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為保證淄博師範學院2011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精神,結合淄博師範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淄博師專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校和高等職業專科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條淄博師範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淄博師範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淄博師範學院學校代碼:13777。
第五條學校地址:山東省淄博市淄川經濟開發區,郵政編碼:255130。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公辦和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七條批準建校日期:2004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為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條基本信息:
★學校品牌
淄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山東省唯壹壹所以培養初中和幼兒教師為主的高校。學校前身是淄博師範學校,創建於1951。木樸學的氣場汲取了齊魯文化的精髓。學校在60年的辦學歷程中,始終堅持教書育人相結合,培養了壹大批基礎知識紮實、基礎能力強的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為淄博市和山東省的基礎教育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學校在教育教學、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學校在山東省德育工作和校園文明建設評估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績。2009年5月,以高質量通過了省教育廳對我校的人才培養水平評估。學校先後獲得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網絡系統示範單位、全國百所德育科研名校、山東省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保持省級文明單位稱號19年。我校初等教育系09級學生賈倩倩,在2010年廣州亞殘運會女子標槍、鐵餅、鉛球比賽中獲得壹金兩銀,在2011年新西蘭世界殘疾人田徑錦標賽中獲得銀牌,為祖國和學校贏得了榮譽。
學校秉承“以德育人”的校訓精神,堅持“立足淄博、面向山東、輻射全國、走向世界,培養高素質專業化、復合型小學和幼兒教師,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的辦學定位,被山東省教育廳認定為山東省小學幼兒教師培訓基地和山東省小學與幼兒教育教研中心。學校大力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
★地理環境
學校坐落在環山腳下,在清代著名作家、“世界短篇小說之王”蒲松齡的故鄉淄博。西鄰濱博高速,南接王嬌路,與濟南史靜東路連成壹線,西距濟南80公裏,區位優勢明顯,交通便利。東方是齊國的首都,西方是孔孟之鄉。自古以來,它有著豐富的文化遺產。
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占地2300畝,計劃投資5億元。2005年以來,學校投資4億多元完成了壹期校園建設,學校建築規模654.38+0.8萬平方米,固定資產4億多元。校園依山傍水,環境優美。學校擁有各類圖書60多萬冊,運動場地5.6萬平方米,配套設施齊全,為學校的長遠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專業設置
學校以師範教育和非師範教育為主,有26個專業。目前在校生11500人,其中附屬生4000余人。現有教職工500多人,教授、副教授130多人。
學校實行兩級管理體制。目前設有學前教育學院、人文學部、數理學部、信息學部、外語教育學部、藝術教育學部、初等教育學部等七個系,以及思想政治理論教研室、繼續教育學院。有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教育科學研究中心、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等教學研究機構,有附屬中學、附屬小學、附屬幼兒園和100多個實習實訓基地。師範專業學生畢業時可以取得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證書。
★教育和科學研究
我校堅持研究型學校戰略。近年來,我校教師在各級報刊上發表文章2200余篇,出版圖書、教材140冊,承擔各級科研項目280余項,其中省級項目70項,有400余項科研成果獲得各級獎勵,其中省級、局級獎勵82項。學校與愛丁堡大學、澳大利亞集團學院、京畿大學、中央美術學院、山東師範大學、山東理工大學等國內外知名高校開展了廣泛的合作。本科教育通過高考、自考、留學等多種形式實現。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九條淄博師範學院成立由校領導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領導和協調招生工作。
第十條淄博師專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淄博師專普通高校和高職院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壹條淄博師範學院紀檢部門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淄博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報誌願時,以學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正式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五章招生條件
第十三條考生必須符合報名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外語語言要求:不考口語,專業語言不限。
第十五條招生時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六章準入原則
第十七條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紀檢部門監督的制度,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八條學校誌願錄取按照“誌願優先”的原則進行。優先錄取第壹誌願考生,第壹誌願考生不滿意時錄取第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九條專業誌願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誌願沒有等級之分,相關科目沒有成績要求。
進入檔案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計劃數和專業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考生第壹專業誌願因分數限制已滿,則按第二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以此類推。對所報專業誌願不滿意的,按照類似誌願的原則,從高到低調劑專業誌願的考生,不調劑專業誌願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二十條同等分數條件下,優先錄取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文藝體育綜合素質好的考生。
第二十壹條藝術類專業錄取:
美術類專業采用省統考專業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他藝術類專業承認所有本科院校相近專業的合格成績(證書),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對口高職院校按專業類別錄取。
第二十三條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各科成績計入總成績,不要求單科成績。
第二十四條公布錄取結果的渠道: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學校招生咨詢電話、學校招生信息網,學校通過錄取通知書通知考生。
第七章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種類
第二十五條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淄博師範學院。
第二十六條學業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文憑。
第二十七條學前教育專業的大專畢業生可以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其他師範專業的大專畢業生可以取得小學教師資格證。
第八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八條新生持淄博師範學院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高考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和相關要求辦理註冊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可以延期報到。逾期不請假或請假不到位者,壹周內無故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體格檢查和入學資格審查。經復查不符合要求的學生,取消其資格。
第九章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需要按時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山東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
各專業收費標準:文史類:3400元/年;理工科:3600元/年;外語:4800元/年,藝術類:6000元/年,對口職業院校:學前教育4800元/年,計算機5000元/年,財經類4800元/年。
省教育廳批準的熱門專業學費在相應基礎上上漲10%。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統壹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壹條休學學費按魯政辦[2008]65號文件規定: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收學費也是在學生退學的時候結算。學生的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二條資助貧困家庭學生的政策: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執行國家有關政策,采取獎、貸、助、補、減等方式給予資助。
第三十三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辦理與招生有關的事宜。對於以淄博師範學院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淄博師範學院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本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並在教育部備案。具體可參考教育部和教育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