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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壹項重大歷史任務,並將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和要求概括為“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它體現了農村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完美結合,是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科學內涵。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確立以人為本、科學發展、關註民生、尊重民權、擴大民主、培養民智、生成民力的基本指導思想,牢牢把握“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明確路徑、依托主體”四個要領,紮實推進新農村建設。

圍繞中心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

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新農村建設的中心任務。建設新農村不僅僅是蓋新房、修街道。其最重要、最原始的內容是發展農村生產力,增加農民收入。只有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農村經濟得到充分發展,才能增強自身活力,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

繼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面對市場範圍的擴大、競爭的加劇、需求層次的提升和需求多樣化的趨勢,農業供給結構必須進行戰略性調整。要適應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對農產品多樣化和質量的需要,不斷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形成總量基本平衡、品種多樣、安全、營養豐富的農產品生產格局。

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推動農業由粗放型增長向集約型增長轉變。發展節約型農業,註重節地、節水、節肥、節能,改變農業生產方式和農村生活方式。通過增加產量,提高質量,節約成本,可以提高農業效益。

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出發點和歸宿。農民增收要做好內外兩篇文章。既要挖掘農業和農村的潛力,又要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中尋找出路;既要從當前情況出發,又要采取措施快速有效地增加農民收入,尋找解決農民增收問題的長效辦法,建立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

抓住重點——增加公共產品供給,改善農村公共服務。

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內容應該是為農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滿足農民生存和發展的需要。這是發展農村經濟,改善農民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條件。我們講縮小城鄉差距,不是簡單地縮小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總量的差距,而是逐步使城鄉居民享有公平的就業和發展機會,享有大致平等的公共服務和大致平等的生活水平。長期以來,城鄉差距擴大主要體現在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的不公平上。解決這個矛盾是政府的責任,需要調整政策,重建制度。

調整政策,改變投資方向,基礎設施投資從城市轉向農村。農村公共產品的短缺惡化了農村發展環境,增加了農產品的生產成本,削弱了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降低了農村的收入水平。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是“四改二”和“壹石三鳥”的政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要走“政府拿錢,農民外出打工”的道路。要大幅度增加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投入。

重建制度,讓農民和城市居民壹樣享受基本的公共產品供給。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農民應該是公平享受國民待遇的農民。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應該由政府提供,不分城鄉,因為農民有平等分享國家財力的國家權利。提高財政對農業和農村的支出比例是國家發展戰略的要求。這是由農業的弱質性、公益性、生態性、基礎性、戰略性決定的。農業農村的發展惠及了全社會、全體人民,不能認為是對農民的恩賜和特殊照顧。從某種意義上說,加大對農村的投入,就是還債和補償。

清晰路徑——城鄉規劃、工農互動

從新階段的現實出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路徑選擇應該走政府主導、城鄉統籌、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城鄉互動的道路。

政府如何引導?既要用“看得見的手”,也要用“看不見的手”來引導。壹是運用行政控制手段,二是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用這兩只手促進城鄉資源的合理配置。

要樹立城鄉統籌的新理念,把農村發展放在國民經濟乃至世界經濟的總體格局中,把農村進步放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把農民增收放在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中,統籌政策設計和制度安排。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則,在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制定重大經濟政策時,優先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城鄉資源配置、城鄉基礎設施和產業布局、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城鄉投資。通過努力,逐步形成有利於城鄉要素合理流動的運行機制,創造有利於城鄉發展的平等機會和公平環境,形成有利於城鄉協調發展的促進機制。實現城鄉要素優化配置、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從根本上給予農業和工業平等的發展條件,給予農村和城市平等的發展機會,給予農民和市民平等的國民待遇。

以工補農,就是依靠工業提供的國民收入來支持農業,反哺農業,實現工業和農業的協調發展。總體來看,我國已經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從產業結構的變化、國民經濟的實力、民眾的財政狀況來看,已經具備了工業反哺農業的物質條件。要順應這壹趨勢,把工業作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對農村的投入和對基層的轉移支付,把新增財力主要用於支持農業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要逐步建立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長效機制,包括對農民的財政直接補貼機制、農業農村投入穩定增長機制、農民合法權益保障機制等。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建立城鄉壹體化發展機制,促進城鄉協調和諧發展。

城鄉互動,就是要充分發揮城市輻射作用,拓展農業農村發展空間。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城市現代文明向農村延伸,讓農民享受到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帶來的好處。

突出主體——依靠農民群眾和廣泛的社會參與。

農民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體。新農村應該由新農民來建設。建設新農村,最根本的是以人為本,發揮、調動和保護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在黨和政府的支持下,用自己的雙手創造美好家園。振興“三農”的根本力量在農村,要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必須把握好三個環節:還權於民、教於民、公眾參與。

還權於民、民主管理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農民的積極性來自於對物質利益的保護和對民主權利的尊重。農民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主體,應該和城市居民壹樣,充分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建設新農村,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首先要還權於民,讓農民和城市居民壹樣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充分享有平等的教育權、健康權、就業權和發展權。要提高廣大幹部和農民的民主意識和法律意識,在農村建立講文明、重權益、守法的社會組織體系和管理機制。要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擴大基層民主,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教民,要按照“培養有文化、有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的要求,大力發展農村教育,培養民智,完善農村職業技能培訓體系,依托產業發展,培訓農民農業實用技術;面向勞動力市場為農民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和就業創業能力。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倡導健康、文明、科學的生活方式,為農民創造安居樂業、物質文化生活豐富多彩、鄰裏和睦的良好環境。

擴大公眾參與,各行各業要相互配合,做好服務,形成合力,發揮各自優勢,為建設新農村貢獻資金、技術和智慧。要組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參與新農村建設,分別支持壹縣壹鄉壹村,實施“城鄉壹帶壹路”。企業家,個體商人和名人可以幫助壹個村莊或幾個村莊,為建設新農村建立功勛。有必要擴大公眾參與。確保農民對新農村建設的規劃、實施步驟和資金使用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作者單位:山東省委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