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名稱變更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3)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1);
(4)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65,438+0份原件,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二,改變居住地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三)企業新住所的使用證明;
(4)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65,438+0份原件,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要求前置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原件各1份);
三。法定代表人變更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免職文件(原件1份,委托方根據公司章程出具,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和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4)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65,438+0份原件,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增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3)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1份原件,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原件1)和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復印件(原件1);
(五)經審批機關批準的公司章程和合同修正案(1份原件,外商獨資企業免交);
(六)新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
(七)新外國投資者的資信證明(原件1)。
動詞 (verb的縮寫)實收資本的變化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1份原件);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不及物動詞減少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3)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新的驗資報告(1份原件);
(4)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65,438+0份原件,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原件1)和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復印件(原件1);
(六)經審批機關批準的公司章程和合同修正案(1份原件,外商獨資企業免交);
(7)在報紙上刊登的減資公告(65,438+0份原件,公告之日起45日後方可申請減資登記);
(八)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的說明(1份原件);
七。經營範圍的變更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3)董事會/股東會決議(65,438+0份原件,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原件1)和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復印件(原件1);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要求前置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原件各1份)。
八、變更經營期限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三)投資者的資格證明;
(4)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65,438+0份原件,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原件1)和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復印件(原件1);
(六)經審批機關批準的公司章程和合同修正案(1份原件,外商獨資企業免交);
九。變更投資人名稱。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三)名稱變更後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4)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65,438+0份原件,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原件1)和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復印件(原件1);
(六)經審批機關批準的公司章程和合同修正案(1份原件,外商獨資企業免交);
(七)投資者名稱或名稱變更證明;
X.投資者權益的變化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三)股權轉讓協議(65,438+0份原件,涉及國有產權股權轉讓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股權轉讓協議還應當經產權交易機構鑒證。不涉及國有資產轉讓的須公證或見證);
(4)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65,438+0份原件,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原件1)和審批機關的批準證書復印件(原件1);
(六)經審批機關批準的公司章程和合同修正案(1份原件,外商獨資企業免交);
(七)新投資者的資格證明;
(八)新投資人的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原件1份);
十壹、增設或撤銷異地分支機構(辦事處)。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3)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1份原件,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十二、遷出本市(住所變更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1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3)移民登記機關同意證明(原件1);
(4)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65,438+0份原件,決議應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