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煤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煤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煤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為做好我礦消防工作,保障全體職工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方針,應對突發火災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壹.組織結構

以礦領導負總責,成立滅火應急疏散組織,下設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警戒組、供電(水)組、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組、滅火支援組、專家組。具體分工如下:

1.滅火行動組:作業組長為組長,帶領兼職消防員和消防車負責滅火,協助倉庫管理人員搶救未被大火包圍的財產;

2.通訊聯絡組:由辦公室副主任領導,負責通過地面廣播發出警報,指揮員工冷靜、有序、迅速地撤離受火災威脅的區域;

3.疏散指導組:安保指揮中心主任為組長,安保人員負責區域內及道路上的人員疏散;

4.安全防護救援組:調度室主任為組長,負責車輛、發生火災時的醫療救援等後勤保障;

5.警戒組:保安長為組長,負責在火災現場拉起警戒帶,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區;

6.供電組:機電部門負責人為組長,負責控制現場供電,保證備用電源;

7.消防保障組:由企管科科長任組長,負責調配用於滅火的消防物資,聯系總指揮部做好保障工作;

8.醫療救護組:辦公室主任擔任組長,醫務室主任擔任副組長,負責調動醫務人員和準備急救、救護的各種醫療器械及安排急救車輛。

9.專家組:安全副礦長為組長,各專業副礦長為副組長,指派安全科、生產科、機電科、調度室、辦公室、醫務室成員,組織火災評估和處理措施,為指揮部滅火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二、報警和報警程序

1.報警監控中心必須配備火災報警電話,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對企業重點部位進行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監控中心接到監控區域的火災報警信號和火災報警電話後,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值班人員和巡警趕赴現場,並呼叫值班領導。

3.值班室必須配備必要的救災設施。值班人員趕到現場後,如無火災,應查明報警信號的報警原因,並做好詳細記錄。

4.如發生火災,立即撥打“119”根據火情向消防隊報告,並將信息反饋給監控報警中心,同時開展滅火和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動員相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三。緊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計劃順利進行,安保部門應加強日常巡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 * *聚集場所(人員相對集中的場所)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誌,消防通道和應急門不能上鎖,疏散路線有明顯的引導圖例。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到火場,利用緊急廣播指揮人群有組織地疏散。

4.疏散路線應盡可能簡單並就近安排,疏散指示應設置在過道上。

5、疏散指導組人員要分工明確,統壹指揮。

四、壹般初級滅火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時,保持冷靜,采取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和疏散。

2.對於能馬上撲滅的火,要抓住戰機,迅速摧毀。

3、對於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首先要控制火勢蔓延,然後進行全面撲救。

4、滅火應服從臨時消防指揮員的統壹指揮,明確分工,密切配合。

5.消防隊員到達時,臨時指揮員應當向消防隊員報告火災現場的情況,服從消防隊員的統壹指揮,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和疏散。

6.火災撲救完畢後,保衛部門應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四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五、通訊、安全防護和救援程序及措施

1.所有參與滅火和緊急疏散的人員應打開通訊工具,確保通訊暢通,並服從通訊聯絡組長的指揮。

2、救災小組成員應在火場待命。

3、醫務室人員在現場及時對火災中的傷者進行救治,必要時聯系當地醫院進行救治。

4.應動員車輛確保交通暢通。

5.指定專人對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並協調相關部門對火災損失進行清理登記。

不及物動詞每日作業

1,落實消防責任制,宣傳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意識。

2、每年應保證1次消防演習。

3、定期檢查和維護消防設施。

煤礦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1通用條款

1.1的編制目的

為進壹步增強煤礦安全生產防範事故風險和快速高效應對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譯基礎

《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煤礦安全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煤礦事故應急預案》、《長治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長治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3工作原理

(1)以人為本,安全第壹。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煤礦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壹領導,分級管理。市煤炭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統壹領導下,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煤礦事故救援工作。縣級煤炭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在當地人民政府和市局的指揮協調下,做好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煤礦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地區與地區的結合主要是屬地性的。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當地政府和部門統壹指揮,上級部門指導協調。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專家提供技術支持,企業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健全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事故應急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煤礦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準備和經費準備。加強訓練演習,時刻保持警惕。

1.4預案系統

長治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長治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級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煤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成。本預案與山西省煤礦事故應急預案、長治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銜接。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煤礦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市監察直屬煤礦壹般事故;

(2)特大和重大煤礦事故;

(3)跨縣市的重大煤礦事故;

(4)縣市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需要增援的煤礦事故;

(5)市委、市政府領導同誌有重要批示,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煤礦事故;

(6)市煤炭局認為有必要啟動本預案的煤礦事故。

2組織指揮系統及職責

2.1應急領導機構及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壹領導下,市煤炭局成立了煤礦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市煤炭局局長

副組長:市煤炭局副處級領導。

成員單位:辦公室、安全科、行業管理科、瓦斯治理科、防治水科、計劃科、經濟運行科、科技環保科、財務部、安全信息調度中心、市礦山救護隊、煤炭安全糾察支隊、駐地安全員管理中心、煤礦工程質量監督站、安全技術服務中心等。

職責:根據應急指揮部的安排,組織協調全市重大及以上煤礦安全事故和市監管直屬煤礦壹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協調縣市區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國務院、省及有關部門做好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信息報送工作。

2.2應急成員單位的職責

(1)辦公室:及時向局領導匯報事故信息,傳達局領導對事故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意見;接到省煤炭廳、省煤監局和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指示和批示,及時報請領導批準,負責應急值班室;需要派出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應當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事發地各級政府通報,並協調相關事宜;負責發布事故信息,接待相關新聞單位記者,統壹發布事故救援和現場信息,正確引導媒體和輿論。

(2)安全部分:提供煤礦事故單位的相關信息。根據煤礦情況,組織事故應急救援,負責事故初步原因鑒定。

(3)行業管理部分:提供煤礦事故單位的相關基礎數據和信息。根據煤礦情況,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4)瓦斯治理部分:提供煤礦事故單位的相關基礎數據和信息。根據煤礦情況,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5)防治水部門:提供煤礦事故單位的相關基礎數據和信息。根據煤礦情況,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6)科技環保部門:提供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煤礦情況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7)規劃發展科:提供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

(8)經濟運行科:提供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

(9)財務部:負責保證必要的應急救援資金,並跟蹤監督資金的使用。

(10)安全信息調度中心:負責應急值班,接收處理煤礦上報的事故信息,全面掌握應急處理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突發情況,及時向廳、局領導匯報。在辦公室指導下,向省煤炭廳、省煤監局、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應急辦報送“值班調度信息”;跟蹤和報告事故救援進展情況,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網絡的暢通,必要時通過網絡發布事故信息和救援進展情況。

(11)礦山救護隊:根據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依托當地人民政府指導和組織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事故救援中急需的物資;根據煤礦情況,提出應急救援預案建議,撰寫事故救援報告,並報局領導批準。

(12)煤炭安全糾察支隊:提供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根據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下達相關指令,起草事故救援工作指導意見,協助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跟蹤事故救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3)礦山安全監察員管理中心:提供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

(14)煤礦工程質量監督站:提供煤礦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

(15)安全技術服務中心: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中所需安全檢驗檢測儀器的後勤保障。

縣市區煤炭主管部門和各級煤礦企業分別成立相應的煤礦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和職責根據各自職能和實際情況確定。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根據事故等級和安全監管權限,遵循屬地優先、分級響應的原則,市縣政府、相關部門和煤礦企業相關人員成立相應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2.4煤礦應急救援專家組及其職責

市縣煤炭局成立煤礦應急救援專家組,為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煤礦應急救援專家組的職責是:

(1)參與研究制定煤礦事故災難救援方案;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情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提出應急救援決策的意見和建議;

(3)提出事故預防措施和建議;

(4)為恢復生產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控和報告

市縣煤炭主管部門和煤礦企業要根據煤礦自然災害和事故的類型和特點,建立健全基礎信息數據庫,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可能發生的煤礦事故和災害進行監測。

(1)市煤炭局負責全市煤礦企業重大、特大事故和市監管直屬煤礦壹般事故信息的接收、上報、初步處理、統計分析,並制定相關工作制度。

(二)市煤炭局對市監管煤礦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跟蹤整改情況。

(三)各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要建立轄區內煤礦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實施重點監控和後續整改,並將重大危險源情況報市煤炭局。

(四)煤礦企業應當根據地質條件、可能發生的災害類型和危害程度,建立本企業基本信息和危險源數據庫,並報當地煤炭管理部門備案。

3.2預警和預防行動

3.2.1煤炭行業預警預防工作

市縣煤炭部門要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信息,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及時通知相關單位采取針對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情況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救援。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協調增援。較大(ⅱ級)煤礦安全生產事故和直屬煤礦壹般事故,由市煤炭局信息調度中心負責調度,了解事態發展並及時上報,第壹時間通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同時,根據指令,及時通知相關礦山應急救援隊伍、救援專家和救援技術支持機構做好應急準備。

3.2.2煤礦企業的預警和預防工作

(1)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認真落實企業安全風險計劃的各項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風險分析,有效利用安全生產監控系統進行實時動態預警預報。

(2)當重大危險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隱患出現事故苗頭時,立即發布和傳遞預警信息,並按程序向上級報告;發布預警指令,啟動預警行動計劃,停止生產,組織人員撤離,實施相應的防範措施;加強監測,密切跟蹤事態發展,檢查措施落實情況,做好相應應急準備;壹旦發生事故,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按照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及時處理。

(3)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調度員有權在發生險情時第壹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控制人員進入或關閉,限制使用危險場所。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1)煤礦企業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的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煤礦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向市縣煤炭、安全監管部門和市煤監分局報告。

緊急情況下,事故現場的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煤炭部門報告。

(2)縣級煤炭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逐級向市煤炭局、長治煤監分局和省煤炭部門報告。

(3)市煤炭局接到煤礦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委和省煤炭廳報告。

事故報告後如有新情況,應及時報告。

(4)報告內容:事故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事故現場;事故的簡要說明;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分級響應程序

4.2.1壹級響應

各市縣煤炭局接到重大事故或可能發生事故的報告後,立即啟動ⅰ級響應,協調相關部門、相關單位和礦山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前期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的發生。上級啟動應急響應並接管指揮時,市、縣煤炭局應在上級的統壹領導下,做好應急響應的協調工作。

4.2.2二級應急響應

市、縣煤炭局接到重大事故或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的報告後,應立即啟動ⅱ級響應,並迅速通知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縣煤炭局按照本級預案做好前期處置工作,配合市指揮部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當情況發生變化,應急力量不足時,市指揮部及時請求上級協調相關力量增援。

4.2.3三級應急響應

縣煤炭局接到壹般或可能發生壹般事故的報告(市煤炭局接到市政府直屬監管煤礦壹般事故報告),應立即按本級預案啟動ⅲ級應急響應,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應急指揮部密切關註事態發展,加強信息溝通、傳遞和反饋,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隨時做好救援準備,並派員趕赴事故現場督導救援工作。應急指揮部、事故發生地煤礦和事故發生地縣按照要求協調相關力量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力量不足時,應及時請求市指揮部協調相關力量增援。

4.3指揮協調和應急響應

(1)煤礦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並根據本級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根據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需要,通知或請求相關專業救援機構和隊伍增援。

(2)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礦主體企業接到報告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並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組織力量按照本級應急預案開展前期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事故應急響應級別,上下應急指揮機構相銜接,共同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和協調事項:

(1)根據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應急救援進展情況,提出重大應急救援事項決策建議;

(2)認真執行現場指揮部的決策指示,及時制定或修訂科學的救援方案,實施應急救援;

③協調落實隊伍、物資、資金、交通、醫療、通訊、電力、自然災害信息、社會動員、技術支持等各項保障措施;

(四)組織治安警戒;

⑤做好新聞報道。

(4)在現場指揮部的統壹指揮和協調下,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根據應急救援工作的部署和方案,積極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和各項保障行動。行動內容:

①組織搶救和治療受害者;

(2)迅速發現並控制或消除事故隱患,標出或劃定危險區域,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類型,迅速恢復受損的供電、通風、運輸、排水、通訊等系統,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組織專業人員加強對災區環境和氣體的監測,確保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⑤積極組織各種應急支援等。

(5)根據事態發展變化,出現特別險情急劇惡化時,現場指揮部將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6)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繼續應急救援對救援人員生命有直接威脅,可能導致次生事故,或者不具備救援條件,或者繼續應急救援無價值的,經救援專家充分論證後,提出暫停應急救援的意見,由現場指揮部和影響較大的市人民政府決定。

4.4救援人員的安全保護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專業或者輔助救援人員應當根據煤礦事故的類型和性質,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煤礦事故的救援必須由專業的煤礦救援隊伍進行,並嚴格控制進入事故現場的人數。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在進入事故救援區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安全防護裝備。各應急救援作業現場要安排專人檢測井下空氣和有害氣體的成分、風向和溫度,確保作業現場安全。

4.5信息發布

市煤炭局配合市政府發布煤礦重大事故信息。縣級煤炭部門應當配合縣級政府對外發布壹般煤礦事故信息,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發布應當準確、客觀,正確引導輿論,維護社會穩定。

4.6緊急狀態的結束

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相關標準、次生及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煤礦事故善後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上報市縣煤炭局和當地政府,政府宣布應急處理結束。

5後處理

5.1善後處理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各縣市人民政府、主要礦山企業和煤礦負責組織善後工作。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參與救援的部門和單位認真清點參加應急救援的人數,清點救援器材和設備;核算救災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和圖紙,撰寫救援報告。

煤礦企業要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復產過程中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2保險

事故發生後,及時協調保險機構派員開展相關保險受理和理賠工作。

5.3工作總結和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後,煤炭主管部門和煤礦企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縣級煤炭部門或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記錄、預案、文件等資料,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並在應急響應結束後1個月內將總結評估報告上報市煤炭局。

6保障措施

6.1通訊和信息保障

各市縣煤炭部門相關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保持通訊暢通,做好本單位應急值守工作。市煤炭局及各縣市區煤炭部門,直屬監察煤礦,市礦山救護大隊等。建立暢通的應急救援指揮通信網絡;協調移動、聯通、電信運營商的通信需求,保障事故救援。

6.2應急支持和保障

6.2.1救援設備儲備

各縣市區要根據本地區煤礦分布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災難,建立相應的救援裝備資源庫,包括先進的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救援裝備和設施,提高全市應對復雜煤礦事故的能力。

6.2.2救援設備的緊急征用

應急救援中,儲備資源不能滿足救災需要,需要緊急征用有關部門救援設備時,市縣煤炭部門必須積極協調,確保救災順利進行。征用救援設備所需費用由當地政府和事故單位解決。

救援隊支持

(1)長治市共有7支專職礦山救護隊,分別是:市礦山救護大隊、潞安集團救護大隊、晉煤集團救護消防中心趙莊中隊、沁源縣礦山救護中隊、長治縣礦山救護中隊、襄垣縣礦山救護隊、山西三元煤礦救護中隊。

(2)長治市有兼職礦山救護隊,監管所有煤炭生產企業。

6.2.4資金保證

煤礦企業應當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必要的財務準備。應急救援經費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醫療衛生保障

市縣煤炭部門積極協調衛生計生部門和醫療急救機構做好現場急救和後續救治工作。

運輸保證

市縣煤炭部門積極協調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門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確保救災物資、設備和人員的緊急運送。

6.3技術支持和保證

市縣煤炭主管部門成立煤礦應急救援專家組,為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同時,依托相關高校和科研單位,開展事故預防和應急技術教育培訓。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共信息交換

各縣市區煤炭局和煤礦企業要按照規定向公眾和職工說明煤礦作業的危險性和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煤礦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

6.4.2培訓

(1)市礦山救護隊要加強日常戰備訓練,加強輔助救護人員的培訓,確保煤礦應急救援隊伍的戰鬥力。

(2)煤礦企業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救護、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

鍛煉

市縣煤炭局每年至少組織壹次煤礦事故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定,每年至少組織壹次礦山事故應急演練。

6.5監督和檢查

市、縣煤炭局應當對煤礦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補充條款

7.1響應分級標準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煤礦事故應急響應等級分為ⅰ級(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ⅱ級(重大事故)和ⅲ級(壹般事故)。(壹般事故、重大事故、重大及以上事故按國務院規定分類)。

7.2計劃管理和更新

縣級煤炭管理部門應根據本預案和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抄送市煤炭局;直屬監管煤礦按程序報市煤炭局備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實施中發現重大缺陷時,市煤炭局將及時組織修訂。市煤炭局定期組織對本計劃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結論及時組織修訂。

7.3計劃解釋部

本規劃由市煤炭工業局負責解釋。

7.4計劃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