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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專利戰略的本質和特征

專利戰略除了具有企業戰略的全局性、長期性、阻力性和綱領性的壹般特征外,還具有以下特征:實施專利戰略的出發點包括三個基本認識:

第壹,沒有發明創造就沒有專利,沒有專利戰略;

第二,並不是任何壹項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後就可以身價百倍,壟斷市場。關鍵在於企業是否準確選擇了發展目標;

第三,只有根據我們國家和我們企業的實力和基礎選擇合適的技術發展戰略,才能通過技術加速資源向產品或服務的轉化。如果只有專利而沒有創造性使用,是不可能取得經濟效益的。

在專利戰略的初始階段,它包括激勵發明戰略、發展目標選擇戰略和技術發展戰略:

1.鼓勵發明的戰略和策略:鼓勵發明需要國家戰略和企業戰略的配合。日本是最典型、最成功的鼓勵發明創造的國家戰略。可以采取壹系列措施來刺激企業壹級的發明和創造戰略,例如:

(1)建立合理的獎勵制度;

(2)增加在R&D的投資;

(3)建立企業激勵機制;

(4)為專利戰略時代的R&D建立規章制度;

(5)加強國內外特別是國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術引進,做好產學研合作開發的專利管理。

日本三菱公司對員工發明的終身多重獎勵很值得我們借鑒:在申請專利之後,被批準之前,只要是好的發明,不管是否被批準,三菱公司都會給予“傑出發明表彰”,並頒發獎金和證書。如果這項發明獲得專利並在公司內部實施,三菱將給予發明人“業績補償”。實施的時候壹年至少三萬日元。如果這項發明被授權給其他公司,三菱公司還會根據所獲得的權利分配壹定比例作為發明人的“業績報酬”。如果在公司內外同時實施壹項發明,發明人的“業績報酬”壹年最高可獲得654.38+0萬日元。發明人離職後仍可領取“績效報酬”。即使在他死後,他的繼任者也可以續展,直到公司不再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該專利。此外,三菱還對專利的累計數量有“註冊認可”。當員工獲得的國內專利數量達到壹定數量時,會給予壹定的獎金。各工廠、事業本部、三菱商事的社長也有“車間表彰”、“大臣表彰”、“社長表彰”,獎勵方式由廠長、本部負責人、社長決定。

2.目標選擇策略:企業在目標選擇戰略階段的專利策略主要表現為利用專利文獻的信息價值。通過專利分析,我們可以準確地理解到:

(1)現有技術的成長階段;

(2)新技術的發展趨勢和可能的應用領域;

(3)行業的技術發展;

(4)最具競爭力的技術領域;

(5)競爭對手的R&D趨勢;

(6)新產品的可能壽命、潛在市場和經濟價值。

在選擇技術發展目標時,壹些開創性專利技術的市場預測具有獨特的規律。對於那些前所未有的技術和產品,消費者壹無所知,無法進行市場調研和預測。因此,對於專利技術的發展目標,有的主要依靠技術預測;有的只能在產品做出來後,通過向潛在買家宣傳其真實價值來開拓新市場;而且由於預測本身包含壹定的不確定性和偏差,可能會帶來風險,影響企業的成敗。因此,發明、想法或建議可能是從基層提出來的,也可能是在各單位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議上討論後提出來的,但最終的決定還是由企業的最高領導人做出。

3.技術發展戰略:技術發展戰略大致有兩種。

壹種是以美國為代表的開創性技術發展戰略,其成果多為基礎專利;

另壹種是以日本為代表的後續技術發展戰略,其成果多屬於改進專利、應用專利等外圍專利。後者的優勢是起點高,成本低,風險小。

目前,我國企業的技術水平在大多數領域仍然落後。因此,我們應該采取跟進策略,密切跟蹤國外同行的R&D工作,及時了解國外同類企業的R&D動態和最新成果,及時引進新技術,盡快消化吸收,然後在引進技術的基礎上進行自主改進和創新,開發更好的技術或產品,及時申請專利,用法律保護我們的技術成果。企業開發的技術是申請專利還是作為技術秘密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取決於企業專利戰略和經營戰略的需要。通常企業要建立壹個體系,由管理、技術、法律、銷售等人員組成,對企業做出的發明進行評估,決定是否申請專利。壹旦決定申請,就要分析申請專利的國家。壹般采取“市場導向”的申請策略,即優先選擇市場最大或人口最多的國家申請專利。但如果發明屬於高科技範疇,如微電子、基因工程等,只有少數企業能生產這種產品。在這種情況下,“市場導向”的應用策略可能不是最好的。這時就要考慮“生產導向型”的申請策略,即在競爭對手從事生產經營的國家申請專利。在侵權的情況下,專利權人可以在原產國采取法律措施沒收侵權產品,而不管該產品將在哪個國家銷售。對於產業高度發達、市場廣闊的國家,這兩種策略可以同時運用。總之,企業應該考慮在有潛在市場或潛在競爭對手的國家申請專利,以保護自己在這些國家的市場利益和競爭優勢。

專利申請策略主要回答三個問題:(1)是不是所有的發明都要申請專利?(2)何時申請專利?(3)申請哪種專利?

1.選擇正確,有些技術成果不需要申請專利,用專有技術保護更有優勢。比如美國的“可口可樂”飲料配方作為企業的技術秘密已經超過100年;有些發明在某些技術上可以申請專利,在另壹些技術上可以保密。或者在專利申請文件中掩蓋壹些技術訣竅。

2.申請機會的選擇:

(1)對於壹項基礎發明,壹般需要等到其應用研究和外圍研究普遍成熟後,才能提出專利申請。防止其他企業在基礎發明的基礎上繼續改進研究,或者搶先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造成對其基礎發明的封鎖和保護;

(2)競爭對手多,或者市場需求大,或者技術容易被模仿,要盡快申請專利;

(3)對於本企業不容易被模仿的領先技術,可以在競爭對手即將迎頭趕上的時候申請專利,壹方面延長了保護期,另壹方面也避免了技術過早公開,給對手可乘之機。

應用類型的選擇:

(1)申請壹個基礎專利(基礎專利戰略)。基礎專利是原創性很強的發明,具有廣泛應用的可能性和獲得顯著經濟效益的前景。基本專利具有以下特征:

A.競爭對手無法繞過基礎專利進行模仿;

B.在實際應用中,還需要解決壹系列技術問題,從而衍生出大量相關專利;

C.開發周期長,成本大,需要社會和技術力量的支持;

D.發展前景很大,壹些基礎發明會對工業活動產生根本性影響,甚至引發新的工業革命。申請基礎發明專利,需要高度重視申請前後的外圍專利保護,形成專利保護網絡;對於產生基礎專利的技術,需要進壹步儲存技術,獲得改進專利,使其在基礎專利到期後仍能起到保護作用。

(2)申請外圍專利(外圍專利戰略),也叫改進專利。周邊專利戰略是日本企業的最佳戰略。所謂外圍專利戰略,是指在單純依靠基礎專利無法很好保護自己的情況下,利用許多原理相同的不同專利,圍繞基礎專利來壯大自己,與基礎專利權人對抗的策略。圍繞核心專利部署改進專利和下遊專利,可以幫助這個企業獲得核心專利權人的互動授權。比如臺灣省的富士康,臺灣省的鴻海,韓國的三星,跟蹤國外公司的核心技術,部署了大量的周邊專利,也打造了可靠的殺手鐧。

A.在壹個有在先申請制度的國家或條件下,當知道壹個對手也在開發同樣的技術項目,並且接近成功時,首先會以基礎專利廣泛控制核心技術,然後圍繞它不斷地、逐步地申請和完善專利,最終形成以基礎專利為核心的專利網絡;

B.盡可能同時申請基礎專利和外圍專利,避免基礎專利先公開後其他申請外圍專利的企業競爭;

C.當這個企業的產品無法繞過別人的基礎專利時,我們可以改進基礎專利產生應用發明,申請外圍專利,在基礎專利周圍形成壹堵墻(專利保護網),讓基礎專利權人在這個領域失去活動空間,使其容易侵權,迫使基礎專利權人放棄競爭,或者向這個企業提出專利許可談判。

(3)申請國防專利。有些發明雖然暫時不是本企業實施的,但要申請作為技術儲備或以後實施更新發明的基礎,以免被其他企業搶先,對自己形成限制。

(4)申請混淆專利。在同行競爭異常激烈的時候,為了不讓對手明確把握企業的技術發展方向,故意對壹些企業不需要的技術申請專利,讓對手無法跟蹤自己的發展。妳也可以在專利“受讓人”壹欄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這是外企慣用的競爭策略。許多西方大型企業經常使用100多個名稱作為自己專利的專利權人,有些公司甚至使用300多個名稱為自己的技術申報專利。例如,安萬特擁有29000多項專利,其中只有大約1%的專利在被授權人中包含安萬特壹詞。這些以其他名義秘密部署的專利,讓競爭對手無法了解自己的真實實力,相當於埋下了壹些專利地雷。專利利用策略包括三個方面:利用本企業申請的專利、利用其他企業的專利和其他企業利用本企業的專利。具體戰略的選擇、運用和組合應科學分析企業與競爭對手或合作夥伴之間的企業規模、企業類型、企業績效、企業聲譽、企業技術實力、企業品牌實力、企業信息能力、企業發展戰略等因素,並在實踐中靈活選擇和實施。

1.專利壟斷戰略,不授予任何國家的企業許可權,只追求專利企業的獨占利益。但企業應能承擔開拓市場的風險並具備投資條件。

2.許可實施策略,允許其他企業以壹定的費用實施自己的專利。這種戰略是在這種企業無條件執行下采用的。

3.許可策略(Licensing strategy),在生產能力遠遠不能滿足市場需求時,許可其他企業使用自己的專利並收取壹定使用費的壹種策略。

4.專利與產品相結合的策略。持有基礎專利的企業允許其他企業使用自己的專利,但作為交換,他們將自己的產品強加給對方,以提高自己在市場競爭中的地位。

5.專利與商標相結合的策略。商品投放市場後,為了更大的利益,可以將專利權和相關商標權捆綁在壹起銷售或者許可。商標的作用很大,但是要想在市場上立足,需要壹定的時間和投入。為了減少商標的廣告投入,可以采取強制使用商標作為專利權交換條件的策略。

6.專利投資戰略,以專利技術為股份,與地方資本聯合逐步在各國建立合資企業或合資企業,利用本企業在本公司的專利技術掌握主導權。美國的杜邦公司擅長采用這種策略。

7.交叉許可策略。隨著技術的發展趨勢越來越復雜,即使是大企業也不可能壟斷技術,於是出現了將各自的技術拉近彼此距離,簽訂相互擁有專利權的許可合同的策略,從而形成共同的技術優勢。此外,在同行業其他企業技術非常接近,甚至權力歸屬復雜的情況下,為了防止混淆,也可以采用交叉許可策略。可以是同類技術的交流,也可以是不同技術的交流,以彌補各自的薄弱環節。

8.專利合作戰略,各企業拿出彼此擁有的專利進行合作,是壹種合作戰略。大多以生產合作的形式出現,防止專利糾紛。

9.引進專利戰略,企業本身不從事技術開發,專門引進其他企業的優秀專利技術。

10.專利購買策略是壹種購買所有競爭對手的專利,從而壟斷市場的策略。與進口專利的策略不同,購買專利的目的不僅限於進口技術,最終是為了壟斷市場。專利購買策略要足夠,否則可能違反《反壟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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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專利回歸戰略,無論是國家還是企業都可以采用專利回歸戰略。

是指壹個國家或企業在引進後消化吸收其他國家或其他企業的專利,然後進行創新,並將創新技術以專利的形式出售給原專利輸出國的策略。

13.專利與標準相結合的策略。

美國每年在技術標準的研究和制定上花費超過7億美元。這些標準大多捆綁了大量的美國專利。相反,中國每年只花費8000多萬人民幣來研究和制定技術標準。由於我國每年發布約4000項技術標準,每項標準的研究制定成本僅為2萬元左右。目前,許多發達國家、跨國公司和產業聯盟都在努力將其專利技術升級為標準,以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和標準壟斷”已成為知識經濟條件下國際競爭的新遊戲規則。標準的本質和特征是技術體系中技術的知識產權。由於專利權具有地域性和排他性,這個標準壹旦推廣開來,就會形成某種形式的壟斷,特別是在市場準入方面,會排斥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只把符合自己標準的產品視為秘傳,從而達到排斥異己的目的。這是技術標準與知識產權關系的關鍵。我們應該與現行的國際技術標準和知識產權政策的遊戲規則接軌,制定出自己的技術標準與知識產權政策相結合的最佳方案。近年來,中國也開始投入巨資研究和制定壹些重大領域的技術標準。例如,我國在三個領域(數字電視、EVD、等離子顯示屏)實施了標準戰略,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獲得國家3億多元研究制定數字電視技術標準;在激光視盤機領域,中國信息產業部為北京郭芙公司EVD技術標準的研究和制定提供了大力支持。在等離子顯示面板領域,東南大學獲得了大力支持。近年來,中國也頒布了無線通信加密技術標準。在制定上述技術標準的過程中,要對中國企業的專利,尤其是核心專利進行綁定。在標準中實施專利戰略的措施包括:努力將專有專利技術納入標準體系;建立知識產權聯盟參與標準的制定;適當利用專利標準等技術壁壘。早在1998,飛利浦公司就成立了“系統標準許可部”,負責技術標準和專利許可的管理,形成了具有自身企業特色的“專利許可專項包”。專利改進在其他企業進行,或者其他企業的專利阻礙了本企業。為了保護本企業,有必要采取專利防禦策略來防止本企業遭受損失或使本企業遭受的損失最小化:

1.專利地圖戰略,在選擇專利技術開發目標的階段,要充分利用專利文獻制作專利地圖等工具,分析了解其他企業的專利,引導產品向不侵犯他人專利的方向發展。然後,要密切關註其他企業的專利動態和最新進展,並把這項工作作為日常工作;

2.文獻公開策略,在不需要取得專有權,但其他企業先申請專利不合適的情況下,可以先在雜誌上公開技術內容。雖然未能獲得專利,但也達到了阻止其他企業獲得專利的目的;

3.異議幹擾策略,經常可以阻撓其他企業申請專利權,提出異議,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布無效。在中外法院受理的專利侵權案件中,以及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受理的337案件中,絕大多數被告都會反訴對方專利無效。在這些情況下,會有相當數量的專利失效。例如,中國臺灣省的壹項關於雨傘制作的專利文件構成了現有技術,而中國大陸專利審查員錯過了該專利文件。針對後續的侵權訴訟,反訴相關專利無效的策略是成功的。在中國大陸,國家專利局復審委員會每年受理的約4000件專利無效案件中,約有2000件會被宣布無效。也就是說,中國專利局發布的幾百萬個專利中,有壹半可能被漏掉的國外專利、各國期刊文章以及其他事實和規則推翻。各類企業有必要通過商業搜索和分析來提高自己專利的質量,或者了解他人專利的殺傷力。事實上,根據創造性、實用性、書面描述、可執行性、體現性等“可專利性要素”的要求,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也有很大的勝算。英美壹些專利分析公司經常對專利文獻甚至非專利文獻進行深加工,幫助企業更順利地打贏無效案件。例如,美國Wisdomain公司根據自己的“平行檢索”策略處理原始專利文檔,幫助企業發現相似技術。很多發明和產品往往在行業成熟後才有壹個統壹的名稱。在此之前,它的名字非常多樣。壹些核心的電子配件發明在專利文獻中有數百個不同的名稱。僅用上述統壹名稱進行“關鍵詞檢索”,人們根本無法檢索到所有的統壹技術主題,甚至會遺漏主要的在先技術(包括專利文獻和非專利文獻)。針對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專利的時候,要盡量拖延專利局對專利的審批。日本文獻報道,日本將美國在日本的專利申請批準時間推遲了10年至14年,這並不奇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日本將德州儀器的半導體專利申請審批延遲了30年。

4.異議獲取技術信息策略,即通過異議獲取更多的技術信息,對他人申請授權的基礎發明進行進壹步研究,做出更先進、更完善的發明,或者對基礎發明進行表面改動,申請大量外圍專利,迫使對方交叉許可,或者形成對抗態勢。

5.周邊專利戰略,在競爭對手已經授權的基礎專利基礎上,開發質量更好的改進專利,或者申請大量的周邊專利。

6.繞過正確的策略,繞過對方的專利權,開發不沖突的技術。

7.失權策略,在無法繞過對方專利權的情況下,要仔細研究對方的專利權,看本企業的產品是否在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內,如果不在,則舉證。

8.先用權策略。如果本企業的產品在對方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內,可以提出自己的先用權。

9.引進、購買、獲得專利許可策略,引進、購買對方專利,或者獲得對方專利許可。

10.過期使用策略。有些基礎專利是不能破的。如果基本專利快到期了,到期後還可以使用。

如果本企業的專利技術被競爭對手侵犯,應采取以下措施:警告侵權人;要求對方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者專利轉讓合同;通過新聞媒體曝光侵權行為;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處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專利戰略實施過程中,關註研發技術的新發展,註意收集和分析本技術領域的新信息,尤其是專利信息,是非常重要的。

壹是幫助科研人員獲取最新的專利技術信息,調整研究方向,避免重復研究;

二是有利於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思路,縮短研發時間;

三是有利於掌握競爭對手的技術動態,及時采取相應對策,避免侵犯他人專利權。

通過跟蹤和調查技術的發展趨勢,根據新的情況不斷調整專利戰略的實施方案,使專利戰略的實施更加有效,從而實現專利戰略的目標。專利文獻是體現專利制度根本目的的媒介。它傳播專利信息,促進科技進步,為經濟貿易活動提供參考信息。它是專利法律保護的基礎,也是專利機構審批專利的依據。可以說,專利文獻是人類知識的寶庫,是最新穎、最系統、最完整、最規範的技術信息源。有人把專利文獻比作世界科技備忘錄和技術百科全書。與其他科技文獻相比,專利文獻具有以下特點:

1.內容廣泛,專利文獻理論中記載的技術內容和技術範圍極其廣泛,集技術、法律、經濟信息於壹體,是壹種數量巨大、內容廣泛的戰略性信息資源。世界上70% ~ 90%的發明只出現在專利文獻中,而不出現在雜誌、論文、會議報告等媒體上。因為專利是地域性的,而且世界上大部分專利文獻都是可以免費使用的,比如日本的專利申請只有60%是申請人請求的,只有50%是授權的,只有2/3左右的專利完成了保護期。日本專利人在中國申請專利的比例也很低,遠不到10%。所以在日本受專利保護的大部分技術在中國都可以免費使用。利用好專利文獻,人們可以節省60%的研發時間和40%的研發經費。

2.報道速度快,專利文獻傳播最新技術信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實行先申請原則,對於內容相同的發明,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因此,發明者通常會嘗試先提交專利申請。在英國、德國、日本、中國等國家,專利局在申請日起18個月內公布了發明說明書,大大加快了技術交流的進程。同壹發明出現在專利文獻中的時間平均比出現在其他媒體上的時間早1 ~ 2年。

3.該系統詳細而實用。專利文獻標準化、高度規範化,有統壹的分類體系,便於檢索、閱讀和信息化。企業專利保護應急預警是指企業為了維護企業利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及時應對突發的專利糾紛,對可能發生的專利糾紛提前發出預警。建立專利保護應急預警機制是企業實施專利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專利應急預警機制的建立需要完善的專利信息資源和經驗豐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法律人員作為基礎。集中利用專利信息資源和人力資源,設立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專利應急預警機構,為國內企業提供咨詢服務,適合我國國情。此外,政府應鼓勵和吸引專利中介機構進入企業,幫助企業提高專利應急和預警能力,並制定相應的法規。

企業專利保護應急預警機制至少應包括以下任務:

1.企業在制定技術開發項目前,對項目進行專利查新,了解現有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在借鑒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進行自主研發,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專利信息分析在專利預警機制的建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業內人士認為,通過全面嚴謹的專利信息分析,企業可以找到技術的空白點和發展趨勢,找到現有的和潛在的競爭對手,並在此基礎上確立企業的專利戰略,從而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收益;

2.在項目開發和研究過程中,跟蹤相關技術的發展,必要時更新專利檢索信息;

3.項目完成後,與項目開發者研究制定專利保護方案;4.發生專利侵權訴訟時,制定專利侵權技術判斷報告,必要時提出避免侵權的技術方案;

5.研究企業所屬行業的技術發展現狀,跟蹤競爭對手的專利技術發展,制定對策,提前發出預警;主要內容包括:在哪些重要的工業領域,有哪些國外公司提交了專利申請,比例是多少?以及這些專利申請涉及哪些重要技術,這些技術的水平如何?當上述比較結果達到預先設定的報警水平時,國家可以通過適當的機制發布預警信息,提醒相關領域的企業、行業協會、政府機構和研究機構迅速采取應對措施;

6.制定企業專利申請、專利技術利用、專利許可和轉讓方案。企業專利應急預警機制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1)了解競爭對手在做什麽?

1.從專利數據庫中搜索競爭對手的專利技術開發信息,包括專利申請、撤回、專利授權、終止和無效;

2.從非專利數據庫中搜索競爭對手的技術研發信息,包括企業出版物、會議資料、項目發布、投標、融資、廣告、合作、訪問等。

(2)自主專利權的產生、專利技術的運用和保護,特別是應對侵犯自主專利權的措施。

1,制定技術研發戰略(是開發第壹項發明還是改進發明由企業的技術能力決定);

2.決定專利申請的時間、內容、範圍和區域;

3.關註專利審查意見的回復和保護範圍的調整;

4.確定專利申請授權後的實施、許可和轉讓方案;

5.改善專利權的保護(通過防禦和進攻策略)。

(3)專利權和技術秘密的管理。

專利權和技術秘密管理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規定了專利技術許可和生產許可;

2.專利申請和專利權轉讓的規定;

3.關於企業職工發明創造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的規定,以及關於發明人獎勵的規定,以防止技術轉讓;

4、制定防止泄露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的規定;

5.啟動臨時措施和邊境措施的時間;

6、申報政府獎勵措施,包括編制文件和數據統計,並防止商業秘密泄露。

(4)如何處理被指控的專利侵權。

當企業被指控專利侵權時,企業應嚴肅處理,具體措施包括:

1.有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法律人員、專利代理人對是否存在侵權行為作出技術判斷報告;

2.合理使用司法或專利法律和行政規則;

3.請求無效的反訴;

4.通過交叉許可與原告討論合作意向;

5、啟動快速反應程序,充分利用外部資源。

(5)警告解除

1,近期預警提示(涉嫌侵權的前兆);

2.提前發出警告(在研究競爭對手可以找到有專利技術跟蹤的中介服務的情況後,隨時向企業決策層報告);

3、作為被告的反措施(見上文(4));

4、作為原告的對策,包括警告的時間、行政或司法途徑的選擇、請求處理或起訴的時間、訴前證據保全、邊境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