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元年(1912),宣化縣廢棄,直屬廣西軍政府。民國2年6月,南寧從南寧撤至南寧縣,同時在武鳴設壇南路,直屬省軍政府,轄南寧、武鳴、隆安、那馬、龍山、上林、賓陽、永春、橫縣等10縣,以及三個州、八個土司。5438年6月+10月,廣西省政府從桂林遷至南寧。民國15年,設置廣西為行政區,南寧轄永寧、賓陽、橫縣、永春、府南、遂錄、隆安、鄭桐、上思等九縣。2006年7月,南寧市政府成立,與永寧縣政府合署辦公。11年6月,取消市級建制。民國二十三年(1934),廣西省更名為數字,南寧為第9區。25年(1936),廣西首府由南寧遷至桂林。31年4月,原第八區、第九區合並為第四行政區,行政督察辦公室設在南寧。領先永寧、永春、橫縣、賓陽、上林、武鳴、龍山、那馬、平治、郭德、隆安、都安、鄭桐、阜南、遂路、上思16縣。抗日戰爭期間,南寧曾兩次被日軍占領。
1949 65438+2月4日,南寧解放了。南寧市及其附近16個自然村從永寧縣劃出,設立廣西省直轄市南寧市。周邊是廣西南寧。1950 65438+10月23日,南寧市人民政府正式對外開放;2月初,南寧郊區擴展到21個自然村,成立郊區工委(覆蓋壹、二、三* * *)三個區。1950年2月8日,廣西省人民政府成立,首府南寧。1951年65438+10月25日,武鳴地區撤銷,武鳴、上林、龍山、隆安、那馬、南寧五縣並入南寧地區。8月1952,11,龍山、那馬兩縣合並,組成馬山縣;同時,南寧地區更名為賓陽地區。1952年,5438+00年6月,南寧分為四、五、六區(53年3月改為二、三、四區)。1952 12南寧曾是廣西彜族自治區駐地(1956年改為廣西彜族自治州)。廣西西部的僰人自治區轄賓陽、崇左、百色、宜山。1953年3月,三個郊區合並為壹區。4月23日1953,永春縣撤銷,行政區域分別並入永寧、橫縣、賓陽縣;同時,賓陽、崇左合並,創建永寧地區。1954年,永寧地區被撤銷,各縣劃歸桂西彜族自治區管轄。1955年7月,南寧市人民政府更名為南寧市人民委員會;65438年2月25日,撤銷城市建制,成立13街道辦事處(1957年增加到16)。1956年3月2日,廣西西部彜族自治區更名為廣西西部彜族自治州。1957,1957年2月20日,撤銷桂西彜族自治州,重新建立永寧地區。1958年3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南寧成為自治區首府。1958年7月,南寧設立江寧、興寧、永寧三個市轄區,撤銷大部分街道辦事處,保留少數偏遠街道辦事處作為所在區的派出機構。1958年9月,南寧劃歸永寧特署統壹領導;165438+10月14,邕寧區更名為南寧區。1959 65438+10月,永寧縣西部新圩、那洪等20個鄉鎮納入南寧市郊區。7月,1960,納龍、壇洛、五圩、蘇圩四大公社和老口公社(後改稱江西公社)大部分劃回永寧縣。1961 5月,南寧脫離南寧特署,直屬於廣西壯族自治區。1962 1取消市區建制,在市人委設立街道工委。1968年4月3日,南寧市革命委員會成立,取代南寧市委、南寧市人民委員會。1971年,南寧地區更名為南寧地區。1978年,南寧地區革命委員會更名為南寧地區行政公署。1979年3月,南寧設立新城、永新、江南、朝陽、衡陽五個市轄區。1980年4月朝陽區更名為興寧區,衡陽區更名為城北區。6月28日,南寧市七屆人大決定撤銷南寧市革命委員會,恢復南寧市人民政府。1982年8月2日,國務院批準將南寧市永寧縣的那隆、江西、壇洛公社(現為丁爽、江西、壇洛、金嶺)劃歸南寧市管轄。1983 10 10月8日,國務院批準南寧市永寧縣、武鳴縣劃歸南寧市管轄。1984 1移交,4月南寧市人民政府正式接管。1984年8月,恢復郊區建制;65438年2月,城郊人民政府成立。1992 6月15日,國務院決定南寧為開放城市。2001 11 15國務院批準撤銷南寧市郊區。2002年2月23日65438,國務院批準撤銷南寧市,將南寧市橫縣、賓陽、上林、馬山、隆安五縣劃歸南寧市管轄。2003年6月27日,南寧市人民政府正式接管。2004年9月15日,國務院批準南寧市轄區行政區劃調整,撤銷城北區、永新區、永寧縣,設立西鄉塘區、良慶區、邕寧區,新城更名為青秀區。2005年4月30日,新成立的市政府正式成立。至此,南寧* * *轄興寧、青秀、江南、西鄉塘、良慶、永寧和武鳴、隆安、馬山、上林、賓陽、橫縣6個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