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工程發包承包事宜,經協商壹致,達成如下協議。
1,項目概述
1.1項目名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2項目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3項目內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4合同範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5裝修建築面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工程質量
2.1本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地方或專業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國家、地方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
2.3約定標準:合格。
3、工期
3.1總工作周期:_ _ _天(日歷工作周期)。
3.2開工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3竣工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4延期開工:乙方如不能按期開工,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三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工期不予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要延期開工,應經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3.5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如甲方未能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要求復工,甲方應在12小時內給予答復。若甲方未能按時回復,乙方可自行復工。
3.6工期順延
3.6.1發生下列情況之壹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增加和設計變更。
(3)甲方未能按時驗收隱蔽工程。
(4)甲方未能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
(5)7天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超過8小時不能施工。
(6)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工程款。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的指示而延誤工期。
(8)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停工..
3.6.2發生上述情況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完工的條件是采用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和偷工減料的行為都不得作為提前完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完工協議,甲方應在2天內批準乙方修改的進度計劃和新的技術措施,並為加快工作進度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提前。
(2)乙方采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施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施新技術措施的成本增加。
4.設計
4.1設計圖紙和技術文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
4.2設計變更
4.2.1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前2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相關部分的施工和準備活動。
4.2.2如因甲方要求的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甲方應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4.2.3因甲方對已完工程提出設計變更而導致乙方返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設計變更應經甲方代表協商確認,乙方應變更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2.5涉及設計變更時,設計圖紙提供方應提供變更後的設計圖紙和材料樣品,作為計價和施工的依據。
5工程合同價格
5.1本工程合同總價:人民幣元。
大寫人民幣_ _ _ _。
5.2工程結算:現場確認工程量,據實結算。
5.3工程價款的支付
付款順序占總價的_ _%,付款金額(元),付款時間。
首次付款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5.4未經甲方監理同意,乙方增加的超出設計圖紙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6.材料和設備的供應
6.1乙方為本工程采購材料和設備,應按照設計規範、施工圖紙和相關技術資料標準的要求進行,提供材料和設備產品的質量和環保證明,並對所采購材料和設備的質量負責。
6.2甲供乙方采購的材料和設備應在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和設備進行同等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和設備驗收後移交給乙方管理和使用。
6.3本工程的主要材料由雙方選擇。樣品經雙方驗收後密封,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材料標準。
6.4雙方提供的主要工程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室內裝修有害物質限量》。
7.雙方代表進駐本項目。
7.1甲方在本項目中的代表是_ _ _ _ _ _ _ _ _ _人
7.2乙方在本項目中的代表是_ _ _ _ _ _ _ _ _ _人。
7.3雙方派駐本項目施工現場的代表應根據本合同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和履行各自派出方的義務。
8.雙方的權利
8.1甲方權利
8.1.1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更換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更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利和責任不變。
8.1.2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1.3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1.4有權監督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參與材料設備、隱蔽工程和竣工驗收。
8.2乙方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