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鄭州輕工業學院本科招生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鄭州輕工業學院(GB代碼10462),本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位置:鄭州市金水區東風路5號(東風校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大道136號(科學校區)。
第三條鄭州輕工業學院伊斯頓美術學院與社會力量合作辦學(地點:鄭州市中牟新城商都大道999號)。
第四條與我校合作的濟源職業技術學院位於河南省濟源市濟源大道88號。
第五條根據教育部和各省(市、區)頒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拔學生,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設有鄭州輕工業學院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和監督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閉會期間,代行招生委員會職能,負責監督執行招生委員會決議,指導日常招生工作。
第七條鄭州輕工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黨委、行政和招生工作委員會以及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師資、就業、學科建設和社會需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報上級審批。
第十條招生辦公室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分省(市、區)、分專業制定本校招生計劃,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
第十壹條招生辦公室將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有關省(市、區)招生部門,並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在錄取過程中未完成的計劃,在生源省份的統壹安排下,根據生源情況,征集誌願或調劑到生源較好的其他省份。
第十三條普通本科預留計劃用於平行誌願中專業誌願調劑的考生錄取,藝術類預留計劃用於生源好的省份延長專業錄取。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十四條外語:我院只開設外語英語課程。其他語言的考生要慎重申請。
第十五條考生身體條件錄取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錄取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理工類、文史類考生錄取原則。
1.各省(市、區)(除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原則上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對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市、區),原則上訪問檔案的比例應控制在105%以內。
2.對於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市、區),或者在平行投檔的情況下,按照平行誌願投檔規則,擇優錄取填報我校誌願並在我校投檔的考生。在考生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理工類考生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順序錄取,文史類考生按語文、英語、數學成績順序錄取。在安排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的辦法確定考生錄取專業。當考生所報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時,如受到專業調劑,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3.對實行非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市、區),高校自願采取“誌願清零”的方式,優先錄取首次報考我校的考生。當網上第壹誌願人數不足時,錄取報考第二誌願的考生,以此類推。安排專業時,在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上實行考生專業“誌願清零”方式。如考生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成績高低順序隨機錄取到計劃不足的專業。如果所有專業都滿了,就解散。如果考生所報專業已滿,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4.對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省考生,我校執行考生省份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方式。
第十八條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
藝術類考生填報我校誌願,須參加所在省(市、區)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
學校不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專業成績以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省級統壹(聯)考試成績為準。
65438-0.2020我校按藝術類錄取,入學後按藝術設計學院和伊斯頓美院專業分流辦法分流專業。分流辦法詳見鄭州輕工業學院招生信息網()。
2.對實行非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市、區),高校自願采取“誌願清零”的方式,優先錄取首次報考我校的考生。當網上第壹誌願人數不足時,錄取報考第二誌願的考生,以此類推。在安排專業時,按照專業誌願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專業成績加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折算為滿分750分)的綜合成績確定錄取專業。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英語、語文、數學依次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時,如受到專業調劑,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3.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市、區),原則上訪問檔案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按照生源省份公布的平行誌願填報規則計算出的排名分數進行錄取(按照雲南省“按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名方式進行錄取)。在為進入檔案的考生安排專業時,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排名分數相同的,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英語、語文、數學依次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時,如受到專業調劑,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辭退。
4.對於河南省的藝術類考生,我校不做藝術設計學院和伊斯頓美院之間的專業調劑。
第十九條排名成績並列的考生,學校有保留計劃的,按保留計劃錄取。如果預留計劃用完,壹般文史類考生按語文、英語、數學成績順序錄取,壹般理工類考生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順序錄取。藝術類考生和體育類考生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英語、語文、數學依次錄取。
第二十條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關省(市、區)的規定錄取。
第二十壹條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體育專業省級統考合格,按生源省份的規則錄取。如果生源所在省份沒有明確的投檔規則,則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體育本科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文化成績的高低錄取。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復審不合格的學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學生完成學業,符合鄭州輕工業學院學籍管理相關規定的,畢業時授予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四條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十公開”要求,公開相關信息,即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申訴渠道、重大違規行為及處理結果、新生錄取復試結果。
第二十五條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根據《河南省發展改革委、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學費標準如下:
東風校區、理科校區:文科專業4400元/年,理工科專業5000元/年,普通藝術專業8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文科專業17000元/生/年,理工科專業18000元/生/年;軟件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嵌入式軟件)、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移動軟件)、網絡工程(網絡系統開發與測試技術)、網絡工程(智能物聯網)、軟件工程】12000元/生/年。
我校國家壹類本科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能源與動力工程6個本科專業學費上漲10%,為5500元/生/年。
澳大利亞格裏菲斯大學中外本科合作項目各專業學費按相關規定執行。
伊斯頓美院:雕塑專業1.6萬元/生/年,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1.4萬元/生/年。
與我校合作的濟源職業技術學院,本科專業5000元/生/年。
根據宿舍條件,住宿費600 ~ 1100元/生/年。
以上類別學費標準如有變動,具體以新生《錄取通知書》為準。
第二十六條學校招生咨詢網站和電話。
1.招生電話:0371-86608321,86608312。
2.招生咨詢傳真號碼:0371-86608313。
3.學校網站:
4.學校招生信息網: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於以我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各媒體平臺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內容如有誤解,以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我校以往關於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規定與本章程有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條章程解釋權屬於鄭州輕工業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