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工商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壹章?通則
規則壹。學校名稱:Xi安工商學院(GB代碼:13682)
規則二。學校地址:陜西省Xi市高陵區魯巷路1235號。
規則三。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條?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和高職(專科)
第五條?本章程適用於Xi工商大學國家計劃內的本科和高職院校(專業)。
第六條?Xi安工商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七條?Xi安工商學院招生辦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承擔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八條
Xi理工學院(原Xi理工大學北方信息科技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本科層次民辦高等學校。
學校位於市高陵區,在巴水長安周圍的渭河岸邊。學校周邊商業發達,交通便利。即將建成通車的地鐵10號線將直達校園。校園配套設施齊全,教育教學成果豐碩,擁有壹支技術精湛、經驗豐富的教師隊伍,以及壹批在國內外頗具影響力的知名專家學者。是學生學習、生活、成長、成才的理想家園。
學校設有信息與工程學院、商學院、設計與創意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通識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鄉村振興人才學院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研室。信息與工程學院有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集成電路技術(高職)、智能機器人技術(高職)等專業;商學院設有會計、金融科技、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大數據管理與應用、跨境電子商務(高職)、大數據與財務管理(高職)等專業;設計創意學院設有播音與主持、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攝影與制作、廣告學、工程造價、播音與主持(高職)、攝影與攝像技術(高職)、廣告藝術設計(高職)等專業。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設有漢語言文學、網絡與新媒體、網絡新聞與傳播(高職)、書畫藝術(高職)等專業。軟件工程專業獲批2020年“雙百萬計劃”國家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金融管理、漢語言文學專業獲批省級壹流專業建設點。
學校堅持“高端化、國際化、個性化”的發展戰略,註重打造“平安校園、生態校園、智慧校園”。積極開展對外國際交流與合作,依托優質教育資源和國際教育平臺,開展直接本科和研究生學習、微留學,建立“海外課堂”實踐基地,幫助和引導青年學生開闊國際視野,提高溝通能力和綜合素質,讓每壹位學生都能攜手世界名校。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
招生計劃及專業詳見各省級考試院(招生辦)公布的Xi安工商學院2022年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1%,主要用於調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學生的不均衡情況。
第四章入學
第十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統壹組織下,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生監督”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
第十壹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二條?學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備案的原則接收考生電子檔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同時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做出的相關政策加分,按照加分後的分數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進入檔案的考生專業安排不存在等級差別,實行自願優先原則。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規則,優先錄取考生第壹專業誌願。分數相同的考生將按單科成績擇優錄取。理工科分數對比順序為理科數學、語文、外語;文史成績對比順序為文科語文、數學、外語。
第十四條當考生專業誌願不滿足但受到專業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其他專業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達不到專業誌願,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辭退。為最大程度滿足考生報考專業考試的意願,建議考生在錄取期間保持預留電話通訊暢通。
第十五條各專業男女生均可報名,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的認定和錄取原則;
1,本科藝術類專業成績認定及錄取原則:
(1)陜西省播音與編導專業考生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規則是在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成績采用統考(聯)成績的省份,認可該省份的投檔生規則,在投檔生範圍內根據專業統考(聯)成績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為綜合成績的,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專業分數線與省內使用校考成績的專業相關。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專業成績合格的,根據校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
(4)未在原籍組織統壹或聯考的考生,認定為通過其他本科院校組織的同專業學校考試,專業課成績合格,且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藝術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專業和文化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項成績排序。
2、高職藝術專業成績認定和錄取原則:
(1)陜西省考生為播音編導,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規則是在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全部合格的基礎上,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陜西美術考生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規則是在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分數線與使用各省統考(聯考)分數線的省份相關,承認各省投檔生規則。在投檔生範圍內,根據專業統(聯)測成績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為綜合成績的,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專業分數線與省內使用校考成績的專業相關。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專業成績合格的,根據校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
3.執行過程中,如與教育部和各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不壹致的,以教育部和各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根據教育部和我校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新生入學壹學年後,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申請轉其他專業。按照同科互轉的原則,普通類和藝術類專業的學生不允許互轉;理工科專業的學生,綜合評估後可以轉文史管理專業;藝術生不允許轉專業。
第十八條?各招生專業外語不限。大壹新生入學後,英語和日語將作為外語(僅限於高考語言為日語的考生)。
第十九條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條?被我校錄取的考生由學校發給錄取通知書,憑Xi安工商學院的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辦理報名手續。逾期未報到且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學籍。
第二十壹條?新生入學後,我校將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審核。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壹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對實行錄取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錄取政策按所在省份要求執行。
第五章?獎學金和助學金
第二十三條?學校建立了國家獎學金、校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的獎勵資助體系。新生入學註冊時,開通“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
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年/人?
國家助學金:壹般貧困2800元/年/人,貧困學生3800元/年/人。
(2)Xi安工商學院獎學金:
校長:3000元/年/人?甲級:1500元/年/人。
B類:800元/年/人?丙類:300元/年/人。
十大大學生:3500元/年/人
三好學生:500元/年/人。
優秀學生幹部:300元/年/人。
優秀畢業生和優秀研究生幹部:500元/年/人。
(3)國家助學貸款:
我校屬於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申請助學貸款(考生可持錄取通知書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申請),貸款標準不超過每人每年12000元。
(四)國家對服兵役學生的教育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被征集服士官以及退役後復學或者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每人每學年不超過12000元。
(五)勤工儉學:
為幫助學困生順利完成大學學業,提高綜合能力,增強就業信心,學校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最高補助6500元/年。
(6)臨時困難津貼
用於幫助解決在校期間因突發情況造成的臨時性經濟困難,是專項、臨時性、壹次性的助學金。
第六章畢業與就業
第二十四條?學生入學後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經考核合格,授予Xi安工商學院本科和高職(專業)畢業證書;獲得學士學位並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Xi安工商學院學士學位。
第二十五條?畢業生就業,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由學校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推薦,實行雙向選擇、自主就業。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本科和高職院校的收費標準要嚴格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抄告後執行。
第八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七條?招生專業、計劃等各類招生信息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招生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二十八條?章程如與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定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Xi安工商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29)63609561?63609668 ?63609818
通過?True: (029)63609571
網?地址:
土地?地址:Xi市高陵區魯巷路1235號。
郵件?編輯:710200