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校政策、法規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天津師範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職教育。
四。學校代碼:10065
動詞 (verb的縮寫)學校地址:
天津師範大學主校區:天津市西青區濱水西路393號。
學前教育學院校區:天津市南開區雙鳳路38號
天津市南開區雅安路延安南路1號
六、學校的基本情況
天津師範大學是天津市重點大學,重點培養基礎強、口徑寬、素質高、壹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學校擁有2個國家重點學科、13天津市重點學科、4個天津市“重中之重”學科、6個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16天津市品牌專業建設點、5個天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建設點、8個省部級設立的研究實驗室(所、中心)。壹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6個,壹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8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11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7個;專任教師1463人,其中正、副高級職稱855人;全日制本科生、專科生25000余人。學校涵蓋文、理、教、史、法、經、管、工、藝等九個學科門類,相互支撐,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創造了廣闊的空間。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天津師範大學設立本科、專科生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問題。招生領導小組是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代表招生委員會主持日常工作。成立專門的考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對各類招生專業測試和錄取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第五條天津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負責招生的日常具體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天津師範大學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不同專業的全國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批準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下達到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並按照各省(區、市)有關政策向社會公布。預留計劃不超過高校總招生計劃的1%,用於調劑地方統考線上生源不均衡。
第四章收費標準
第七條現行本科學費標準:普通專業4400-5400元/年(軟件工程專業65438元+0萬元/年);藝術類專業12000-15000元/年;外國語言文學(中外合作辦學)(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2萬元/生。音樂舞蹈(中外合作辦學)(音樂學)專業國內學費標準為38000元/生。高職院校學費標準:普通專業5000元/生/年;高職藝術類專業8000元/年。各專業具體學費標準由各省(區、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或詳見我校發布的《新生入學須知》。
住宿標準:800-1200元/年。
如今年政府調整上述收費標準,則按政府調整後的新標準執行。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章程頒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誌願和高考文化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九條普通專業院校執行本省(區、市)的有關政策;原則上專業誌願錄取的原則是分數優先。同壹科目和相應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要求的考生,先按其投檔分數線從高到低排隊,再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依次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辭退。專業誌願者是沒有年級差異的。軟件工程、外國語言文學(中外合作辦學)(日語)專業只錄取有專業誌願的考生(不含服從誌願)。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的錄取按《章程》第十二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普通專業同等投檔成績錄取規則。
1.除天津、江蘇省外,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文史類專業相關科目依次為外語、語文、數學;理工科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是外語、數學、語文。再次條件相同的,優先考慮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二、在江蘇省錄取過程中,如分數相同,將優先錄取學業水平考試中名次較高者。再次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文史類專業相關科目依次為外語、語文、數學;理工科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是外語、數學、語文。條件不變的,優先考慮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三、在天津錄取過程中,如果投檔分數相同,比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先考慮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以上條件相同的,優先考慮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文史類專業相關科目依次為外語、語文、數學;理工科專業的相關科目依次是外語、數學、語文。(比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A的數量,如果相同,再比較B的數量,以此類推;在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時,根據考生的學術類和非學術類兩個方面進行綜合比較和評價。)
天津市第十壹屆普通專業錄取政策
1.天津錄取中,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8門學科成績達到A(簡稱8A)的考生,如在高校排名前65,438+00%,可優先安排專業。優先選擇專業時,應根據近八年高考成績和考生的專業意願優先選擇分數。
2.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天津市組織的英語口語考試並通過,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英語科目成績為A,否則該專業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詳見《天津師範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校考)》和《天津師範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統考)》。音樂舞蹈(中外合作辦學)(音樂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誌願(不含服從誌願)的考生。
第十四條藝術職業院校藝術教育(學前教育)專業錄取規則為:原則上報考崗位的考生中,文化成績須達到200分,以其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所在省(區、市)對藝術類職業院校錄取規則有明確規定的,執行該省(區、市)的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體育專業錄取規則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如考生所在省(區、市)對本專業錄取規則無明確規定,則本專業錄取規則以考生文化成績和考生意願為依據,從高到低;天津考生根據專業、文化考試成績總成績,按本人意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對政策性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考生屬地化管理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七條音樂舞蹈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音樂學)的外語課程為俄語,非英語專業的其他外語課程為英語。
第十八條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復核。不符合標準的,按有關規定進行指導和公告。
第十九條學校在收到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考生名單後,發送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後續管理
第二十條按國家規定招生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的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壹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照《天津師範大學學生管理條例》、《天津師範大學本科生管理條例》和《天津師範大學高職學生管理條例》進行管理。根據教學計劃訓練學生。
第二十二條學校對教師教育實行分類培養,部分專業如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英語、歷史、世界史、化學、生物科學、地理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音樂學(聲樂、鍵盤)、美術、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等。實施教師專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相結合的培養模式,學生可在自願、擇優的基礎上免費選修教師教育模塊。教育學、應用心理學、教育技術學、初等教育、學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部分)、體育學等部分專業仍實行“混合式”培養模式。這些學生在達到資格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取得本專業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同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考試取得教師資格證。除上述未修完教師教育模塊課程、自願從事教師職業的專業和本科生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還可以在本科學習期間通過參加有關機構組織的培訓和考試,接受教師教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第二十三條學校有各種獎學金制度,學生受益52%以上。
第二十四條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專業培養計劃要求的全部學分,經考核符合畢業條件要求的,授予天津師範大學全日制畢業證。高職高專畢業生畢業證書註明“專科起點”字樣;高職畢業生的畢業證書上標有“高職”字樣。對符合《天津師範大學學位授予細則》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相關學科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僅適用於天津師範大學附屬校區的本科和高職招生。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過去我校有關普通本科和高職院校招生的政策規定與章程不壹致的,壹律廢止,以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學校紀委監察室主要負責人是我校招生委員會、招生領導小組和專門工作小組的主要成員,參與本科和高職招生重大問題的決策,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在招生過程中,我自覺接受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2017上海、浙江高考狀元人數要求及綜合素質檔案使用要求,以兩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為準。
第三十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的壹部分。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由天津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天津師範大學招生簡章(校考)》和《天津師範大學招生簡章(統考)》請訪問天津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
第三十二條咨詢方式和錄取結果的查詢
天津師範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www.tjnuzsb.com
郵箱:shidazhaoban @ 126.com
電話:022-23541338
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濱水西路3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