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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家庭教育指導的組織有哪些?

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成立於2004年6月,根據黨和國家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方針和教育是壹項系統工程的思想,以開展家庭教育研究和教學,指導家校合作,傳播科學的家庭教育知識和方法,促進社會主義家庭文明建設為任務。成立幾年來,學術研究以課題為導向,實踐指導促進普及和提高。先後舉辦了“加強家庭教育學科建設”、“中國家庭教育論壇”、“大眾傳媒與家庭教育”、“青少年中小學生家庭教育研討會”等學術會議。為促進兩岸學術交流,已成功舉辦十余場海峽兩岸家庭教育學術研討會。開展國際交流,舉辦學術研討會,與美韓同行合作。

服務億萬家庭,提高家長素質,促進家庭和諧,是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專委會倡導家校合作的教育理念,多次組織專家學者在全國各地義務授課,指導家庭教育。組織的百名專家下鄉,到革命老區沂蒙山區的家和學校開展教育活動,產生了很大的社會影響。

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下設秘書處和學術研究部(組織年度學術論壇、家長教育體系“十壹五”規劃研究)、普及推廣部(家庭教育專家組、農村家庭教育促進工程)、實驗基地管理部(家庭教育指導建設、家校合作優化工程)、教育培訓部(組織中國家長學院和家庭教育碩士班)、國際合作部(愛家到美國、年度海峽兩岸家庭教育研討會、中墨家庭交流活動)、中國家庭教育雜誌社(。

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會長趙忠信,副會長李鴻增、譚虎、、熊、,秘書長。秘書處設在東北師範大學國家基礎教育實驗中心,郵政編碼為130024,電話號碼為(0431)85690981,電子郵箱為jjzn@nenu.edu.cn。

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名稱: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

第二條性質:本會是經中國人民和教育部同意,中國人民和民政部批準,以全國從事家庭教育研究、教學和指導的單位和個人為會員成立的群眾性學術組織,隸屬於中國教育學會。

第三條宗旨:協會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黨和國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方針和教育是壹項系統工程的思想,積極開展家庭教育的科學研究和教學,指導家庭教育實踐,傳播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促進社會主義家庭文明建設。

第二章任務

第四條任務:

(壹)根據黨的教育方針、教育部工作規劃、全國家庭教育工作規劃、中國教育學會章程,確定本會的總任務和工作指導思想,制定工作計劃和活動;

②開展家庭教育理論研究,促進家庭教育繁榮;

(三)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和咨詢,提高家長的家庭教育水平;

(4)培養和發現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導人才,提高從事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導人員的專業素質;

(5)聯合學校和社會力量,促進家校合作,提高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質量;

⑥通過有效手段普及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識、新方法;

⑦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有效的家庭教育工作計劃、建議、意見和方案;

(八)開展家庭教育評估評價,推進家庭教育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推廣家庭教育先進典型和新鮮經驗;

9.拓展家庭教育服務渠道,增強協會經濟實力;

⑩發展與港澳臺及國際同行的友好交流與合作。

第三章成員

第五條成員資格:

(壹)凡從事家庭教育研究、指導和服務的社會團體和單位,承認本協會章程並向本協會提出申請,經本協會常務理事同意,可以成為本協會團體會員;

凡從事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導的個人,經本協會常務理事會同意,承認本協會章程並向本協會提出申請,均可成為本協會個人會員。

第6條成員的權利:

(壹)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本協會的工作有建議權和批評權;

③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④享受協會提供的各種信息、資料及相關資源;

(5)自願入會和退會。

第7條成員的義務:

(1)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利益;

③完成本協會委托的工作;

④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⑤按時繳納會費。

第八條會員嚴重違反本條例或受到刑事處罰的,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九條會員無故逾期不繳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

第四章機構

第十條會員代表大會是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壹次,必要時可以延期或提前召開。其職責是:

(壹)制定和修改本協會章程;

(二)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本會會員組成理事會;

(四)討論決定協會工作計劃等重大事項。

第十壹條董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董事代表組成。任期四年,會議每年召開壹次。特殊情況下可延期或提前舉行。如果理事單位的主任有任何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他可以向本會提出,他將自動被解除職務,並由新的負責人取代。無正當理由兩年不履行董事職責的,不得連任下壹任董事。董事的職責是:

(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行使相關職權;

(二)選舉執行董事、理事長、副理事長,任命秘書長、副秘書長;

(3)履行協會義務,開展相關活動。

第十二條熱心和支持家庭教育的企事業單位代表和社會有識之士可被聘為名譽理事。

第十三條常務理事會由執行理事、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和日常會議領導。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壹次。

常務理事會的常設機構是秘書處,設在國家基礎教育實驗中心(長春東北師範大學)。

第五章基金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資金來源是:

(1)會員費;

②團體和個人捐贈;

(3)協會的有償服務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協會常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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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