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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幼兒園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辦法》和《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壹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幼兒園教師:

位置1:12;位置2: 6。

二、招聘條件

(1)資格

1.崗位壹:寧波市大市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1989 65438+10月1日及以後出生(研究生放寬至1987 65438+10月1日),具有學前教育二級教師以上職稱並在鄞州區教育局所轄幼兒園任教滿1年的在職非事業教師放寬

報名者須在報名第壹天前取得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17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除外)。

2.職位二:2017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在校生或戶籍在寧波,專業不限。0989+65438+65438 10月份(研究生放寬到0987+65438+65438 10月份)65438+65438當天或之後出生。

(二)申請人必須熱愛幼兒教育事業,熱愛兒童,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資格。

(三)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學能力、相關專業技能和心理素質。

(四)符合公告規定的體檢和考核要求。

三。招聘原則、方法和步驟

招聘實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壹考試、嚴格審查、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招聘。

(1)註冊

1.報名時間:2017 3月-18(上午8:30 ~ 165438+下午0: 30,65438+下午0: 30)。

2.報名地點:請核對報名信息。

3.報名要求:報名者可從網上下載並填寫報名表(附件1),攜帶1近期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按原籍報名的考生提供高校學前教育戶口本或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學生證、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學歷學位證書(留學生提供的畢業證書和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或外國學籍證明、教師資格證(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鄞州區教育局主管幼兒園工作的工作經歷證明、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等招聘崗位所需原件及復印件,並當場接受資格審查。

4.合格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指標數之比小於3:1的,相應調減崗位招聘指標。取消招聘指標的,由區教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時公布。

5.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職位。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閉卷、百分制。

筆試時間:暫定2017年3月25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考生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將於筆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可登錄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nbyzrs.gov.cn)人事招聘公告中的“事業單位招聘”欄目和鄞州教育網(www.yzjy.gov.cn)的“教師招聘”欄目(下同)。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的2倍確定進入技能測試和面試的人選,不足者按實際人數確定。

技能測試及面試人員名單自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日內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鄞州教育網公布。

(3)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由彈鋼琴、唱歌、跳舞、畫畫四部分組成,每部分25分。技能測試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參加技能測試者,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4)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形式,百分制,60分以下者淘汰。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崗位1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技能測試30%計算。職位2,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40%,技能測試成績的20%合成總成績。

根據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招聘指標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總分相同,面試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面試成績相同的,技能測試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技能測試成績相同或無技能測試的,加試成績最高者進入體檢。

(5)體檢

體檢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體檢實施辦法(試行)》執行。失敗的人被淘汰。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6)調查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執行,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自願放棄考察者,須向區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7)宣傳和就業

考察合格後,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如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有證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的2017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與區教育部門簽訂聘用協議。

在區教育部門報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前(以公布日期為準),職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

2017學年開學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辦理聘用登記手續。在辦理報名和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未按時取得應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未按時辦理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空缺職位將不予補充。

新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試用期滿後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在就業之日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四、有關說明和註意事項

1.戶籍以報到第壹天戶籍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落戶);生源地是指高考前戶口所在地。

2.在有效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人員,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

3.報考二級教師職稱的人員,須在報名第壹天前取得相應的職稱證書,教齡統壹計算至2065438+2007年8月31。

4.2017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其中,按2017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海外留學生,必須在2017年8月至10月1期間報考。2017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報名第壹天前取得學歷證書(境外學生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畢業證書、境外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各種資格證書。研究生也要取得相應的學位證。

委托培養學生必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的同意。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應屆畢業生和研究生不能憑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報考。

5.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各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生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電話:請查收報名信息。

監督電話:8752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