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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就業補貼政策

殘疾人創業就業示範點補助標準:省級示範點10-30萬元(前三名30萬元,四至五名20萬元,五名65438+萬元),市級示範點5萬元。

相關補貼政策:

壹、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補貼對象:具有本地戶籍,持有本區第二代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壹、二級,需要長期護理(護理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殘疾人。

審核流程:個人申請,鄉鎮辦調查-鄉鎮辦審核-區殘聯審核-區民政局審批-現金。

補貼標準:壹級傷殘護理補貼標準每人每月70元,二級傷殘護理補貼標準每人每月50元。

二。殘疾學齡前兒童津貼

補貼對象:具有本區戶籍、持有本區二代殘疾人證並在本區具有學前教育資質的學前教育機構接受教育的家庭困難學齡前兒童。

審核流程:學齡前困難兒童家庭向學前教育機構提出申請——學前教育機構向鄉鎮辦事處提出申請——鄉鎮辦事處審核——區殘聯審核——向市殘聯申報——向省殘聯申報——撥付補助資金。

補助標準:每學年3000元(資金補助給殘疾學齡前兒童就讀的幼兒園,幼兒園減免殘疾學齡前兒童學費)。

三。殘疾大學生補貼

補貼對象:具有本地戶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參加當年全國統壹入學考試並被普通高校錄取或參加單招單考並被特殊教育院校錄取的殘疾新生(含本科生、專科生)。

審核流程:本人或監護人申請——鄉鎮辦審核——區殘聯審核——向市殘聯申報——向省殘聯申報——向市財政撥付補貼資金——向區財政撥付補貼資金——向殘疾大學生撥付。

補助標準:當年考入本科或專科的殘聯學生,每生壹次性補助2000元。

聯系電話:0851-33526012

第四,殘疾兒童的康復援助

(1)援助的對象和條件

康復救助對象。康復救助對象為戶籍(或西秀區居住證)經濟困難家庭0-6歲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自閉癥兒童。在優先考慮上述人群的基礎上,對康復效果好的殘疾兒童,經康復機構評估,年齡可延長至14周歲。

(2)援助的內容

1.視力殘疾兒童:眼科手術(包括白內障、青光眼、斜視、眼瞼疾病、角膜疾病、結膜腫瘤疾病等。)、低視力視功能訓練、低視力助視器的驗配。

2.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手術、助聽器適配、聽力言語康復訓練。

3.言語障礙兒童:發聲功能對聲音的適應,言語康復訓練和輔助器具。

4.肢體殘疾兒童:矯正手術(包括術後調整和解除外固定)、康復訓練(包括康復治療、運動功能、轉移功能、認知能力、言語交流、日常生活能力、社會參與能力等。)和輔助設備的適配。

5.智障兒童:認知、語言交流、生活自理、社會適應等領域的康復訓練。

6.自閉癥兒童:認知、情緒和行為管理、社交技能、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方面的康復訓練。

(3)援助標準

1.手術:手術費補貼每人不低於15000元(含植入手術、術後啟動、人工耳蝸手術4次調機)。運營成本低於15000元的,按實際發生額給予補貼。

2.康復訓練:每人每年培訓費不低於12000元,最長培訓期不超過10個月。

3.輔助器具適配:基本輔助器具適配,每人補貼不超過1,000元(含產品和評估適配費);假肢、矯形器組裝,平均每人補助5000元(含組件材料、制作費用);助聽器補貼每人不超過6000元(含2臺數字助聽器,1年內驗配調試);人工耳蝸產品,每次補貼不超過5萬元。

4.同壹救助服務當年只補貼1次,多種殘疾按相應殘疾類別救助標準補貼。輔助器具適配補貼每3年不超過1次(矯形器適配每年不超過1次)。

註:救助內容和標準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上級有關政策和全區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電話:0851-33852030

五、殘疾人創業就業示範補貼

(1)補貼:農村經濟實體(包括從事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銷售等的農村工業基地、農村專業合作社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等。)促進殘疾人就業。

(2)條件

1.具有合法職業資格證書,經營12個月以上,目前經營正常的農村經濟實體。

2.駕駛能力強,殘疾人或其家庭人數必須在5人以上,每個殘疾人年收入必須不低於6000元。

3.具有壹定的經濟效益和發展前景。種植類別必須達到100畝以上,豬的數量必須達到300頭以上,羊的數量必須達到200只以上,鳥的數量必須達到500只以上,養殖數量必須達到20畝以上,養蜂數量必須達到200箱以上。

4.申報流程:農村經濟實體申報-區殘聯審核申報-市殘聯審核申報-省殘聯組織考核-補助資金撥付。

5.補貼標準:省級示範點10-30萬元(前三名30萬元,四至五名20萬元,五名654380+萬元),市級示範點5萬元。

六、殘疾人輔助就業補貼

(1)條件

1.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獨立法人單位,經營超過12個月,目前經營正常。

2.智力、精神、重度肢體三類殘疾人不少於5人,多名殘疾人包含上述三類殘疾人之壹。

3.有相對穩定的勞動生產項目,從事勞動生產至少6個月。

4.與被安置的殘疾人或監護人簽訂不少於6個月的勞動合同或相關協議。

(二)審核流程:機構申報-區殘聯審核報告-市殘聯組織評估-資金撥付。

(三)補貼標準:認定為殘疾人輔助就業機構,以“機構+人員”的形式給予財政補貼,其中:機構支持按3萬元標準給予支持;“人員”供養按照安置的三類殘疾人人數每人每年3000元的標準進行供養,同壹機構享受的“人員”供養金額每年不超過5萬元。

法律依據:

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加強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管理的意見。

二是進壹步落實政策銜接規定。各地要嚴格執行國辦發〔2065 438+05〕52號、國辦發〔2026 54 38+0〕70號文件關於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銜接的規定,原則上不得增加不明確的政策銜接要求。各地細化政策銜接要求,如與國務院有關規定不壹致,要及時、穩妥、有序予以糾正。對符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和高齡老人護理補貼條件的失能老人,可選擇申請其中壹種護理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養老服務補貼和高齡津貼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可以疊加享受。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但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護理津貼的形式和使用辦法,由省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殘疾人證》有效期屆滿後,重新辦理《殘疾人證》並申請補貼的,在申請當月發放補貼,並按照新《殘疾人證》登記的類別和等級對應的補貼標準補發最長3個月的補貼。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鄉鎮(街道)可根據工作需要向申請人出具承諾書(模板見附件),便於申請人或監護人了解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服刑服刑、變更傷殘等級、變更低保或低收入邊緣政策享受狀況、死亡等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