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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章程已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您參考:

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2022年單獨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進壹步規範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湖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2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湘

2022年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章程

2022年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章程已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您參考:

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2022年單獨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進壹步規範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湖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2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湘

2022年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章程

2022年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章程已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您參考:

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2022年單獨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進壹步規範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規定、《湖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2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號

第二條學校全稱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位於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地址為長沙市雨花區白圭路108號。新校區位於長沙市湘江新區象山大學城。

第三條學校是經教育部註冊、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湖南省教育廳監管的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根據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業(結業)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業證書,並提交湖南省教育廳進行電子註冊。頒發畢業證的學校名稱: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證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證。

第五條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自主招生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自主招生工作,研究決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單獨招生的專門機構,負責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委(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單獨招生政策的執行和單獨招生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單招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錄取機會公平、保持數量基本穩定的原則,確定我校9個專業單獨招生。

第九條根據我校實際填報的名人數量,為保持當期普通高中考生、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的招生比例基本平衡,遵循國家政策導向,統籌安排各專業不同類別考生的招生計劃。計劃經省教育廳批準公布後,不得調整或追加,未完成的單遷計劃轉為統壹計劃。

第十條根據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學校決定按上壹年度招生計劃總額70%的比例申報2022年高職單招計劃,退役軍人考生招生計劃在單獨招生計劃中單列。

第十壹條2022年我校單招人數為700人(含退役士兵專項)。具體單招專業、計劃及收費標準見下表。

(註:實際收費按2022年湖南省發改委核定的標準執行。)

退役軍人考生招生計劃為15,專業由考生在上述專業中選擇。

高職院校單招報名結束後,根據報考我校某誌願第壹專業的考生實際人數,按照各類考生(應屆普通高中學生、往屆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往屆普通高中學生、同等學力考生)錄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則,分別確定上述考生的計劃人數。

第四章註冊方式

第十二條凡符合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考(含對口升學考試)報名條件,並已參加高考的,可單獨在我校報名。

第十三條根據全省統壹安排,考生報考高職院校時可選擇1-2考試時間無沖突的院校。我校實行誌願優先錄取。完成壹個誌願考生的錄取後,如果還有剩余計劃,我們會考慮第二個誌願考生。在此提醒考生註意,歡迎考生作為第壹誌願報考我校。

第十四條填報我校誌願的考生只允許選擇1專業填報,並須註明是否同意專業調劑。我校只安排第壹次專業考試或測試。

第十五條具體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錄湖南省高考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App Store、騰訊App Store、華為App Store或“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APP)填寫報考信息。

第十六條社會人員鑒定必須在3月7日前完成。擬報考我校的退役軍人須在報名和誌願填報期間到學校提交《湖南省2022年高職單招報名身份審查表(退役軍人)》等身份證明材料,學校確認後方可填報我校誌願。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學生或同等學力報考,不能享受免試文化素質測試政策。如提供虛假信息,我校將向省教育考試院舉報,並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報名確認及繳費:2022年3月15日下午至3月17日,在我校微信微信官方賬號(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確認報名,獲取繳費檔案號,然後通過微信等方式繳納報名費80元。繳費流程詳見我們的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或招生就業網(/zsjy)。

第十八條準考證打印:2022年3月19日至3月21日,我從我們的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賬號下載,自己打印。具體可參考我們的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或招生就業網。

無法自助完成繳費或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在相應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學校招生就業處辦公室現場辦理。

第五章考試與評估

第十九條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有關規定,在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單獨招生考試的命題、組考和評卷工作。

第二十條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今年普通高中考生、學業成績合格考生和退役軍人不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其他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第二十壹條考試內容。文化素質測試300分,職業技能測試300分,論文總分600分。

1.文化素質測試:對於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學力考生,我校將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基礎課程課程標準》和高中教育語文、數學、英語等基礎學科知識,自主組織閉卷測試。今年普通高中畢業生以學業水平考試中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作為文化素質測試成績。

2.職業技能測試:我校將按照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職考生類別進行測試。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學力考生重點考察學生的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職業道德、職業潛能和相關基礎知識;對於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根據對口教育的相關要求和我校及相關專業的特點,以專業組為單位對學生的職業技能進行調查或測試。不同專業組考試內容不同,按照專業組招生專業人員選拔培養要求進行測試。對於退役士兵,考察職業技能或職業適應性。

第二十二條命題:由學校教務處組織相關職能科室統壹命題。

第二十三條保密措施:對學校紀檢監察全過程進行監督。邀請相關老師參與本命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試卷制作全過程的監督和嚴格保密。保密人員對試卷的保密性負有絕對的責任,並在嚴格的監督下完成試卷的制作工作。試卷制作完成後,會放入考場的試卷袋中,密封,存放在保安室,24小時有專人值班看管。

第二十四條團體考試:教務處負責根據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團體考試計劃,根據報名人數合理安排考場、組織有序考試,相關處室配合實施。

第二十五條評卷:教務處組織有關專家參考湖南省高考評卷相關要求。落實責任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和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價公正透明。

第六章入學規則

第二十六條根據國家高職擴招和退役軍人工作的精神,退役軍人考生可免試文化素質測試,按普通高中考生類別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根據測試結果由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七條根據教育部政策,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隊選手,符合高考條件的;在校期間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壹、二、三等獎和省級職業技能競賽壹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免試錄取到我院相應專業(需要跨專業的考生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第二十八條普通高中畢業生無需參加文化素質考試,在高中學業成績中直接使用其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未取得學業考試成績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須按往屆畢業生要求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按往屆畢業生類別錄取。

第二十九條按學校誌願優先順序錄取。申報我校為第壹誌願學校的考生優先錄取,申報我校為第二誌願學校的考生只有在專業生數不滿足的情況下才能錄取。

第三十條按照優先考慮考生首選專業的原則,根據誌願數,按照專業計劃數除以本專業總報名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報名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今年普通高中學生、往屆普通高中學生、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各專業實際招生計劃數。比如某專業的招生計劃是***100人。例如,如果當前普通高中生、原中職生、往屆普通高中生、同等學力考生誌願分別報名200人、100人、100人,則各類考生實際招生計劃分別為50人、25人、25人,以保證各類別的基本錄取率。

第三十壹條考生最終錄取分數由“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能”兩部分折算相加。期末成績=文化素質等級*30%+專業技能等級*70%。

第三十二條文化素質成績低於總成績50%的為不合格,不予錄取;職業技能成績低於總成績60%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第三十三條學校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最終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考生所報第壹專業計劃數已滿,則按成績錄取調劑對象。從同壹個專業組(部門)轉來的。

第三十四條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排序。

第三十五條我校將通過官網()公布單獨招生計劃名單。計劃入學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確認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確認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考試錄取結束後,我校將盡快在官網公示考試成績和擬錄取考生。

第三十七條在我校單招考試期間,學校紀委對單招考試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確保規範、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八條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政策和紀律,不舉辦所謂考前“輔導班”、“培訓班”,不與任何社會機構和人員合作進行單招。凡宣傳與我校合作,並能通過“內部指標”確保考生錄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均可第壹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舉報,如遭受相關損失,請及時報警。

第三十九條對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從嚴查處。歡迎考生、家長和社會對我校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我校舉報投訴電話為0731-85657804。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

第四十壹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雜費。經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批準,學校提前執行全年學費標準。

第四十二條學校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大壹新生,可憑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處申請減免學費,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四十三條考生入學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或對口升學考試時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五條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的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檢和身體復檢。學校會重點關註復試(復試,復試)中發現的問題。凡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資格。對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有冒名頂替上大學嫌疑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通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官方網站向社會發布。各種媒體摘編公布的章程內容如有誤解,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單獨招生計劃為準。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長沙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政策法規立即廢止;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變化時,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國家標準招生代碼:14692

信息發布網站:

招生咨詢電話:0731-85657813 0731-85649922。

監督投訴電話:0731-85657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