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規範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陽光招生工程”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是“三亞學院”(學校代碼為13892)。是教育部批準的民辦本科院校,辦學層次為本科。招生對象為當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並符合國家規定錄取條件的考生。
學校地址:海南省三亞市吉陽區學院路191號。
招生咨詢電話:0898-88386666
學校網站:www.sanyau.edu.cn
第二章招生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三亞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職責:全面貫徹國家招生政策和各項管理規定,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三亞大學招生委員會常設機構招生辦公室全面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普通本科學生招生工作;招生監督辦公室負責招生過程的監督。
第五條三亞學院招生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六條學校面向365、438+0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類別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單項體育類。
第七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最終招生人數和招生專業以各省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體育單招不列省計劃。
第八條學校預約計劃作為機動指標,調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網上、網上統考之間的不平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高招辦的規定錄取合格學生。
第九條學校按照省高招辦有關錄取規定確定考生檔案比例,學校優先錄取第壹輪報考我校第壹誌願或在我校投檔的考生。
第十條對進入檔案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錄取前按照招生計劃中的名額界定合格考生範圍。專業錄取以“專業誌願優先”為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無專業級差。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只要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就可以調劑到相應的子專業;“服從專業調劑”不填,則退檔。
第十壹條對於同壹輪考生,壹般考生按高考成績排序,如高考總分相同,理科考生按數學、外語、語文順序錄取;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錄取。藝術、體育類考生按高考專業課成績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按文化課、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二條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英語專業要求以英語為考試外語,非英語語種考生填報誌願時應謹慎。其他專業不限制考試外語,但考生入學後均安排以英語為基礎外語進行教學。
第十三條考生,英語、漢語國際教育、酒店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等專業和方向按考生高考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俄語專業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會計、財務管理、經濟金融、金融科學與技術等專業和方向按高考數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以上專業規定的錄取科目成績相同的,按總分、數學、外語、語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第十四條對進入檔案的考生,同等條件下,休閑體育、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旅遊管理四個專業優先錄取女性身高158CM,男性身高170CM以上的考生;同等條件下,編導專業優先錄取女身高163CM,男身高173CM以上的考生。以上專業請今後與相應專業崗位身高要求有距離的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五條學校各專業錄取不限制男女比例。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應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新生入學後進行復試,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錄取方式:
1.承認學生統考、聯考的專業錄取原則,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必須達到生源地省級高招辦規定的分數線,入檔考生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在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原籍省高招辦規定分數線的前提下,在我校組織校考的省份,進入檔案的考生必須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體育專業錄取方式:
1.休閑體育專業按考生專業課、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生源地有省級體育專業統考或聯考;如果原籍沒有省級體育專業統考或聯考,考生須取得當地省級招辦認可的其他本科院校體育專業考試合格證明,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各省的有關規定執行。網上考生在達到文化成績、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誌願填報順序,按比例、分項目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項體育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我校與美國伯克利學院合作培養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要求考生英語高考成績達到滿分60分以上。本專業只招收有專業誌向的考生,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後不允許轉專業。
第十九條學校認可省級高中招生辦公室關於加分和降分錄取的政策規定。高考科目改革涉及的省(市、自治區)按原籍要求落實錄取政策。
第四章新生及其他入學
第二十條學費標準
各專業具體學費按海南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壹條新生應當報到。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照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並建立誠信檔案,報考生所在地省級高中招生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二條證書頒發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相應學分,符合我校畢業條件的,授予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相應學分,符合我校畢業條件的,授予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三亞學院經濟學學士學位和美國伯克利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關於學校獎學金政策
獎學金:獎學金有很多種,如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學校專業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等。,擁有40%以上的獎項;
獎學金:設立國家助學金、企業助學金等多種獎學金,幫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勤工儉學:在校內外設立勤工儉學項目,幫助貧困學生解決學業上的經濟困難。
第二十四條退費辦法
據海南省教育廳瓊角基諾。2008158,執行《海南省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退費辦法》。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為減少全國統招計劃中可能出現的名額浪費,體現高考誌願填報的嚴肅性,考生在錄取期間應保證通訊暢通,關註三亞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信息,及時與學校聯系。我們將與已入檔考生逐壹確認錄取信息,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聯系到,將予以辭退。
第二十六條錄取結果可在三亞大學招生信息網查詢,也可通過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招辦開設的招生信息網查詢,或通過各市縣招辦查詢。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三亞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