草部門不能確定文件是否公開的,應當及時征求主管領導的意見。
從公文的種類和用途來看,如請示、報告、會議紀要、內部電報、工作聯系信、涉及敏感事項的領導講話等。,暫時不會主動公開。但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且無涉密內容的領導講話,應主動公開;經過整理、無涉密內容、需要公眾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會議紀要中有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事項,應當在排除保密內容後,通過互聯網或者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公開。
(二)重點公開與公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縣鄉政府及其部門(公* * *企事業單位參照執行)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政府機構和人員
(1)機構設置、職責權限、工作分工、辦公地點、通訊方式等。行政機關的;
(2)政府領導人及其分工;
(三)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招聘、錄用、公開選拔幹部的職位、條件、程序和結果。法律、法規對前款事項的公開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經濟發展和政策規定
(1)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相關政策及其實施情況;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3)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規定;
(四)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和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所需全部材料的清單和辦理情況。
3 .與公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
(1)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優撫救濟、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二)土地征收或者征用、房屋拆遷以及補償、補助費的支付和使用情況;
(三)搶險救災、優撫、救濟和社會捐贈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四)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五)影響公眾人身財產安全的疫情、災害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和應對情況;
(六)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和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七)行政機關向社會承諾的事項及其完成情況;
(八)社會福利事業建設;
(九)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和標準。
4.公共資金的使用和監督
(1)政府年度預算、決算及其執行情況,重大建設項目財政資金安排情況;
(二)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3)公共* * *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中標和施工。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工作。各鎮、各單位要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審核、發布工作機制,嚴格按照《縣委辦公室關於印發涇縣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的通知》(涇縣發〔2008〕101號)要求,強化信息保密審查制度,落實相關責任人。
(四)公文信息公開的形式。公文下發後,在20個工作日內主動公開,主要通過兩種渠道,即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含單位網站)和檔案館公眾* * *查閱場所。
1.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公示:根據縣政府政務網信息中心為各鎮、各單位提供的後臺管理賬號,進入後臺管理系統,將公文發送至“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已經建立網站的部門和單位,也在單位網站相關欄目公開。
2.將紙質文件復制到縣檔案館,由縣檔案館負責歸檔,以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
三。關於依申請公開
依申請公開將是今後政府信息公開的重點和難點。各單位要按照“誰生成、誰公開、誰答復”的原則,結合自身實際,科學設置受理、審核、答復流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並應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壹)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電話咨詢記錄制度。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咨詢政府工作的,應當及時答復,並做好記錄。如咨詢已涉及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應提醒咨詢人填寫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登記表,進入受理和答復程序。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公函(含傳真)登記制度。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函的,經辦人員應當登記,符合申請條件的,應當辦理手續。
(3)建立網上受理系統。經辦人員登錄縣級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依申請打開政府信息網頁,查看並註冊。如果能馬上回復,可以直接在線回復。不能立即回復且符合申請條件的,進入辦理程序。
(四)建立來訪申請受理制度。申請人專程去拜訪。如果他能親自回答,就應該親自回答。如果他不能親自回答,申請人應該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填寫確有困難的,由代理人代為填寫。符合申請條件的,辦理手續。
(5)建立申請通知制度。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進入程序後,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受理單位應當直接答復;不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由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經單位保密辦公室審核後,根據具體情況填寫各類“回復通知書”,並按申請人指定的方式向申請人提供相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開的流程。縣政務服務中心或縣政務網信息中心收到的公開申請,轉相關鄉鎮或單位答復,由申請人和承辦單位出具受理(轉)件通知書,承辦單位在答復時限內予以答復,並將答復復印件送縣政務服務中心或縣政務網信息中心。
各鎮、各單位可參照《涇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登記表》(附後)自行制定制度。
四。相關事項
(壹)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根據上述要求,各鎮、各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能,落實有效措施,指定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這項工作,加大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力度,進壹步規範和推進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落實責任,加強合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責任制,做到壹級抓壹級,層層抓落實。各鎮、各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應依法履行職責,相互配合、相互促進。各鄉鎮要做好本鄉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要求。
(3)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各級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應當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進壹步督促政府信息公開標準的實施。
(四)嚴格考核和獎懲。各鎮、各單位要結合群眾評議機關、行政效能監察、執法檢查、行風政風評議等活動,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機關作風效能評議考核的內容之壹,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黨政領導幹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
(5)近期工作。縣政府辦將結合年終督查,會同縣監察局、績效辦、檔案局等相關部門,對各鎮、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等相關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壹次集中督查,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健康代碼是如何工作的?
健康碼是壹種“政府授權,企業開發”的模式,其運作原理是個人提供相關信息,然後後臺數據系統通過對比分析最終生成。個人申請衛生編碼後,編碼也將成為能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能否出入公共場所、能否復工復產的關鍵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