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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2011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保山2011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關於轉發〈人事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保人發〔2006〕11號)和《關於轉發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壹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通知的通知》(保人發〔2006〕65438+2009號)

壹、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信息、過程和結果。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1保山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96個。詳見保山人事網(www.bsrs.gov.cn)發布的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新招聘工作人員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1)對象

城市戶口和學生、父母在保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高校畢業生。研究生及以上,特殊緊缺崗位放寬到市外生源。

(2)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詳見保山人事網(www.bsrs.gov.cn)發布的保山市市直事業單位新招聘工作人員表。

(三)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予申請註冊

1.受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被辭退的,受刑事處分正在服刑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2.2007年起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認定為各級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壹)發布招聘信息

保山市直事業單位2011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將在保山日報、保山人事網發布。

(2)註冊

1.資格審查:申請必須經過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初審,符合條件的,經人社部門復審後方可申請。

2.報名時間:2011 7月26-27日。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

4.報名地點:保山人才市場(保山市隆陽區人民路44號)。

5.相關要求:考生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報考職位所需證件,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2張。

6.領取準考證:考生於8月25日-26日在寶山人才市場領取。

7.原則上計劃招錄人數和報名人數必須達到1:3才能開考。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和特殊崗位緊缺。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未達到1:3的,可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後,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考試。

動詞 (verb的縮寫)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按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加權計算綜合成績,各占50%。

(壹)筆試

1,公共基礎知識考試

(1)公共* * *基礎知識考試的參考書是《雲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應試教程》(雲南大學出版社,2011版)。

(2)筆試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試采取閉卷的形式;考試時間2011 8月27日上午9:00-11:00。具體請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結束後,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含加分)。

2.考試費

根據《雲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重新核定事業單位考生資格審查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費[2011]15號)。

3、獎金政策及申請事項

(1)獎金政策

(1)根據《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繼子女)公共* * *基礎知識得分加5分。

(2)在我市服務的“國家計劃西部誌願者”,服務滿2年並考核合格的,基礎知識合格後加5分。

(3)在雲南省服務滿兩年獲得金、銀、銅獎的,基礎知識後分別加4分、3分、2分。

(4)我市招聘“三支壹扶”大學生,服務滿2年並考核合格,基礎知識成績合格後加4分。

⑤我市選派的“大學生村官”任職滿2年並考核合格後,公示基礎知識後加3分,工作滿3年及以上加5分。

⑥參加過我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的教師(簡稱“特崗教師”),基礎知識成績後加4分。

以上所有加分不會重復累積。如果有多個加分項,只加其中壹個。如果考生提供虛假的加分信息,將受到5年禁賽的處罰。

(二)申請事項

報考保山市屬事業單位加分的考生,須在8月10前向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培訓中心提交加分申請表。

4.學歷要求碩士及以上職位筆試,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

1.筆試成績在確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按照1: 2所報職位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低於此比例者,按實際人數面試。

2.面試主要測試崗位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形式和方式可根據崗位實際需要,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實操等多種方式進行。

3.面試時,考生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接受證件審核。不能出示原件或審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因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評分方法

綜合得分計算為100分。

綜合成績=(基礎知識加加分)× 50%+面試成績×50%。

六、考核政審、體檢

(壹)政審考核: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崗位(免於筆試的崗位以面試成績為準)對綜合表現排名第壹的人員的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考核。

(2)體檢: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對政審合格者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雲南省國家公務員體檢辦法》的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七。宣傳

(壹)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天(法定節假日順延)。

(2)在考試、體檢、公示過程中發現不適宜聘用人員的,可從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已報考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壹次,並安排參加體檢和考核政審。

八、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用人員,填寫《雲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主管部門到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手續,由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壹年。

九、招聘紀律

保山市2011年直屬事業單位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紀並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和招聘工作人員,將嚴肅處理。

(壹)偽造、塗改證書、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

(2)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試題的;

(四)招聘工作人員違反規定不堅持回避制度,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

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違規招聘的,壹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X.其他人

(1)通知的限制。在整個招聘期間,未能在人力資源部或用人單位給出的面試、體檢等事項時限內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二)公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和幹部職工監督。

(3)為維護招聘公告的嚴肅性和公信力,壹經發布,不得更改。

(4)市直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年齡為65438+7月份以後出生1 . 0986;1981七月以後出生,1周歲及以下;35歲及以下的人是1976年7月1以後出生的。

聯系電話:0875-2161760。

監督舉報電話:0875—2211608,市紀委幹部室。

點擊此處下載:2011保山市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