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黨建具體工作,提出加強黨建的意見和建議,協助校委會做好基層黨組織建設;
(二)負責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三)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廉政建設的法規、制度的貫徹執行;
(四)接待來信來訪,受理黨員的投訴和申訴;接受群眾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和控告;負責處理、轉辦和督促來信來訪;
(5)負責評選“先進辦公室、優秀黨員、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
(6)協助校委會搞好中心組的學習,負責宣傳教育和教職工的政治理論教育;
(7)承辦上級黨委、紀委、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工會
(1)組織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二)代表和組織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3)負責工會組織建設和新會員發展教育工作;
(4)負責精神文明創建、校園文化建設和教職工文體活動;
(五)負責婦女工作,維護女職工利益;
(6)負責計劃生育;
(七)負責編制工會年度預算、決算,負責經費和會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
(8)承辦上級工會和學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3.辦公室
(1)協助校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溝通部門間的工作;
(2)負責上級文件、信函(電報、信件)和外單位來信(信)的接收、登記和呈送,協調和督促校領導的指示;
(3)負責全院工作計劃、總結、指示、報告、規章制度的起草、校對和印刷;做好校委會會議決定的有關事項落實情況的監督工作;
(4)負責全校各類印章的管理、使用、征訂和發放;
(5)負責各類文件的分發、歸檔管理和機要、保密通信;
(6)承辦校委會、領導骨幹會議、教職工會議等會議工作。
(7)負責車輛的管理、調配、使用和維護;
(8)負責投稿,做好接待工作;
(9)會同相關辦公室組織學校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
(10)負責校史校誌的編纂和續編;
(11)做好校領導的行政服務工作;
(12)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4.組織部(退休人員辦公室)
(1)負責制定幹部、教師、職工隊伍建設規劃,研究提出黨校人員編制和機構設置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幹部的管理、考察和培養,根據校委會的安排,對幹部的選拔、調配和任免提出建議;
(3)負責員工的招聘、培訓、考核和調配;
(四)負責教職工工資管理和養老保險繳納;
(五)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管理、人事數據庫管理維護、人員組織統計;
(6)負責制定崗位職責和考核標準,組織全校教職工年度考核;
(七)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職務評審、晉升、聘任和考核;
(八)負責全市黨校系統教師序列中級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教師序列中級技術職務評審活動;
(九)負責教職工退休(退職)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
(10),會同有關部門,對教師及其他人員的工作進行管理,如專業培訓、掛職培訓、駐村幫扶等;
(11)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5.教務處
(1)負責主班教學的組織、管理、協調、監督和檢查,研究提出主班學科設置和教學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制定主班整體教學計劃和年度計劃,審核教研室提出的教學實施計劃,協調安排日常教學活動;
(3)負責制定教師教學質量評價辦法,組織教學質量評價活動,記錄、統計、審核教師教學工作量;
(4)制定主要班級教學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組織開展教學經驗交流、教學觀摩競賽、優秀教學獎評選、集體授課等活動;
(5)負責主班教材的訂購、鑒定和發放;
(6)會同有關部門安排教師專業培訓、社會調查、調查研究、掛職鍛煉活動;
(7)負責聘請兼職教授、校外負責人、專家到校授課、講學;
(8)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6.科學研究辦公室
(1)堅持“四個服務”的方針和“兩化”“兩化”的思路,制定全校科研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全校的科研活動;
(二)負責校級科研項目的制定、申報、立項、管理、科研成果評價和鑒定;
(三)組織和指導國家、省、市有關部門管理的社會科學重點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外學術交流,對縣級黨校科研工作進行指導,組織系統的全市黨校科研工作會議和學術交流活動;
(5)圍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加強調查研究,開展科研活動;
(6)負責學校學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完善科研管理的相關制度;
(7)負責全校科研檔案的管理;
(8)負責校刊的編輯和出版;
(9)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7.總務辦公室
(1)負責行政後勤管理,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和制度;
(2)負責校園規劃和基建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質量監督;
(3)負責教工食堂和學生公寓的運營管理,為教工、學生和客人提供周到的服務;
(4)負責教學、辦公用品的采購、登記、發放及固定資產的管理;
(5)負責學校校舍、水、電、暖等公共設施設備的安裝、管理和維護;
(6)負責校園硬化、綠化、美化、亮化、凈化、環保和環境衛生管理;
(7)負責辦公區、教學區和住宅區物業管理的監督和協調;
(8)負責校園安全;
(9)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8、幹部業余教育司
(1)全面貫徹黨校業余函授教育的原則和任務,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認真執行學校和上級關於幹部業余教育的決定、意見、制度和規定;
(二)負責制定職業教育班招生計劃,落實招生責任制,組織各類班的報名、註冊、考試和錄取工作,指導調度縣黨校招生工作;
(三)負責制定教學班教學計劃,監督檢查備課、授課、輔導、討論、批改作業、指導論文等教學任務的完成情況;
(4)協助相關辦公室記錄和統計不同班級教師的教學工作量;
(五)負責全市黨校系統班教學質量的管理、檢查和評估;
(6)負責工業教學班班主任的選拔、考核和管理;
(七)負責全市黨校系統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的訂購、管理和發放;
(8)負責全市黨校系統教學班學籍檔案管理和畢業證書發放工作;
(9)負責制定工業教學班學生管理制度和規章制度,做好學生管理工作;
(10)協助財務中心組織學費的收取和交付;
(11)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9.黨校工作辦公室
(1)根據校委要求負責指導縣黨校業務;
(2)負責起草縣黨校年度業務指導計劃,協調校相關處室對縣黨校開展相關檢查、評比和表彰活動;
(3)負責上下級黨校的信息交流,編寫黨校工作通訊;(4)負責全市黨校工作會議及相關業務工作會議的工作;
(5)負責與上級黨校、兄弟黨校及相關部門的業務聯系和溝通;
(六)負責縣級黨校年報的統計和教師榮譽證書的辦理;
(7)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0,信息辦公室
(1)負責全市黨校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統籌規劃、建設和管理,制定信息化建設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黨校遠程教學網的建設、管理、維護和應用,校園網內外網站的設計、制作、管理和信息發布;
(3)負責黨校計算機應用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MIS系統的規劃、開發、管理和維護;
(四)負責黨校網絡、音像信息資源和教材的制作、應用、分發和管理;
(5)負責校內閉路電視和圖片新聞的制作和報道;
(6)負責全校辦公電腦、通訊設備的管理、配置和維護,以及多媒體教學設施、音響設施、語音教室、計算機教室的設備配置和維護;
(七)負責指導縣級黨校信息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收取中央黨校遠程學習網絡運行管理費;
(8)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1,公務員培訓辦公室
(1)負責新錄用公務員的入職培訓;
(二)負責轉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的在職培訓;
(3)負責公務員專業知識、業務知識的培訓,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
(四)擬定各類公務員培訓課程的培訓規劃和年度教學計劃;
(五)組織制定和實施各類公務員培訓課程的教學計劃;
(6)負責學員日常服務管理及相關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學生學籍管理;負責教學質量的監督和評估;
(七)承擔公務員培訓教學改革的需求調查、政策研究、實施和協調工作;
(8)負責對其他相關公務員的各類培訓;
(9)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2,繼續教育與培訓部
(1)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的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
(2)負責培訓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和其他人員,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
(三)協助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評定、培訓和考試工作;
(四)擬定各類繼續教育培訓班的培訓計劃和年度教學計劃;
組織制定和實施各類繼續教育培訓課程的教學計劃;
(5)負責學員日常服務管理及相關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學生學籍管理;負責教學質量的監督和評估;
(6)承擔各類繼續教育培訓的需求調查、政策研究、教學改革的實施和協調;
(7)負責其他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的各類繼續教育和培訓;
(8)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3,轉業軍官培訓辦公室
(1)負責轉業軍官的崗前培訓;
(二)負責轉業軍官適應地方工作能力的培訓;
(3)負責轉業軍官的知識更新、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
制定轉業軍官各類培訓班的培訓規劃和年度教學計劃;
(四)組織制定和實施各類轉業軍官培訓班的教學計劃;
(5)負責學員日常服務管理及相關活動的組織實施;
(6)負責學籍管理;負責教學質量的監督和評估;
(七)承擔轉業軍官教學改革的需求調查、政策研究、實施和協調工作;
(八)負責其他轉業軍官的各類培訓;
(9)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4,學生工作辦公室
(1)負責主班學生學籍和教學檔案管理,組織學生註冊、學習、討論、考勤、考核和畢業(結業)鑒定;
(2)負責主班班主任的選拔、考核和管理;
(三)研究制定重點班學生管理制度,指導學生黨支部和班委工作;
(4)加強黨性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學生領導能力的考核和檢查,組織學生社會考察和異地辦學活動;
(5)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學生服務工作;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5,圖書館
(1)負責全校教學科研所需圖書資料的采購和管理;
(2)負責圖書資料的科學分類、編目、加工、登記和保管;
(三)負責黨校圖書館網絡和電子閱覽室的建設、管理和應用;
(四)負責師生圖書資料的借閱和閱覽室的管理與服務;
(5)負責圖書資料的收集、編輯和交流,及時為教學和科研提供資料和信息服務;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6,基礎理論教研室
(1)主要負責馬克思主義基本問題、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理論(包括馬克思主義哲學和科學社會主義)以及馬克思主義發展史、國際* * *資本主義運動史、中國古代哲學和西方哲學的教學和研究;
(2)執行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門承擔的主班和行業教學班中各科的教學實施計劃;
(3)認真組織本系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討論觀摩教學、分析總結教學等活動;
(4)配合相關處室組織教師專業培訓、社會調查、調查研究、掛職培訓活動;
(5)配合相關處室,組織對主幹班、產業班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
(6)根據全校的科研計劃,制定本部門的科研計劃,執行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7,經濟教研室(人口理論研究室)
(1)主要負責經濟學和經濟管理的教學和研究。包括經濟學原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宏觀經濟管理、涉外經濟學、經濟理論史、臨沂經濟發展研究、人口理論等。
(2)執行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門承擔的主班和行業教學班中各科的教學實施計劃;
(3)認真組織備課、授課、輔導、教學討論與觀摩、教學分析與總結等各種教學活動;
(4)配合相關處室組織教師專業培訓、社會調查、調查研究、掛職培訓活動;
(5)配合相關處室,組織對主幹班、產業班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
(6)根據全校的科研計劃,制定本部門的科研計劃,執行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8,黨史黨建教研室(統戰理論教研室)
(1)主要負責黨史和黨建的教學和研究。包括中央黨史(包括臨沂地方黨史)、黨建理論(包括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執政黨建設理論、統壹戰線理論、民主建黨理論等。)、民主黨史和世界政黨比較研究等。
(2)執行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門承擔的主班和行業教學班中各科的教學實施計劃;
(3)認真組織備課、授課、輔導、教學討論與觀摩、教學分析與總結等各種教學活動;
(4)配合相關處室組織教師專業培訓、社會調查、調查研究、掛職培訓活動;
(5)配合相關處室,組織對主幹班、產業班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
(6)根據全校的科研計劃,制定本部門的科研計劃,執行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9,政法教研室
(1)主要負責政治學、社會學、法學的教學和研究。政治學包括政治學原理、國際政治(包括西方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國際形勢和國際關系等。)和中國政治(包括基本政治制度、民主政治、基層政權建設、民族宗教問題等。);法學包括法理學、比較法、司法制度、中國重要部門法等。
(2)執行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門承擔的主班和行業教學班中各科的教學實施計劃;
(3)認真組織備課、授課、輔導、教學討論與觀摩、教學分析與總結等各種教學活動;
(4)配合相關處室組織教師專業培訓、社會調查、調查研究、掛職培訓活動;
(5)配合相關處室,組織對主幹班、產業班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
(6)根據全校的科研計劃,制定本部門的科研計劃,執行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0.管理教研室
(1)主要負責行政管理、公共* * *管理、工商管理等方面的教學與研究。包括領導學、行政管理學、公共管理學、企業管理學、社會管理學等。;
(2)執行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門承擔的主班和行業教學班中各科的教學實施計劃;
(3)認真組織備課、授課、輔導、教學討論與觀摩、教學分析與總結等各種教學活動;
(4)配合相關處室組織教師專業培訓、社會調查、調查研究、掛職培訓活動;
(5)配合相關處室,組織對主幹班、產業班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
(6)根據學校的科研計劃,制定本部門的科研計劃,執行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1,文化科學技術教研部
(1)主要負責文化、科技方面的教學和研究。包括中國歷史文化、世界歷史文化、社會主義文化、沂蒙傳統文化與現代化、語言應用(漢語言基礎、院校應用文體寫作、實用英語)與文學理論、科學發展史與當代世界科技、計算機知識與應用、體育等。
(2)執行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門承擔的主班和行業教學班中各科的教學實施計劃;
(3)認真組織備課、授課、輔導、教學討論與觀摩、教學分析與總結等各種教學活動;
(4)配合相關處室組織教師專業培訓、社會調查、調查研究、掛職培訓活動;
(5)配合相關處室,組織對主幹班、產業班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
(6)根據全校的科研計劃,制定本部門的科研計劃,執行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2.金融中心
(1)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編制全校年度財務預決算;
(2)負責全校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專項經費、基建經費和其他經費的管理和收支;
(3)負責學校辦學、教工食堂、學生公寓等收入的統壹管理;
(4)負責監督全校的財務運作;
(5)負責票據管理、財務檔案管理和會計電算化管理;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3.培訓中心
(1)負責各類專業證書班、進修班、培訓班、學習班等的開發、組織和管理。全校主班和工業班以外的;
(2)充分利用我校的教學設施和師資力量,拓展辦學渠道,承擔社會培訓任務,做好教學管理和服務工作,為學員提供多方位、多層次、高質量的知識技能培訓;
(3)會同財務中心組織各項費用的收繳和管理;
(4)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4.案例教學中心
(1)收集和審查教學案例,建立案例庫;案例庫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使用。
(2)開展案例教學研究和經驗總結。
(3)指導教學案例的編寫,組織、推動和協調案例教學的開展。
(4)開展其他非傳統教學方法的研究和經驗總結,促進教學改革和創新。
(5)對縣委黨校案例教學進行業務指導。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