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進壹步深化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18]8號),為做好2021年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工作目的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新時期教育評價改革,落實以德育人根本任務,克服唯分數論,完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滿足具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學生的發展需求,激發普通高中辦學活力,促進人文、數學、科技、體育、藝術等多元化特色學校發展。
二、工作原理
堅持公平公正、科學規範、綜合評價、陽光招生的原則,遵循人才選拔培養的科學規律,建立健全多元化綜合評價體系,規範招生程序,加強信息公開,穩步推進自主招生。
三、自主招生學校、招生計劃和範圍
省市級示範普通高中(含中和市示範普通高中,下同)和各區1普通高中(由區教育局遴選)均可申請自主招生。示範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10%,非示範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5%。具體計劃由招生學校申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市教育局審核後下達。組建教育集團的示範普通高中可適當向集團內初中傾斜,開展自主招生。省市級示範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區屬普通高中,三區(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自主招生視為三個面向本區的自主招生區域。公辦普通高中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自主招生比例與該校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第三批或第四批招生比例壹致。
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安排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範圍內,具體計劃另行制定。
四、報名條件
具有廣州市戶籍或學籍的初中畢業生,可在2021報名參加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其中,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學生須具有廣州市戶籍(含政策性照顧生)或符合來穗人員子女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
動詞 (verb的縮寫)實施的程序和措施
(壹)公布學校的自主招生簡章
經批準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自身辦學目標、定位和特色,制定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要求的自主招生簡章。說明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自主招生計劃和範圍。
2 .明確人文、數學、科技等特色項目名稱和培訓介紹。
3.報名條件、學科專業或創新潛力的具體要求、綜合素質評價要求(含錄取參考科目)。
4 .綜合能力考核方法,明確考核方法和標準。特色項目超過1的,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5.培訓機制,明確培訓目標、培訓項目和培訓模式。超過1特殊項目的,培訓機制另行制定。
6.網上報名、綜合能力測評名單確定、誌願填報、準考證打印、綜合能力測評、錄取等報考程序的具體安排和要求。
7.學校住宿安排。
8 .有咨詢和投訴處理機制,並指定專人負責。
普通高中已在“廣州市高級中學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中考服務平臺”)完成自主招生簡章填報。省屬和市屬學校的招生簡章由市招辦備案,區屬學校的招生簡章由區教育局和市招辦備案。備案完成後,在廣州各招辦和學校的網站或公告欄上公布。
(2)候選人登記
自主招生實行網上報名。考生需在報名期間憑考生編號和密碼登錄中考服務平臺,核對個人基本信息後報名。考生最多可選擇2所普通高中報名。請考生在中考服務平臺下載《2021廣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填寫基本信息、個人簡介、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等證明材料和推薦材料, 然後提交報名表和廣州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在廣東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考生必須在報名截止前確認報名信息,逾期未確認的報名信息無效。
(三)確定評估名單
普通高中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按照不超過自主招生計劃5倍的人數確定參加學校綜合能力測評的考生名單,並錄入中考服務平臺。考核名單須在廣州招辦和學校的網站或公告欄公布5個工作日。
(4)自願報告
進入考核名單的考生,第壹批確認1普通高中參加綜合能力考核。
(5)綜合能力評估
普通高中在全市統壹安排時間內組織綜合能力測評。學校應當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對考生的學科特長或者創新潛力進行綜合評估,形成綜合能力評價結果。嚴禁組織考試,鼓勵緊密結合學校特色項目發展方向創新考核方式。
(6)預錄取
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遴選標準確定預錄取資格名單,並上傳到中考服務平臺。預錄取資格人數不得超過自主招生計劃數。預錄取資格名單須在廣州招辦和學校網站或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確認無異議後報市招辦。
(7)正式錄取
自主招生和投檔安排在第壹批。示範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生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必須達到C級以上,非示範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考生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必須達到D級以上。獲得自主招生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須達到學校自主招生簡章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學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2021年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計劃並入本校第三批或第四批計劃進行錄取。
不及物動詞相關要求
(壹)加強組織管理
各區教育局和學校要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統籌組織實施自主招生,常態化疫情防控。進壹步完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及時制定印發自主招生簡章,明確特色項目發展方向,科學設置報名條件,優化考核方式和標準,規範招生方式和程序,完善人才培養機制。
(2)大力推進陽光招生。
堅持公開透明,認真落實信息公開要求,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及時通過簡章、網站、官微等渠道公布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結果、咨詢方式等信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認真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的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嚴格招生紀律
我們必須嚴格遵守“八項禁令”。即嚴禁以考試選拔學生;嚴禁社會團體、培訓機構等組織通過考試、競賽、培訓、考試排名等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參加社會團體、培訓機構等組織的與自主招生相關的講座、宣傳等活動;嚴禁不按規定時間招生;嚴禁按要求擅自發布自主招生簡章、廣告等信息;嚴禁幹涉學生誌願填報;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隨意招生和有償招生。
(四)加強監督檢查。
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完善單獨考試招生誠信檔案,嚴查誠信失範行為。暢通違規舉報和受理投訴渠道,主動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完善違規招生查處問責機制,嚴肅查處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要求,以及擾亂招生秩序、影響教育教學的行為。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扣減當年或次年自主招生計劃30%-50%直至取消自主招生資格等處罰。
(5)完善培訓機制。
加強“育銜接”,統籌考慮招生定位和培養要求,在特色項目開發中明確學生培養目標,完善培養方案和模式,加強特色項目課程資源、師資配置、學習條件、學術環境、設備設施等保障。按照標準高校“強基計劃”,對自主招生的學生進行分班安排,探索導師制、小班教學等培養模式;積極探索與普通高校聯合辦學,與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合作,建設創新實驗室、聯合實訓基地和實踐創新基地。在普通高中開展大學預科課程、STEAM(科學、技術、工程、藝術、數學)等跨學科綜合課程、學科競賽課程等“強基礎計劃”課程實驗,為自主招生特色項目開發提供適宜的課程資源、個性化的學習方式和廣闊的發展平臺,暢通學生成長發展渠道。建立人才成長跟蹤調查機制和數據庫,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附件:2021廣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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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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