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我市進出口形勢,提出結構調整等宏觀調控目標;研究和推廣各種外貿方式;指導各類外經貿企業的改革;負責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申報;指導和協調出口商品反傾銷應訴工作;負責境外貿易企業初審、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協調指導、出口加工區管理。
(三)指導本市外商投資工作;制定並實施外商投資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發布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審核國家規定限額以下投資和設立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聯合年檢;指導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資、招商引資和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後期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管理技術進口、設備進口和國際招標;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負責協調國際經濟貿易條約和協定的實施;管理對我市的多邊和雙邊無償援助和贈款;負責境外非貿易企業和境外經貿代表機構設立的初審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審核和申報本市各類外貿企業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經營權;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市各類對外貿易博覽會、展覽會、交易會、展銷會和外商投資活動,制定並實施在境外舉辦上述活動的管理辦法;負責縣級以下(含縣級)對外經濟貿易代表團及其人員出國的審批。
(六)指導實施全市外貿系統電子服務網絡建設;促進國際貿易電子商務;負責外經貿統計及其信息發布,並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七)負責國家、省、市外經貿發展基金項目的審批和申報。
(八)負責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機電產品出口鼓勵政策;負責技術引進和設備進口合同管理;協調進出口機電產品的招標工作。
(九)負責指導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國際商會)和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負責起草綜合文件;負責文電處理、檔案、人事勞動、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會計核算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目標考核、行風建設、督查、信訪、信息等工作;負責外事接待和邀請外商來華;負責對外經貿代表團及其人員出國的審批;負責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絡;負責本部門政府法制工作,辦理本部門受理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外資管理組
負責編制全市利用外資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和實施外商投資優惠政策;會同市計委、市經貿委,提出本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申報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配額年度計劃;指導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項目合同單向審批工作;監督本市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和管理本市招商引資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經濟開發區利用外貿的發展戰略、實施辦法、相應的政策措施,報交通工業區批準;牽頭協調市級相關部門開展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後期管理、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兩型”企業認證等工作;負責對外投資的統計分析;聯系外商投資企業協會。
外貿科
負責國際貿易市場的調查、研究和開發;負責出口商品配額和壹般許可證的申報和管理;負責外貿進出口經營權的申報;負責加工貿易合同的審批;負責組織各類經貿洽談會,指導國內經貿展洽會的參加和洽談,審核和申報境外外貿企業的設立;負責出口商品的商標管理;協調出口商品的退稅和出口獎勵的兌現;負責工發組織和全市外貿信息網的工作;管理和指導出口加工區;負責全市外經貿宏觀運行監測和運行質量分析,制定調控措施,編制大慶外經貿進出口分析簡報,研究推廣國際經貿電子商務;聯系大慶貿易促進分會(大慶商會)。指導和管理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制定擴大我市機電產品出口的優惠政策,組織實施和履行國家機電產品出口獎勵政策;負責技術引進和設備進出口合同管理;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統計;負責外經貿系統電子政務網絡建設;辦理機電產品出口退稅和出口獎勵兌現。
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科
研究貫徹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政策法規;負責本市非貿易企業和境外代表機構設立的初審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審核和申報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人員的境外事務;負責管理技術進出口,審批技術進出口合同,促進技術出口;組織和管理企業參與國際投標;審核申報我市援建項目,管理多邊和雙邊對我市無償援助和補償,監督檢查援建項目實施情況;負責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