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阿甲科技這樣的公司有很多,在很多城市都有分公司,包括濟南。只要要求應聘者在網上發布職位信息,阿佳就會發出面試邀請,讓求職者進行面試,求職者會被帶到壹個單獨的隔間,由被稱為面試經理的人對其進行面試,職位非常誘人:銀行、國企等優秀職位。但是妳的工作經驗不達標,需要接受公司的培訓,要麽學習計算機,要麽學習根本不需要的新技能。簡而言之,妳需要被訓練。培訓要交培訓費,但是沒錢怎麽辦?面試經理會說妳可以貸款,我們可以幫妳貸款。妳只需要提供征信,培訓完馬上就有月薪上萬的好工作。兩個月就能賺到這筆錢。由於求職者沒有薪資經驗,很多人經不起高科技的誘惑,糊裏糊塗地簽了借款合同,提交了征信。求職者在賺錢之前已經莫名其妙的欠了2萬到3萬。求職者發現公司造假後,公司已獲得貸款,可以說公司獲利頗豐。想離職可以離職,但是欠的還是要還。
法律分析:
詐騙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長度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1996 65438+2月16),個人騙取公私財物二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騙取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巨大。詐騙數額巨大是詐騙罪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是唯壹情節。詐騙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也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首要分子或者重大詐騙犯罪的主犯;
(二)累犯、逃犯犯罪危害嚴重的;
(三)騙取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騙取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和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支出詐騙財物,致使詐騙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利用詐騙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八)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九)其他嚴重情節。
壹些公司的成立是為了從事犯罪活動和欺詐。對於很多這樣或那樣的阿甲科技有限公司來說,如果單位員工壹起搞詐騙活動,就應該認定為* * *犯罪分子。
律師提醒:
1.我想對求職者說的是,天上不會掉餡餅,即使掉下來也不會砸到妳頭上。高薪的好工作只是誘餌。認真分析自己的優勢和想從事的職業。從妳的專業技能出發,如果妳能堅持妳熱愛的工作,妳壹定會有所收獲。
2.學會識別網絡詐騙公司。第壹,橄欖枝越急,每天每周邀請妳面試的公司,大多是詐騙公司。第二,職位描述太高,待遇太優厚的公司,什麽工作都過萬,辛苦的過萬。這些公司大多不靠譜。第三,妳要參加培訓的公司,比如學習費,工裝費,培訓費,工卡費等等,都是各種各樣的費用。這些公司很多只賺妳的費用,就像A-Jia公司壹樣。
3.只要妳壹來公司就提到需要交費的公司,那妳就要多加小心,慎重考慮,和家人商量,看最後是否做決定。
4.如果想入職,多方面了解公司,查看公司信息狀況,包括訴訟狀況。在全國工商企業信息網上可以查到很多信息。
5.如果覺得被騙了,要第壹時間報警,保存好單位簽字的各種材料。最好有和妳單位的錄音等證據,因為妳的損失會得到最大程度的補償。
如有相關及其他法律問題,請直接留言,我們看到後會有專業律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