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給妳拉比布爾的指示。
狂犬病疫苗(狂犬病)
簡介:[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人用狂犬病疫苗(雞胚細胞)
人用狂犬病疫苗(雞胚細胞)
商品名:Rebibur
英文名:Rabipur
漢語拼音:任勇狂犬病苗毅
[組成和特性]
活性物質:滅活狂犬病毒。
1小瓶1免疫劑量(1毫升)凍幹粉疫苗和溶劑,其成分包括:
滅活狂犬病毒(Flury LEP株),效價≥ 2.5 i.u .
培養體系:原代雞胚成纖維細胞培養擴增。
其他成分:三(羥甲基)氨基甲烷、氯化鈉、乙二胺四乙酸二鈉(Titriplex III)、L-谷氨酰胺、變性骨膠原、蔗糖和註射用水。
註射用粉末和溶劑
白色凍幹粉溶解後,溶液無色澄清。
[接種目標]
暴露前免疫
高危人群應在暴露前接種疫苗,如獸醫、飼養員、獵人、林業工人、馴獸師、屠宰場工人、狂犬病研究實驗室工作人員等。,或者在狂犬病疫區長期停留之前。
暴露後免疫
接觸患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的動物或接種過狂犬病疫苗的死亡動物後進行免疫。
詳見附表1-2。
[功能和用途]
本品用於狂犬病主動免疫。
[規格]
本品每瓶1ml,人每次使用1ml的劑量至少含有2.5 IU。
[免疫程序和劑量]
劑量:
兒童與成人使用劑量相同,推薦單次劑量為1ml。
暴露後接種
立即開始免疫!
使用的適應癥如表1所示。
1.無免疫力或不適合免疫力者:成人和兒童,在第0、3、7、14、30天分別接種單劑疫苗。如有必要,他們還應在第90天接受壹劑註射(即5次註射加1次任選註射)。
有關更多詳情,請參見表2,程序B/C..
2.已完全免疫的人:
見表3。
如果您被患有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的動物傷害,或者這些動物的唾液接觸到患者的粘膜或受損皮膚(見表1),則需要共同進行預防性治療(見表2,程序C)。
即使暴露後已經過了相當長的時間,接種疫苗也必須嚴格遵循推薦的程序。
感染狂犬病毒的高危人群(如多發傷,特別是頭部或其他有明顯神經支配的部位,或初次治療延誤)應加倍初次免疫劑量,暴露後應盡快在右側三角肌接種單劑疫苗,左側再接種壹針。
暴露前接種
參見表2程序a。
加強註射
建議經常有患病風險的人群每年監測壹次狂犬病毒抗體濃度。如果抗體滴度低於0.51.U./ml,應給予1針強化註射(單劑疫苗)。經驗表明,通常每2-5年需要加強1次。
描述:
被認為免疫不適當的人是:
-接種效力不可靠疫苗的人;
—接種效價低於2.51.U./的疫苗者;
-全程未接種疫苗者,或已停止免疫者,以及不確定已獲得基礎免疫者。
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的患者,或患有先天性或獲得性免疫缺陷的患者,應該將初始免疫劑量增加壹倍,並在身體的不同部位進行註射。如果這些患者在可能暴露於狂犬病後接受治療,應在第壹次註射後14天檢測抗體滴度。如果沒有能提供足夠保護的抗體,即至少0.51.U./ml,應立即在上臂兩側各接種壹劑免疫疫苗(幼兒的情況下,應註射到大腿)。
[不良反應]
註射部位可能會有輕微反應,如疼痛和發紅。偶爾可出現嚴重的局部反應,如體溫升至38℃以上、淋巴結腫大、關節炎、胃腸功能紊亂等。罕見的頭痛、疲勞、循環系統反應、出汗、寒戰、肌痛和過敏反應,需要在特殊情況下治療(見“使用疫苗的特殊註意事項”)。
出現了炎癥和脫髓鞘神經疾病的病例,如感覺異常、進行性上行性麻痹伴呼吸肌麻痹[格林-巴利綜合征]或視神經炎。根據現有資料,不能完全排除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多發性硬化)或相應遺傳易感性患者免疫接種誘發急癥的可能性。但是,沒有證據表明免疫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發病率增加了。
【禁忌】
暴露後免疫
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禁忌癥:由於臨床狂犬病病毒感染是致命的,所有人在暴露後都必須接種疫苗(見表1和表2)。
已知對疫苗成分過敏的患者,應確保在免疫接種過程中擁有治療過敏性休克的相關醫療設備。
暴露前免疫
患有急性病需要治療的兒童、青少年、成人和孕婦,建議暫時不要接種疫苗。
如果接種疫苗後出現並發癥,在並發癥原因明確之前,不應再次註射疫苗。
輕度感染(甚至發熱)不是禁忌癥,也不能與傳染病患者有接觸。
已知對Rabipur成分過敏的人禁止使用該疫苗。
[註意事項]
1.禁止血管內註射:如果不小心將疫苗註射到血管內,有產生副作用的風險,極少數情況下甚至會出現休克。急救措施:兒茶酚胺、大劑量腎上腺素、換血、吸氧。
2.說自己對“蛋清蛋白”過敏或蛋清蛋白皮試陽性的人,通常不會增加接種狂犬病疫苗的風險。極少數人食用蛋清蛋白後出現以下臨床癥狀,如蕁麻疹、嘴唇及會厭水腫、喉部或支氣管痙攣、血壓下降甚至休克。此類人群的免疫接種必須在嚴格的臨床監測下進行,並使用相應的設備進行急救。
3.立即傷口處理:對可能感染狂犬病毒的身體各部位和傷口,應立即用肥皂或清洗劑徹底清洗,然後用水沖洗,最後塗上70%酒精或碘酒:上述清洗也應在與接種過疫苗的動物接觸後進行。
如果咬了,要小心翼翼地把傷口邊緣去掉,不要把傷口縫得很緊,只能松縫。
如果適應證需要與免疫球蛋白聯合使用進行預防,應在傷口及其周圍盡量使用推薦劑量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進行深層浸潤,並將剩余的球蛋白註射入臀肌。
4.藥物相互作用:接受免疫抑制治療的患者,或先天性或獲得性免疫缺陷者,接種疫苗往往不成功,效果不可靠。暴露於狂犬病後的治療期間應避免使用免疫抑制劑。
5.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用藥:未觀察到孕期免疫接種引起的與疫苗相關的母嬰損害病例。尚不清楚拉比普是否進入母乳,建議在哺乳期間接種疫苗前仔細權衡預期收益和潛在危險。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關於接種疫苗後對母乳餵養的嬰兒有危險的報道。
6.輕度感染(如低熱≤38.5℃)不屬於禁忌癥,可能與傳染病患者有過接觸。
7.因為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所以不需要註意與其他疫苗的接種間隔。
疫苗溶解後應立即註射。超過有效期的產品不能使用。
[存儲]
本品應儲存在2 ~ 8℃下。讓疫苗遠離兒童!
[包裝]
每個包裝內:
1小瓶含有1免疫劑量(= 1毫升)的凍幹疫苗。
1毫升安瓿中的1毫升註射用水。
1壹次性註射器
[有效期]
48個月
表1:不同暴露類型的免疫程序
曝光級別曝光類型
接觸患有病犬或疑似狂犬病的家養或野生動物*
接觸接種動物的免疫程序
I-接觸/餵食動物,絕對不接觸它們的唾液,接觸前或接觸過程中患者皮膚完好無損。-與接種過疫苗的動物接觸,皮膚完好無損。不需要免疫接種。
如果不確定,按照程序B進行免疫(表2)。
II——動物舔食或輕咬患者裸露的皮膚。
-接觸唾液
——動物造成的體表但無血的抓傷,除頭、頸、肩胛骨、上臂和手的抓傷(見暴露等級ⅲ)——接觸接種疫苗的動物,皮膚損傷立即按程序B免疫:如不能確定,按程序C(表2) * *進行聯合預防
如果檢查後證明動物沒有患狂犬病,建議按照程序a繼續治療。
檢查患者的破傷風免疫狀態。
iii-所有咬傷
-出血性抓傷
-頭部、頸部、肩胛骨、上臂和手上的所有抓痕。
-動物唾液與患者粘膜接觸(如舔、起泡)-粘膜或新鮮皮膚傷口根據程序C(表2)與接種過疫苗的動物接觸。
立即開始聯合預防* *
如果檢查後證明動物沒有患狂犬病,建議按照程序a繼續治療。
檢查患者的破傷風免疫狀況。
(根據WHO1992和STIKO1995 10月的免疫計劃)
*在已經正式存在狂犬病感染的地區,任何表現異常的動物都必須被視為潛在的。
* *疫苗和免疫球蛋白的組合。
註意:無論何時提出預防性治療,都應盡快進行。
表2:未免疫或免疫不當人群的免疫情況
程序a
暴露前疫苗接種程序b
暴露後免疫計劃c
暴露後綜合預防
在第0、7、28和365天,分別在第0、3、7、14和30天肌肉註射1拉比普。必要時,在第90天按照程序B接種1拉比普爾,接種1拉比普爾。
請遵循制造商的說明:
*被視為不適當免疫的人是:
-接種效力不可靠疫苗的人。
—接種效價低於2.51.U./ml疫苗者。
-未全程免疫者,或已停止註射療程者,以及不確定已獲得基礎免疫者。
表3:有效免疫者再暴露或暴露後的免疫程序
根據當時的註射過程(根據程序A-C)
按以下間隔接種效價≥2.51.U./劑的狂犬病疫苗1支:免疫程序。
1年內再接觸當天,第三天分別接種1針。
再接觸當天1-5年再接觸,第三、七天分別接種1針。
再暴露5年以上,根據暴露類型,按照程序B或C進行全程免疫(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