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時間表:2021 11 1起,積分受理常態化。區政務中心公安窗口工作日(含延時服務時間)正常受理積分入戶申請;
2.審核時間安排:2022年起,公布每季度最後壹個月,即3月、6月、9月和65438+2月的積分申請審核結果。
申請積分入戶的基本條件:
1.在漢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
(2)持有有效的武漢市居住證,即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3)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主要是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4)低於法定退休年齡,即申請之日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
(5)市場租賃住房也可申請積分入戶。申請人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房管部門辦理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信息采集卡。我們說的合法穩定住所,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房屋,需要提供房產證或房產證,以及相應的關系證明,還有市場租賃住房、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國有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租賃、單位宿舍等。同時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申請人應向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地的區政務中心公安窗口提出積分申請,居住證登記地址應與合法穩定住所壹致;
(6)申請人或配偶在本市擁有合法自有住房的,60分;父母及子女在本市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40分;在本市合法租房或住宿舍的,連續居住每滿1年積6分,累計不超過60分;繳納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年累計6分,最高60分。持有有效居住證每滿1年也累計6分,最高60分。還有壹點,年齡也可以加上。年齡在18至30歲之間的申請人將獲得30分。31至40歲,20分;在41到45歲,10分。此外,還有壹些加分項;
(七)符合避難條件的隨遷人員,可按政策單獨申請入戶避難。常見的投靠是中心城區夫妻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8)投靠子女的中心城區夫妻,需在本市中心城區登記結婚滿壹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隨遷子女應未婚,20周歲以下或22周歲以下,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投靠子女的父母要求被投靠人在本市中心城區有自己的住房,即申請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已依法取得所有權的住房,同時需要父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綜上所述,積分入戶政策是指建立指標體系,賦予每個指標壹定的分值。總分達到規定分數的申請人,可以申請本市常住戶口。積分入戶政策與武漢其他落戶政策並行,為普通勞動者落戶提供了新的途徑。
法律依據:
《武漢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積分入戶加分指標和分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壹)合法穩定住所指標,最高得分50分:
1.申請人或配偶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打50分;
2、父母、子女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30分;
3.在本市合法租房或住宿舍的,連續居住時間每滿1年積5分,累計不超過50分;
4.申請人自願騰退政府所有公租房的,分值為15。
(2)社會保險指標。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累計積分每滿1年加5分,最高50分。
(3)居住證指標。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每1年累計5分,最高分50分。
(四)年齡指標,最高分30分:
1,年齡在18至30歲之間,30分;
2、年齡31至40周歲,20分;
3、年齡41至45周歲,10分。
(五)住房公積金指標。在本市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年限累計積分,每1年積3分,最高30分。
(六)教育指標,最高分為30分:
1,大專學歷,10分;
2.本科學歷,滿分20分;獲得學士學位,30分。
(七)技術職稱指標,最高分為10分:
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或本市緊缺崗位的中級工,取得職稱後在本市就業創業1年以上,獲得10分。
(八)納稅指標,最高分50分:
1.申請人是依法在本市註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企業年應納稅額達到65438+萬元的,累計10分,每增加10萬元加5分;
2.申請人為在本市依法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或者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按照其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企業年應納稅額為654.38+0萬元的,累計得分為654.38+00元,每增加654.38+0萬元加5分;
3.申請人為本市依法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額達到20000元的,累計10分,每增加10000元加5分,最高50分;符合減免稅政策的,每1年減免稅政策加2分,最高20分;
4.申請人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分值為10分;應納稅額達到2000元的,積20分,每增加2000元加10分,最高50分。
(9)申請區域指標。申請在新城區(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黃陂區、新洲區)居住的申請人,成績為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