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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隊的歷史演變

1841 65438+10月26日,英國海軍在西營盤香港島登陸。2月2日,英國最高代表查爾斯·伊利向香港居民頒布兩項法令:中國人將繼續使用中國的法律和習俗,但應廢除壹切酷刑;非中國人受英國法律審判。4月,威廉·建偉成為首相府州長。當時沒有警察,只好從部隊裏調人。為了執行這些法律,壹枝於4月30日任命威廉·建偉上尉為首席治安官,並任命他組建警察部隊(警察部隊的前身)。1843年,威廉建偉招募了28名警察,大部分是從英國和印度士兵中抽調的。1844 1年5月,警隊根據香港法例第5號條例正式成立,初期編制為35名人員,稱為警員。警官的領導叫了隊長。

當時英國警察地位最高,待遇較好,有槍;二是印警察,有槍;最低的是中國警察只有木棍。

1845年3月,倫敦警隊前警司查爾斯·梅(Charles May)抵達香港,管理這支殖民地保安隊,成為第壹任警察局長。他以愛爾蘭警隊的體制為基礎,建立了壹支1,71的隊伍,在中環、香港仔和偏遠的赤柱等地興建警察局(後改名為警署),並試圖招募更優質的警員(後改名為警官)。在早期,工作範圍非常廣泛。除了公安之外,它還負責消防、人口和出入境登記以及發放許可證。

1862年英國取得九龍半島後,香港總人口猛增至12萬。當局立即重組警力,實施嚴格的紀律,從孟買當地的步兵團中聘請退役士兵加入服役,並全面增加警察的工資,以提高士氣和工作績效。到了1870年代,警察隊伍得到了革新和有效運作。警隊清除了腐敗無能的分子,雇傭了更多的中國人,並從愛丁堡警隊招募了壹些健壯的蘇格蘭人到香港服務。1893年,33歲的梅含理掌管了警察部隊。他建立了警察學院,條例規定每個新招募的警察都必須在學校接受訓練。

隨著事態的發展,警方在20世紀60年代+0920年代設立了刑事調查部,在20世紀60年代+0930年代設立了應急股,以處理嚴重犯罪和輕微騷亂。當時還成立了警察預備隊和特警隊。第壹次世界大戰期間,許多外國警察離開香港參軍。在此期間,政府號召平民加入警隊,352人宣誓成為特警,組成特別預備警隊,按國籍編成英印、華人、葡裔三個大隊。他們已經成為擔負繁重工作的正規部隊的有力後盾。為了加強警力,警隊在偏遠的山東省招人,並在山東省阿哈瓦港簽訂雇傭合同。他們很強,很受重視;警方隨後成立了壹支特別警察部隊。在海上,警方在靠近海岸航行的船只上派駐了主要由白俄羅斯人組成的特別小組,設置海防。

早期,警察部隊面臨搶劫、賭博、綁架、海盜等嚴重的治安問題,警察部隊需要從大英帝國各地招募警察。1920的,在香港警察的章號前加了英文字母,以識別警察來自的地區:A代表歐裔(主要是英國);b代表從印度招募的印度人(主要是旁遮普的錫克教徒);c代表本地招聘的講粵語的廣東人;d代表從山東威海招募的山東人(即香港魯警);後來,e被加進來代表來自俄羅斯的白俄羅斯。不同區的警察戴的警帽也不壹樣。歐洲警察使用頭上有尖刺的頭盔(後改為平頂帽);印度警察傳統上用布遮住頭部;中國警察用的是圓錐形的竹帽(後來改為平頂帽)。警察制服夏天是深綠色(後來換成淺綠色的卡其色),冬天是深藍色的粗花呢。警官之間的交流靠的是吹銀笛。所以當時香港有壹句很流行的順口溜,形象地描述了警察的形象:

ABCD,大頭綠衣服。抓不到賊就吹BB。註:“抓不到賊就玩BB”的意思是:抓不到賊就停不下來玩銀笛。二戰後,警察部隊重組,大批國內外退役軍人加入警察隊伍。1946年,麥·陶晶成為警察局長。他試圖從港英政府那裏增加各級警察的工資,改善他們的工作條件。當時,位於軍器廠街的新警察總部正在建設中,數千人申請加入警隊,其中許多人是退役的外國士兵或其他殖民警察部隊的退伍軍人。後來,警方在邊境建起了警崗。四十年後,人們仍稱這些警崗為“麥敬濤教堂”。

此外,1948成立了警察培訓學校,提高了警察的執法和準軍事行動能力。1956 10 10月10 10月10日暴亂後,警隊在1958成立警察訓練支隊,以維持香港內部治安,並為警隊提供永久應急後備力量。專員薛繼福改變了警察的職級結構,以打擊腐敗。最基本的變化是大量年輕的非憲制人員走上警察局長的新職級,從高級警察局長手中奪回行動工作和崗位調配的直接控制權。此外,經過全面審查,工資也有了普遍增長。

戰後,警隊也開始招募女警察進行後勤支援,第壹批女警察於1951畢業[5]。警察後備隊及特警於1959並入香港輔助警察隊,入境事務則於1961移交入境處。65438年至0967年,香港左派受文革啟發發動了持續半年的六七暴動。警方多次準備驅散和搜捕示威者。1968改編為警察機動部隊。1969年,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授予香港警隊及輔警“皇家”稱號,以表彰警方成功平息六七暴動。警隊改名為皇家香港警隊(RHKP),成為英聯邦五支擁有皇家稱號的警隊之壹,亞歷山德拉公主擔任正規警隊和輔助警隊的名譽總監。

1950到1960的香港警方,和其他港英政府部門壹樣,也曾是腐敗的溫床。當時不僅有壹些警察搞零星腐敗,還有相當壹部分警察、警員與黑社會勾結成群,特別是便衣偵探部,建立了“保賣淫、保賭博”的地下秩序(黑社會)。政府設立了許多部門來打擊腐敗,包括警察部隊下屬的反腐敗部門,但未能根除腐敗。最後,1974年,港府成立了獨立於警隊的廉政公署(ICAC),打擊政府和警隊的腐敗行為。1977內部對ICAC調查方式的不滿引發了警察沖擊ICAC總部的事件。最後總督宣布大赦,1977之前犯下的輕微貪汙罪行不予追究,警民沖突被平息。事後,警方接納調查委員會的建議,成立警員協會,以改善警隊管理層與警員隊伍的內部溝通,提升警員的待遇和福利。警隊在60年代+0970年代開始改善警民關系。投訴警察課成立於1973,而警察公共關系科轄下的青少年組織少年警訊成立於1974。隨著香港回歸,警察隊伍在60年代+0980年代逐漸地方化,第壹任中國警察局長李君霞於60年代+0989年履新。警方在1995成立野戰巡邏支隊,接管駐港英軍的邊境保安工作,而原來負責監察敏感情報和反滲透的政治部則在1995解散,要人保護和反恐等內部保安工作交由行動部轄下不同部門負責。

時至今日,警隊的編制極為龐大,正規人員約3萬人,輔助人員約5000人,後臺及文職人員約5000人,是壹個約4萬人的大隊。目前,警察部隊負責當地陸地和海港安全、交通執法和巡邏與中國大陸接壤的封閉邊境地區。此外,警方亦負責處理社團、舞獅、槍械牌照及集會活動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