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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容解讀
2意見的解釋
通過折疊編輯來解釋這壹段
根據國務院部署和要求,8月29日,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印發《關於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進壹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將“三證合壹”登記制度延伸到個體工商戶。2016、12、1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實施,10、1起在黑龍江、上海、福建、湖北四省(市)開展試點。
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去年6月65438+10月實行“三證合壹”後,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制度的聲音開始出現。今年5月65438+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將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確定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點任務。
意見指出,個體經濟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個體工商戶是我國公民從事經營活動的重要主要形式。全面開展“兩證融合”登記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推進簡政放權,提高公共服務和行政管理效率,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手續,方便公民從事個體經營,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進壹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意見》明確,“兩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實現公民只需填寫“壹張表格”,向“壹個窗口”提交“壹套材料”,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和稅務登記,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這個營業執照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信息會* * *。
意見提出了七個方面的改革內容和任務:全面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整合;統壹報名條件,規範報名流程;優化註冊管理服務模式;改造升級系統,實現信息共享;建立部門信息傳遞和數據共享的保障機制;積極推進統籌規劃,確保順利實施;清理相關規範性文件,促進改革成果的廣泛認同和應用。
根據個體工商戶的特點,《意見》對2016 12 1之前登記的個體工商戶不設置過渡期。各地可鼓勵個體工商戶自願換領營業執照。對未換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意見》特別強調,各地要充分尊重廣大個體戶的意願,不得組織強制換照。對因實施強制換發照片造成不良後果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意見》強調,“兩證整合”改革後,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原稅務登記證效力,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中介機構應當予以認可,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管,做好代碼轉換和跨部門信息系統銜接工作。
《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落實、強化協同推進、強化業務培訓、強化宣傳引導、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兩證融合”登記制度改革紮實穩步推進、好事辦好。
對折疊編輯這壹段意見的解釋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聯合發布《關於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家工商總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司、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什麽是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
答:個體工商戶“兩證合壹”登記制度是指個體工商戶在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而是壹次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通過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市民只需填寫“壹張表”,向“壹個窗口”提交“壹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和稅務。“兩證整合”是“三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向個體工商戶的延伸,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又壹新舉措。
2.請簡要介紹壹下《意見》出臺的背景和過程。
答:2015年6月0日,15,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壹”。“三證合壹”的實施,進壹步優化了企業的市場準入流程,減少了重復審核,促進了相關部門的工作整合和信息共享,降低了設立企業的制度成本,激發了市場活力,有效推動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個體工商戶屬於自然人範疇,不屬於組織。在制度上,個體工商戶只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有的地方組織機構代碼證頒發部門給少部分個體工商戶頒發了組織機構代碼證)。因此,去年實施的“三證合壹”改革,個體工商戶並未納入其中。企業實行“三證合壹”後,個體工商戶仍然要分別辦理工商和稅務登記手續的問題逐漸凸顯,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呼聲開始出現。2015 12、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要求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研究整合個體工商戶兩證,使我國公民更加便捷地從事個體經營。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稅務總局領導對這項工作高度重視。國家工商總局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與國家稅務總局行政管理和科技發展司密切配合,深入調查研究,制定了詳細的工作方案。5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正式將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確定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點任務。根據國務院要求,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稅務總局積極與有關部門協商,加緊工作。國務院辦公廳召開專題工作協調會,決定將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作為個體工商戶“兩證融合”的統壹代碼。在此基礎上,工商總局和稅務總局按照“保留必要、合並同類、優化簡化”的原則,整合優化了符合兩部門工作要求的登記文件規範和業務流程,確定了兩部門信息共享的技術方案,完成了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相關制度制定。8月底,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法制辦制定下發了《意見》。
3.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意義?
答:個體經濟是中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個體工商戶是中國公民從事經營活動的重要主要形式。我國個體經濟在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促進就業創業、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全面開展“兩證融合”登記制度改革,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加快推進這項改革,有利於建立程序更加便捷、內容更加完備、流程更加優化、資源更加集約的市場準入新模式,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手續,方便公民從事個體經營,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大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推進這項改革,可以有效促進工商、稅務等部門享受信息,提高公共服務和行政管理效率,對於推進簡政放權、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4.個體工商戶“兩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目標是什麽?
答:通過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公民只需填寫“壹張表”,向“壹個窗口”提交“壹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和稅務登記。將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管理部門分別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改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具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同時可以實時享受工商、稅務部門的個體工商戶數據信息。通過“兩證合壹”,實現壹照壹碼、信息共享、業務協同,進壹步提高個體工商戶自主創業的便利性。
5.這次改革遵循了什麽基本原則?
答:這項改革遵循三個原則:壹是便捷高效。就是要按照手續簡便、效率高的要求,優化審批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登記效率,方便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二是標準化和統壹化。即按照優化、整合、融合的原則,科學制定“兩證融合”登記流程,實行“兩證融合”統壹登記程序和要求,規範登記條件和登記材料。三是推進統籌規劃。就是要大力推進壹窗受理、壹站式服務的工作機制,以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等統籌考慮推進“兩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
6.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改革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這次改革主要包括七個方面:
壹是全面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整合。《意見》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確立了個體工商戶統壹登記流程、統壹編碼和編碼規則,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兩證合壹”登記模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壹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核發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分配代碼後,在規定期限內將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及相關信息返回統壹代碼數據庫。
二是統壹報名條件,規範報名流程。《意見》按照“保留必要、歸並同類、優化簡化”的原則,整合優化申請、受理、審核、審批、發放、公示等流程,縮短註冊審批時限。實行統壹的註冊條件和註冊申請文件。申請人在註冊個體工商戶時,只需填寫壹張“表格”,向壹個“窗口”提交壹套“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申請並核準後,向個體工商戶發放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並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與稅務機關共享申請資料和審核信息,實現數據實時交換和檔案互認。個體工商戶電子登記檔案與紙質登記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個體工商戶辦理涉稅事項時,由稅務機關確認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信息,進行稅收管理。
三是優化登記管理服務方式。《意見》要求個體工商戶登記公開、限時、透明,條件公開、流程公開、結果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應當及時披露個體工商戶的基本信息。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簡單易懂的“兩證整合”登記指南,嚴格按照個體工商戶登記的業務流程(附件3)辦理個體工商戶的工商登記、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工商部門要切實履行對申請人的告知義務,包括告知相關涉稅事項,及時提供咨詢服務,加強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提高登記效率。
四是改造升級系統,實現信息共享。《意見》要求各地依托現有“三證合壹”信息交換平臺,以省(計劃單列市)為單位,建立工作機制,確定工作責任,落實責任人員,嚴格操作流程,按照《個體工商戶工商稅務信息整合技術方案》,切實實現信息交換和* * *共享。工商、稅務機關將個體工商戶相關登記信息實時傳輸至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意見》強調要加強信息安全,改造升級各自的信息業務系統,確保個體工商戶“兩證融合”改革順利進行。
五是建立部門信息傳遞和數據共享的保障機制。要充分利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動個體工商戶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門間的廣泛共享和有效應用。積極推進“兩證融合”申請、受理、審核、審批、發放、公示的電子化登記管理,最終實現“兩證融合”網上辦理。
第六,積極推進統籌規劃,確保順利實施。為順利實施這項改革,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黑龍江、上海、福建和湖北為試點地區。四個試點地區自2016 10、1起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新開業的個體工商戶發放具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其他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自2016 12 1起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
為確保此項改革順利實施,盡可能減輕改革前已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負擔,《意見》未對2016 12 1之前設立的個體工商戶規定過渡期,與企業“三證合壹”的要求有所不同。對申請變更登記或主動換發證照的個體工商戶,工商部門應換發具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尚未取得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各地可鼓勵個體工商戶自願換發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但《意見》特別強調,要充分尊重廣大個體經營者的意願,不得強制“兩證整合”前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換證。對因強制許可變更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嚴肅處理。
對取得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並已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的個體工商戶,申請註銷登記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七是清理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改革成果的廣泛認同和應用。各地要及時梳理與“兩證整合”登記模式相沖突的相關文件,盡快在制度框架內依法及時修改完善,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內運行。“兩證合壹”改革後,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具有原工商營業執照和原稅務登記證的效力,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中介機構應予以認可,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指導和監管,做好代碼轉換和跨部門信息系統銜接工作。
7.《意見》對推進這項改革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
答:為順利推進這項改革,《意見》提出了六項工作要求。
壹是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工商、稅務、發展改革、法制等部門要積極推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統籌規劃,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參與的協調機制,加強對“兩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領導,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做好人、財、物、網、技等保障工作。
二是強化工作落實。各地工商、稅務、發展改革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倒排時間表,制定細化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規範性文件清理和信息系統升級工作。要做好基礎數據采集工作,提高數據質量,確保數據準確完整;對申請變更登記並主動申請照片更換的,要做好照片更換前後的銜接銜接工作,確保改革措施順利實施,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是加強協同。意見要求各地將促進個體經濟發展與實施“兩證合壹”改革結合起來,清理取消限制個體經濟發展的政策制度,制定出臺促進個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安全,形成工作合力。積極構建公平的市場秩序和良好的營商環境,研究探索個體網商等新型市場主體合法登記,穩步推進個體網商登記,實現線上線下統壹登記、監管壹致、公平納稅。
四是加強業務培訓。“兩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涉及面廣、內容多、操作復雜。工商、稅務部門要圍繞“兩證融合”登記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單證規範、信息傳遞等開展專門的業務培訓,切實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特別是要加強服務窗口能力建設,讓窗口工作人員準確把握改革要求,掌握業務流程和工作規範,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五是加強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大對個體工商戶“兩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的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答和回應社會關註的熱點問題,讓社會各界充分理解和支持改革,自覺運用改革成果。
第六,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工商、稅務、發展改革部門要制定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按照責任單位、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做好後續監管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對改革工作實施中不協調、不配合,造成工作脫節、耽誤改革進程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通報批評,加大問責和考核力度。
《意見》要求黑龍江、上海、福建、湖北四個試點地區密切關註試點進程,將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情況及時向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務院法制辦報告。全國範圍內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後,各地也要及時報告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
8.《意見》下發後,SAIC和國家稅務總局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意見發布後,工商總局和稅務總局要做好以下工作:
壹是工商總局要抓緊制定出臺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的數據標準和技術方案。省級工商部門要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數據標準和技術方案,抓緊開發調試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信息系統,確保改革及時實施。同時,推動其他信息系統的相應調整和改造,保證未來的順利銜接。
二是稅務總局要抓緊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的相應改造升級,確保改革按時實施;同時,推動其他信息系統升級,確保與改革順利銜接;督促各地國稅、地稅機關盡快完成國稅、地稅* * *管理戶清理工作,認真落實“兩證合壹”業務流程相關規定,實現“壹方受理,另壹方* * *享受數據”,減輕個體工商戶負擔。
三是兩部門協同指導跟蹤試點,狠抓試點推廣工程,及時總結試點經驗,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問題,為在全國推行“兩證合壹”積累經驗。
第四,兩個部門應該共同進行系統的培訓。個體工商戶的登記和稅務管理都在基層。目前,全國有22000多個工商所,21000個稅務分局(所)進行稅收管理。這項改革涉及大量基層機構、工商和稅務兩個部門的幹部,培訓內容多,培訓任務重。然而,全面提高基層幹部的工作能力和專業水平是這項改革順利實施的關鍵。所以訓練工作壹定要下大力氣,下大力氣。
五是在充分利用中央媒體做好宣傳的同時,引導各地廣泛開展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宣傳工作,形成公眾特別是廣大個體經營者了解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把這項惠及億萬群眾的好改革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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