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
本次* * *面向社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9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詳見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考試招聘名單(附件1)。
二、招聘的範圍和對象
符合本簡章報名條件要求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間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3.具備名單中所列的招聘條件;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符合錄用體檢標準,五官端正;
5.碩士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博士畢業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放寬至50周歲,在本學科範圍內影響較大的,可適當放寬。
6.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規定以及聘用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
考生在本次招聘中只能選擇壹個職位進行不同職位的報名和競爭。學校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采取試講、面試、綜合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1)報名及聯系方式教師招聘Network-www.jiaoShiZhaopinwang.com
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主辦。方式如下:
1.自願報名。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選擇壹個崗位,在學院網站下載區下載《重慶水利電力職業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後發送至電子郵箱:cqsdrsc @ 163.com,(郵件標題須按以下格式填寫:人才層次(博士或碩士或本科)、專業、畢業。
聯系人:鄧謝瑤、劉劍鋒電話:023-49511533 023-49838491。
(博士教授直撥電話:13594799066)
2.院校選擇和考察。學院組織了專門的團隊,前往相關高校接受報名和考察。
(二)資格預審
重慶水利電力職業學院將對報考者提供的《重慶水利電力職業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通過郵件或電話在線回復確認。現場選擇和檢查,檢查組負責現場確認。
(三)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合格者按我院通知持相關證明(2013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的報名證明及單位蓋章、考生簽字的報名表,參加重慶水利電力職業學院組織的資格復審。學院人事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考試成績,原則上按照不低於1:3的比例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初步名單。
(4)試講和面試
1.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學院組織實施,接受人事、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講師是通過資格審查的人。試講的內容是為擬報考的崗位指定專業課。庭審時間為20分鐘。試講60分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考核。
2.面試官接受重慶水利電力職業學院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委的面試和答辯,時間20分鐘。面試內容為自我介紹和評委提問。主要考察考生急需的專業知識、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工作態度等。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生需用普通話進行試講和面試,試講和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試講、面試結束後,按照試講、面試總成績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果總分並列,則優先考慮最高分的選手;如果總成績和試訓成績相同,將重新組織試訓,成績最高者優先。
(5)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發布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任辦發〔2005〕1號)、《公務員體檢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任廳發〔2007〕25號)和《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手冊(試行)》的修訂內容,體檢不合格的,按該職位考生總成績從高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政審
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修養、遵紀守法、學習工作、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復核確認人事檔案等與考試有關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格性。
(7)宣傳
重慶市水利局、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考試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招聘公告欄、重慶市水利局公眾信息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職稱、工作經歷、擬聘崗位等。監督電話號碼:
重慶市水利局紀檢監察室:023-89079055
重慶水利電力職業學院紀委:023-49838933
(8)就業
公示無異議的,報重慶市水利局審核同意,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經聘用人員同意,學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事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人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發〔2006〕68號)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考試錄用人員按照規定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制度。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在重慶水利電力職業學院服務年限不少於8年。試用期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或發現隱瞞崗前病史、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動詞 (verb的縮寫)優惠政策
(壹)引進人才的優惠政策
1.給緊俏的專業師傅5萬。
2.博士研究生提供住房1套,面積約100㎡,給予安家費65438+萬元,啟動教學科研項目2萬元,文科1萬元。
3.具有博士學位的全日制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提供住房約1100㎡,住房1套,給予安家費15萬元,教學科研項目啟動經費2-3萬元,文科1-2萬元。
4.具有博士學位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提供約1套住房1㎡,並給予落戶20萬元,啟動教學科研項目3-5萬元,文科2-3萬元。
學院有專門的博士教授工作室,配有完善的辦公系統。
在上述1-4中,按照“安家費÷60”的標準,在五年內每月平均發放安家費。服務期滿前離校者,停發工資。對同時介紹的符合條件的夫妻雙方,只提供1套住房,安置費按1.5人的標準執行。
以上2-4款由學院提供的住房,在學院工作滿8年並完成相應專業技術任務後,歸個人所有。
5.既取得畢業證又取得學位證的碩士研究生畢業,在教師崗位工作,晉升前兩年內享受10級講師績效工資,之後按照職稱對應的正常待遇標準執行;獲得博士學位並在教師崗位工作的,晉升副教授前2年內享受副教授7級績效工資,之後按職稱對應的正常待遇標準執行;同時具有博士學位和副教授職稱,在教師崗位工作。晉升教授前3年內享受教授四級績效工資,之後按職稱對應的正常待遇標準執行。
(2)提升學歷的優惠政策
1.從事專職教師工作滿1年,可報考在職碩士或博士研究生。
2.當年壹次性獲批並錄取博士的,獎勵5000元,屬於265、438+065、438+0或985重點大學且符合我校緊密專業建設需要的,獎勵8000元。
3.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原則上采取在職學習,非全日制。特殊情況需要全日制的,碩士不超過1年,博士不超過1.5年。脫產期間,學校將向攻讀碩士學位者發放無考核的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博士生由學校支付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與其他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相對應,科研按有關規定考核。
4.授予博士研究生10000元(按三年周期計發),按在職標準和考核辦法發放科研績效工資。
5.畢業後返回學校的工人,給出者:教師招聘Network-www.jiaoShiZhaopinwang.com
(1)獲得工學碩士、博士學位者,由學校分別獎勵2.5萬元、7萬元;獲得其他碩士、博士學位的,分別獎勵2萬元、6萬元。
(2)在川渝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者,可分別報銷學費、交通費、住宿費、信息費等相關費用2000元、4000元;在其他地區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可分別報銷學費、交通費、住宿費、信息費等相關費用4000元和8000元。
不及物動詞紀律要求
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具有政策性,涉及面廣。要嚴格執行征兵政策法規,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如有違規或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本章由重慶市水利局和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